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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美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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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名人田美棠介绍

  从曾任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院长二十五年,后改任国民党中央惩戒委员会委员,现退休居台湾的田美棠次子(排行老三)田济启先生所撰写的《浮生忆往》一书及我采访其相关后人得知,田美棠是张金河最后一名举人,称为田二爷;他任过多地地方法院首席检察官,在大陆官至湖北高等法院院长;移台后成为“最高法院”检察官,是民国时期极负重望的“司法先行”者。

  张金河最后的举人

  田美棠(1885~1961),字劭甫,潜江张金河(今张金镇张金村)人。其始祖田浩公,原籍北平,宋朝为江陵尉,后居江陵县城西霸城寺(今张金镇霸城寺村),迄今已有三十余代。其父田才年,初娶曾氏、再娶杨氏为妻。他精明能干,勤劳仗义,善经营管理,田美棠1885年2月13日出生时,他家在张金河田家大湾(今张金村一组一带)已置有几百亩良田,是当地十分有名望的大户人家,当地人习惯称田美棠家为“田府”。

  田美棠系杨氏所生,在家排行0,其兄曾氏所生,名叫田美镛。田美棠自幼聪明好学,七岁入家庭私塾就读,1901年,考入张之洞在武昌所创办的两湖书院。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被清廷作为优秀学子选派留学日本学法律。他先入东京弘文书院普通科学习日语,两年后入日本明治大学法律科。

  明治大学是日本十分著名的大学,以“权力自由”“独立自治”为校训,培养出许多时代英才。田美棠入校后如鱼得水,学习十分刻苦认真,学业成绩总是名列前茅。同时,受“自由、独立”校训的熏陶和孙中山在日本对留学生不断宣传“驱除鞑虏,恢复中华,推翻帝制,建立民国”等革命思想的影响,他对腐朽的满清王朝不抱希望,积极参加“同盟会”活动,1907年成为孙中山同盟会的正式会员之一。宣统二年(1910),学成归国。随后参加朝廷主持的留学生甄别考试,成绩优秀,授法政科举人。因政局不稳,清廷并没有授他实际官职。

  虽然没有官职,但田美棠是张金河少有的留过洋的举人,田家甚是荣耀,从此张金河一带的人们都尊称他为田二爷。没过两年改朝换代了,田美棠成了张金河最后一名,也是潜江历史上最后一名举人。

  民国司法的先行者

  1912年“中华民国”建立,田美棠即被选任湖北省地方检察厅推事(推事,民国初沿用清代官名,七品,即担任案件审理的法官)。民国提倡“司法独立”,立法、审判与督察分离。新中国成立初省、地级城市一般设立了审判厅、检察厅(相当于今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地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后将两厅合并为法院,在法院内设检察处及检察官和首席检察官,独立行使检察职权。地方司法机构的经费由中央财政统一拨发,人员由最高法院统一调配。不久,田美棠调任吉林省地方检察厅推事,后又调任直隶天津地方检察厅检察官,直隶高等检察厅检察官。1927年6月任青岛地方法院首席检察官。

  民国的首席检察官,除独立行使监督职权外,他还有侦察犯罪、提起公诉、执行刑罚等职权。在独立行使办案职权的过程中,院长可陈述意见,但当院长与首席检察官意见不一致时,以首席检察官意见为准。田美棠在青岛任首席检察官七年,这期间,他依法履职,成为民国初少有的司法先行者之一。

  当时,山东省高等法院在济南,青岛相距济南数百里,若有押解人犯至高院受审,因各地方法院限于经费困难,所以虽有铁路交通,但大多皆徒步经邻县辗转递解,犯人长途跋涉,既不安全,也苦不堪言。尤其是女犯常在途中受 ,隐忍不敢言。田美棠多次与胶济铁路局洽商,争得铁路部门的支持,发给免费解押票。山东高等法院仿效之,交由田美棠与济南铁路局商定后在全省推广,嗣后,最高法院报行政府院通过后,形成法令在全国推行。由此,田美棠有了“司法先行者”的美称。

  爱国爱民的好法官

  1934年,田美棠拟调任浙江宁波地方法院首席检察官,青岛地方绅士和民众不愿他离去,时任市长沈鸿烈会同各机关-及绅士、商人等,致电最高法院挽留。因为他在青岛办案过程中不惧日本人势力的干扰,全力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保护民众利益,受到大家的尊重。

  当时,青岛日本人较多,他们常常无视中国法律,仗势欺压中国人,田美棠在处理刑事诉讼案中稍有不慎,即会引起国际纠纷。1929年2月,一位刘姓中国人力车夫被日本人脚踢腹部而死,已由青岛法院法医验明,日本人因持有领事裁判权,坚持由日本医生复验。田美棠即请德国医生三方共同解剖复验,使日本人哑口无言,不能无理取闹,让杀人者得到了应有制裁。

  田美棠到宁波(浙江高等法院三分院)任首席检察官一年后,于1935年调任厦门地方法院首席检察官。当时,厦门日侨较多,他们常常以法院法官不精通日语为由,寻衅滋事,藐视法庭,欺侮法官,捏造事实欺压中国人。田美棠到任后,不卑不亢,往返于鼓浪屿与日本领事交涉。由于他精通日语,又通晓国际法、日本法和中国法律,使狂傲的日本领事不得不臣服,迫使日本人不得不收敛其恶行,遵守中国法律。

  1936年,年过五十的田美棠厌倦了辗转异乡任职的生活要求回鄂,调任襄阳地方法院首席检察官。1938年任襄阳地方法院院长,时值抗日战争时期,襄阳两度被日军攻战,他沉着应对,周密疏散转移全体役员,确保服刑人员生命安全和生活有保障。1945年9月,抗日战争胜利后,他调任武昌地方法院院长,当时他尚在长阳山里,陆路交通尚未恢复,水路土匪居多,他亲率同事四人,徒步五百多里赶赴就任。一个月时间不到,他带领人员即整修好了院舍,开始受理民众诉讼案件。

  1949年4月,任湖北高等法院院长。武汉解放后,他带人逃往四川万县,在万县设“湖北高等法院办事处”。当年底四川解放,他即携家人飞往台湾。1950年起,他在台湾先后任“司法行政部”民事司司长、监狱司司长和“最高法院”检察官。

  浓重乡情的田二爷

  田美棠有着浓厚的乡情和亲情。据其现居张金村的重孙田应雄等给我介绍,1915年2月(民国四年)田美棠与兄田美镛为去世的父亲田才年所立的墓碑至今还保存在张金一组田氏祖坟地。田美棠在飞赴台湾时,为了让子孙不忘祖先,特地带上了《田氏家谱》,时常给子孙讲张金河田家的事和亲人,如此才有了其次子田济启先生于2000年编撰出的家史性书籍《浮生记忆》(简称《记忆》)一书。

  《记忆》一书记载田美棠育有六个子女。老大(女)田济秀;0(子)田济昌;老三(子)即前述田济启。以上几个孩子均出生在张金河。老四(子)田济漪;老五(女)田济金;老六(女)田济英。这些子女无论是在台湾,还是在大陆都颇有建树。田氏宗派为:美济辉应远,经传修本真,和鸣祥克发,有耀继前人。

  田美棠1947年清明节曾骑枣红大马专程回张金河到田家大湾祭祖并给其父上过香。他在任武昌地方法院院长时,当时江陵(1954年前张金属江陵辖)学子赴武昌就读者较多,有些贫寒学子无住所,他以旅省城同乡会理事长身份,发起筹款兴建同乡会馆,收容江陵学子及贫寒公教人员和眷属入住,一直在江陵传为佳话。

  关于田美棠的乡情故事,以罗森林老人讲述的最为动人。1947年罗森林从铁匠沟被抓壮丁随大部队到了台湾。到达台湾后,他因体弱多病被军方解除兵役沦为乞丐。1954年的一天中午,他讨米到了一大户人家,对门里面说道:“我饿得不行了,你们做点好事,施舍一点吃的吧”。这时,一位老先生听到熟悉的乡音,忽然从房屋里走了出来。问他是哪里人?当得知他是张金河铁匠沟人时,问他知不知道张金河的田二爷。罗森林说:“田二爷是大名鼎鼎的0官,在我的家乡老幼皆知,可惜我只闻其名,没见其人”。当罗森林得知眼前就是他儿时崇拜的0官田美棠时,如失散多年的子女见到亲人似的抱头痛哭。田美棠没有因为他是乞丐而轻视他,反而十分同情关心他。让他吃饱后,问他有何特长。罗森林说当兵前在家乡教过书。没过多久,田美棠将罗森林介绍到一所学校教书,让他过上了安居乐业的幸福生活。

  改革开放后,罗森林1988年回到家乡定居时,专门写了《田美棠先生永远活在家乡人民心中》、《司法先进田美棠先生》两篇文章,先后被潜江政协所编的潜江《文史资料》所采用。

  田美棠的子孙也继承先辈遗风,十分注重乡情。2012年5月田应雄在台湾探亲时,受到了其九十三岁的爷爷田济启及家人的热情接待,他将子孙召集起来宴请田应雄,并将在大陆投资(上海汉世纪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总经理)的长子田辉栋和在美国兰恩斯大学任教授的次子田辉焱等特意介绍给了田应雄。田济昌之子田辉鑫1980年曾从美国回湖北探过亲;田济漪之子田建新2007年4月5日曾回张金进行过寻根问祖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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