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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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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山名人李维桢介绍

晚明文坛盟主李维桢
晚明文坛盟主、礼部尚书

李维桢(1547-1626),字本宁,湖北京山人 。晚明大臣、著名文学家,文坛领军人物。隆庆二年(1568年),举进士,由庶吉士授编修。万历朝,参修《穆宗实录》,进修撰。出为陕西右参议,迁提学副使,又任浙江、山西按察使,布政使(省最高行政官员),河西兵备督理。他在京外做官,宦海浮沉近三十年。天启初年(公元1621)以布政使之职居家赋闲。天启初年,为南京太仆卿,旋改太常卿。四年,太常卿董其昌复荐,召为礼部右侍郎,后进南京礼部尚书(从一品)。天启六年,卒于家,年八十。崇祯继位,赠太子太保。

李维桢秉性乐观豁达,交际广泛。文章恢宏恣肆,极有才气,每天都有人前往请教。他的诗歌各体兼备,尤擅七言古诗、律诗、绝句,风格多样,可见雄浑壮阔、沧桑悲凉、清远明丽、轻松戏谑等各种诗风。撰写的碑文、题辞几乎遍及海内。明万历时期,以李维桢为代表的湖北作家群体以强有力的现实存在,闪现出璀璨的光芒,证实了“惟楚有材”的价值与魅力。

《明史》卷二百八十八《列传第一百七十六·文苑四》为李维桢立有传记:“李维桢,字本宁,京山人。父裕,福建布政使。维桢举隆庆二年进士...”

李维桢人物生平

晚明文坛盟主李维桢。李维桢(1547~1626),字本宁,湖北京山人。21岁时于穆宗隆庆二年(公元1568)进士。父子皆为进士(其父李淑字师孟,号五华山人,颇有文才,曾任浙江佥事、河南左参议、广西右布政、福建布政使)。李维桢生平历世宗、穆宗、神宗、光宗、熹宗五任皇帝。进士及第后由翰林院庶吉士授编修。明万历时参与修纂《穆宗实录》,晋升修撰。之后出任陕西右参议(省布政使之下,分领各道),升提学副使,又任浙江、山西按察使,布政使(省最高行政官员),河西兵备督理。他在京外做官,宦海浮沉近三十年。天启初年(公元1621)以布政使之职(从二品)居家赋闲。70余岁时,朝廷决议起用年老旧臣,又召他为南京太仆寺卿,旋改太常寺卿。给事中薛大中疏荐他篡修《神宗实录》,但因故辞官未就。天启4年(公元1624)4月,太常卿董其昌再次向皇上推荐他,被召为礼部右侍郎,三个月后晋升南京礼部尚书(从一品)。他是因修史之事得以重新起用晋官。他博闻多才,位高爵显,然遭人忌,78岁时要求告老还乡。1625年正月回京山故里,1626年在家去世,年80岁。明崇祯时,晋爵“太子太保”( 见《明史·文苑四》)。

李维桢相关记载

生平记载

《明史》卷二百八十八《列传第一百七十六·文苑四》为李维桢立有传记:“李维桢,字本宁,京山人。父裕,福建布政使。维桢举隆庆二年进士,由庶吉士授编修。万历时,《穆宗实录》成,进修撰。出为陕西右参议,迁提学副使。浮沉外僚,几三十年。天启初,以布政使家居,年七十余矣。会朝议登用耆旧,召为南京太仆卿,旋改太常,未赴。闻谏官有言,辞不就。时方修《神宗实录》,给事中薛大中特疏荐之,未及用。四年四月,太常卿董其昌复荐之,乃召为礼部右侍郎,甫三月进尚书,并在南京。维桢缘史事起用,乃馆中诸臣惮其以前辈压己,不令入馆,但超迁其官。维桢亦以年衰,明年正月力乞骸骨去。又明年卒于家,年八十。崇祯时,赠太子太保。

李维桢二十岁入翰林,博闻强记。位高爵显,声名隆厚,诗文字画弘肆博大,才气纵横,为晚明名士,文坛领军人物,为继王世贞、汪道昆后“七子派盟主”、“后五子” 之首。《明史》称“负重名垂四十年”。《渊鉴类函》卷一百九十六载曰:“《明诗纪事》曰:‘李维桢海内谒文者如市,洪裁绮制摇笔挥洒。’”明代太常寺卿龙膺的《白云山房集序》首起便有“惟楚有材”(因其父亲文才出众,后“惟楚有材”冠以李淑)序中还有:“今幸云杜李本宁太史,岿然为鲁灵光,称一代宗匠,亦甚以大业朂余。”《明史﹒文苑传》将他与唐寅、文征明、徐渭、王世贞、董其昌等同列。隆庆二年中进士,由庶吉士授编修、修撰、陕西右参议、提学副使、布政使、南京太仆卿、南京礼部右侍郎、南京礼部尚书,晋爵太子太保,可谓官高位尊爵显。但他“为人平易阔达”,喜交各界朋友,门庭“宾客杂进”。在不太计较士农工商四民序列的晚明社会,他也在观念上淡化了官、儒、士与商贾的地位差异,对良商善贾并不歧视。他才高文雅,著有《大泌山房集》、《史通评释》等传世。史称“丰碑典册,照曜四裔,文章之柄,乃复归馆阁,其有功于馆阁甚大”,“文章弘肆有才气,海内请求者无虚日”。凡有求于他写传和书画者,他都乐意为之。李维桢任职近三十年,七十八岁告老还乡故里,1626年八十岁卒于家。

李维桢墓

李维桢去逝后葬在京山永兴镇,据(清光绪八年版)《京山县志》卷二十二《古迹志·茔墓》记载:“李维桢墓,在县东南四十里游家山,谕葬。谨按:旧志公墓在韩家港,误也。今墓碑已中断,字多漫灭。在韩家港者,公父五华也。”因李维桢墓葬地面建筑及标识早年就损毁,在历次的文物普查中均未找到其墓址。建国后至今对荒地、山地开发利用过甚,游家山周边地区的古墓葬多被破坏,上世纪六十年代末在游家山西南1000米名曰:“布政山”北麓发现一座明代墓葬,墓葬结构为糯米、石灰砂子筑成,墓中出土尸体、服饰保存完整。在游家山西南麓还发现一座墓,出土有墓志,当时有人见其为李维桢墓,但出土遗物不明(有待考证)。所幸的是在游家山西南600米的永兴镇李家畈塆,现仍保留有一栋即将损毁消失的李氏宗祠古建筑。该古建无史料记载,据当地老人介绍李氏祠堂建于明末清初,周边村落李姓众多实为当地一大家族,李氏宗祠也是李氏宗族活动中心。目前,已发现的两座明代墓葬,一座地处李氏宗祠东北600米的游家山西麓;另一座位于李氏宗祠东南380米的“布政山”。因此,这两座墓应该与李氏家族是有着紧密联系的。

李维桢个人著作

李维桢是晚明著名文学家,文坛领军人物。他弱冠之年入翰林院,博闻强记,与同馆宿耆许穆齐名,当时馆中有俗语:“记不得,问老许;做不得,问小李。”他位高爵显,文章弘肆,在文坛声名隆厚,《明史》称他“负重名垂四十年”。传世作品在《四库全书》中载有《大泌山房集》134卷,《史通评释》,集诗6卷,杂文128卷。他的诗文字画弘肆博大,才气纵横。作为晚明名士,《明史·文苑传》将他与唐寅、文征明、徐渭、王世贞、董其昌等同列。现代文学研究者视李维桢为继王世贞、汪道昆之后的“七子派盟主” 、“后五子之首”。 尤为可贵的是,他在为宦为文生涯中,具有同时代崭新的社会道德和文学艺术观念。首先是他的尊卑观迥异于当时封建官场的旧秩序、旧观念。他官高位尊爵显,但“为人平易阔达”,喜交各界朋友,门庭“宾客杂进”。在不太计较士农工商序列的晚明,他在观念上淡化了官、儒、士与商贾的地位差异,对良商善贾并不歧视,“海内请求者无虚日”,“碑版之文,照耀四裔”。而他有求必应,以至于门人乘机受取富人大贾金钱,代为求李手笔。文集《大泌山房集》中保存了大量有价值的人物传记与可资研究的社会史料。他还专为商人立传,题为《赠李汝衡序》,表明李维桢在晚明社会的历史演变中具有开明的思想,折射出重商思潮在晚明开始形成,充满新的人文气息。这在当时是了不起的事。

李维桢1583年曾为《人子须知序》作序,其署名文是:

万历癸未(1583年)岁孟春之吉,赐进士出身、亚中大夫、河南布政使司右参政、前陕西按察司副使奉敕提督学校、翰林院国史修撰云杜李维桢叙。

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左右,京山李维桢为《承天府志》作序的最后署名文是:

赐进士出身、中大夫、河南布政司右参政兼按察司佥事,奉敕督理南直隶屯种仓储场、驿传、粮储、江防河道,整饬庐凤滁和兵偹,前浙江按察使、陕西提学副使、翰林院修撰国史官京山李维桢撰。

万历三十五年(1608年),李维桢任山西按察使时,曾撰《重修光天阁记》,其署名文是“赐进士出身、嘉议大夫、浙江、山西按察使、翰林院国史修撰官、南新市李维桢撰文”。

注:云杜、南新市皆为汉时京山旧称,由此可见李维桢对家乡的深厚感情

李维桢补充介绍

  李维桢(1547~1626),字本宁,县东南乡人。21岁时于穆宗隆庆二年(公元1568)进士。父子皆为进士(其父李淑字师孟,号五华山人,颇有文才,曾任浙江佥事、河南左参议、广西右布政、福建布政使)。李维桢生平历世宗、穆宗、神宗、光宗、熹宗五任皇帝。进士及第后由翰林院庶吉士授编修。明万历时参与修纂《穆宗实录》,晋升修撰。之后出任陕西右参议(省布政使之下,分领各道),升提学副使,又任浙江、山西按察使,布政使(省最高行政官员),河西兵备督理。他在京外做官,宦海浮沉近三十年。天启初年(公元1621)以布政使之职(从二品)居家赋闲。70余岁时,朝廷决议起用年老旧臣,又召他为南京太仆寺卿,旋改太常寺卿。给事中薛大中疏荐他篡修《神宗实录》,但因故辞官未就。天启4年(公元1624)4月,太常卿董其昌再次向皇上推荐他,被召为礼部右侍郎,三个月后晋升南京礼部尚书(从一品)。他是因修史之事得以重新起用晋官。他博闻多才,位高爵显,然遭人忌,78岁时要求告老还乡。1625年正月回京山故里,1626年在家去世,年80岁。明崇祯时,晋爵“太子太保”(见《明史·文苑四》)。

  李维桢是晚明著名文学家,文坛领军人物。他弱冠之年入翰林院,博闻强记,与同馆宿耆许穆齐名,当时馆中有俗语:“记不得,问老许;做不得,问小李。”他位高爵显,文章弘肆,在文坛声名隆厚,《明史》称他“负重名垂四十年”。传世作品在《四库全书》中载有《大泌山房集》134卷,《史通评释》,集诗6卷,杂文128卷。他的诗文字画弘肆博大,才气纵横。作为晚明名士,《明史·文苑传》将他与唐寅、文征明、徐渭、王世贞、董其昌等同列。现代文学研究者视李维桢为继王世贞、汪道昆之后的“七子派盟主”、“后五子之首”。尤为可贵的是,他在为宦为文生涯中,具有同时代崭新的社会道德和文学艺术观念。首先是他的尊卑观迥异于当时封建官场的旧秩序、旧观念。他官高位尊爵显,但“为人平易阔达”,喜交各界朋友,门庭“宾客杂进”。在不太计较士农工商序列的晚明,他在观念上淡化了官、儒?士?与商贾的地位差异,对良商善贾并不歧视,“海内请求者无虚日”,“碑版之文,照耀四裔”。而他有求必应,以至于门人乘机受取富人大贾金钱,代为求李手笔。文集《大泌山房集》中保存了大量有价值的人物传记与可资研究的社会史料。他还专为商人立传,题为《赠李汝衡序》,表明李维桢在晚明社会的历史演变中具有开明的思想,折射出重商思潮在晚明开始形成,充满新的人文气息。这在当时是了不起的事。但也有人认为他交友太杂,贵贱不分,有负文人清名;有人攻击他是张居正提拔重用的官员。但正直的人们赞他是厚德长者。

  他还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文学主张,保持一种自适心态,以开放的态度接触各个阶层人物,接受各种思潮,不断完善丰富其思想。他提出"缘机触变,各适其宜"的诗学理论,以"适"为中心,从适才、适情、适体、适时四个方面阐述了师古与师心之间的辩证关系。主张“各得其性之所近,其才之所宜”、“以自有之情写自见之景”、“体各有宜”、“师古可以从心,师心可以作古”等诗学思想,认为诗人在融会贯通历代优秀之作的基础上,依据自身的才性及学识,抒写眼前之景、心中之情,自然能够不傍门户而自成一家。这突破了七子派格调论的理论格局,为万历中期公安派的兴起、后期竟陵派的兴起,提供了理论借鉴。李的诗歌各体兼备,尤擅七言古诗、律诗、绝句,风格多样,可见雄浑壮阔、沧桑悲凉、清远明丽、轻松戏谑等各种诗风,体现了他的才情与学识,具有较高的审美价值。明万历时期,以李维桢为代表的湖北作家群体以强有力的现实存在,闪现出璀璨的光芒,证实了“惟楚有材”的价值与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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