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赞名人>广东省名人>佛山市名人>南海区名人

傅秉常

傅秉常人物照片

南海名人傅秉常介绍

国民党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

傅秉常(1896-1965)原名褧棠。广东南海人。

早年毕业于香港大学。1918年后,出任广东军政府总务厅印铸科长、海南琼海关监督、粤海关监督、广州大本营外交秘书、财政部关务署长兼外交部顾问、立法委员兼立法院外交委员会委员长、外交部政务次长、立法院宪法起草委员会主稿委员、国民党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

1942年起任驻苏大使共7年。1943年10月全力争取中国参加开罗会议的权利,而使中国跻身于世界四强的地位。1946年7月作为中国政府代表,出席巴黎和平会。1949年定居巴黎。

1957年移居台湾、任台湾地区领导人办公室政策顾问、“司法院”副院长等职。1965年7月29日病逝。

傅秉常人物经历

傅秉常,原籍广东南海县佛山镇。早年就读于香港育才书院和圣士提反男中学,后进入香港大学。

1916年12月毕业后,在圣士提反男中学教书。经好友何永乾(何启长子)的介绍,与其妹何燕芳结婚,寒门之子傅秉常得以跻入位列香港名流的何启家族,也能接近伍廷芳(何燕芳的大姑丈)与孙文(何启学生),打开了入仕之路。

1919年,傅秉常作为伍朝枢(伍廷芳之子)的随员,前往巴黎和会,眼界大开,并透过何启与伍廷芳的关系,傅秉常担任孙文的外交秘书,负责交涉“五卅惨案”“沙基惨案”及省港大罢工等外交事件,终得英国退让,被视为外交精英。由于傅秉常的交涉才能,再加上伍朝枢等粤籍前辈们的提携,所以担任过许多重要职务,并曾以立法委员的身分,先后草拟《民法》《海商法》及1936年《中华民国宪法草案》。

1949年,傅秉常被任命为外交部长,却拒绝到任,避居法国。直到1957年5月始赴台湾,担任“总统府”国策顾问兼国民党中央评议委员。1958年6月担任“司法院”副院长,曾编纂《最新六法全书》。1965年在台北病逝,遗有《一九四九年日记》等著作。

傅秉常补充介绍

  傅秉常(1896~1965)

  傅秉常,原名耿衣裳,祖籍广东南海九江人(后迁佛山)。10岁随父赴香港。先后就读于育才书院和圣士提反男中学,继入香港大学工程系读书。民国5年(1916)12月毕业,旋即在圣士提反男中学任教。民国7年任广州军政府总务厅印铸科科长,后赴沪,任职于上海沪杭铁路局。翌年任巴黎和平会议中国代表处秘书。民国9年任广东军政府财政部及外交部驻港代表,11月任海南岛琼海关监督。民国14年7月,广州国民政府成立后,任外交部特派交涉员兼财政部粤海关监督,6月兼广州大本营外交秘书。民国16年9月,任国民政府财政部关务署署长,10月任外交部参事。次年10月,任国民政府首届--,兼任-外交委员会委员长及立法起草委员会召集委员。民国18年2月,任驻比利时公使。民国20年1月,获香港大学名誉法学博士学位;5月反蒋派在广州成立国民政府,任外交部副部长。次年1月,蒋汪共组南京国民政府,他任外交部政务次长。民国22年复任-兼-外交委员会委员长,及民法委员会召集委员。翌年至1945年连续当选为国民党第五、六届中央执行委员。民国30年7月,再度任外交部政务次长,8月派为高等考试初试典试委员长。民国32年1月,任驻苏联大使;2月被免去--职。民国35年7月以中国代表身份,出席巴黎国际和平会议。民国38年3月,任外交部部长,未到任;4月由莫斯科返国,取道香港,定居法国。1957年5月,自巴黎赴台北,旋受命为“-国策顾问”,国民党中央评议委员。1958年6月,任“-”副院长,7月兼“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委员长。1965年7月29日病逝于台北。曾编《最新立法全书》,遗作有《一九四九年日记》等。

  “傅秉常”人物信息来自互联网,如果您发现人物介绍有误或有更新,请点我纠正/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