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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鸿年

林鸿年人物照片

鼓楼名人林鸿年介绍

福建省清朝时期的第一个状元

林鸿年(1804-1886),字勿村,侯官(今福州)人,清嘉庆九年(1804年),道光十六年状元及第,是福建省清朝时期的第一个状元。林鸿年严于律己、宽厚待人。道光十八年被册封琉球国之正使,出使琉球,而后历任广东琼州府知府、云南临安府知府、云南巡抚等职。同治五年被以“畏寇逗留”等罪名革职,返回福州后担任正谊书院(现福州第一中学前身)山长。正谊书院在林鸿年十几年如一日的精心掌教下,培养出的栋梁之才多达百余人,其中就包括陈宝琛、林纾、陈衍、吴曾祺等人。

林鸿年是非常有名的槐轩弟子,《清史·儒林传》记载,咸丰中,福建侯官林鸿年为云南布政使,至蜀得沅书读之,惊喜求问,时沅已死,因受业于沅弟子内阁中书刘芬,尽购其书去。及罢官归,遂以其学转相传习,闽人称为“川西夫子”。

林鸿年生平经历

福建省清朝的第一个状元

林鸿年生于清嘉庆九年,从小就勤奋好学,喜欢与人互相切磋学问。二十五岁时中了举人,并于道光九年进京参加会试,可惜落第而回。不过这次的失败,并没有浇灭林鸿年一颗勇于进取之心,他在回家的路上赋诗自励:“状元二字消难去,我亦摩挲铁砚来。”回家后,林鸿年更加用功,并于道光十六年再次进京参加会试。这次,林鸿年摘得丙申恩科状元,授职翰林院修撰,时值三十二岁,成为了福建省清朝时期的第一个状元。

出使琉球 留名琉球

道光十八年,琉球国王尚灏去世,要举行册封世子尚育袭位的大典,上报朝廷希望出使参加大典。由于林鸿年学识卓著,处事老练且严于律己,便成为出使琉球的最佳人选。于是林鸿年被清廷册封为琉球国王正使,经福建,从闽江口扬帆出海,远赴琉球。

林鸿年到琉球后,首先代表清廷向已故琉球国王尚灏致祭,而后举行册封大典,宣读诏敕,册封世子尚育为王,并赐御书的“弼服海隅”匾额。难得的是,在这典礼前后的一百六十天内,林鸿年廉洁自守,屏绝馈遗,婉言谢绝琉球国王馈赠的宴金,禁止随从人员携货勒迫销售,而且当他知道琉球人民生活困苦时,还把从出使费用中省下来的240万贯钱一并交与琉球国王进行赈恤,一举赢得了琉球举国上下的真心感戴。

提议合饷 惹祸上身

回国后,林鸿年得到了清廷的极大信任。先后升任林鸿年为山东乡试副考官、国史馆协修、文渊阁校理、方略馆纂修、广东琼州(今海南省)知府、护理雷琼道、云南临安府知府、云南按察使、云南布政使、云南巡抚等职。尽管林鸿年一路实打实干地走上来,可惜林鸿年毕竟只是个文人,而不是个政客。

在林鸿年担任云南巡抚期间,太平军石达开部自四川叙州入云南境内,锐不可挡,云南各地反清斗争日益激烈。林鸿年上任就碰到了一个难题:南面杜文秀部进占永北厅,威逼昆明;北边“土苗各匪啸聚”,占着川、黔、滇三省要道;东面渠魁独霸一方;西边杨振膨等进攻临安。慈禧太后密谕林鸿年与四川总督骆秉章、云贵总督崇实通筹防守之策。林鸿年回奏力主“进剿”,并说明云南方面军饷见拙,要求与各省合出粮饷。这下可是往油锅里浇了水,叫其他省一起出钱筹集军饷,剿灭了太平军,加的是林鸿年功绩,出钱的一点好处也捞不到,其他人自然是不干。四川总督骆秉章表面上答应,但却多方推诿,推延了快一年才勉强拨付二万两应付了事,而湖广各省的协饷、厘金、劝捐也久久未到。林鸿年在清廷的一再严词催剿之下,“勉筹军饷”出击太平军。

林鸿年“分路攻破磨黑、红岩二台坡‘贼营’数十座,先后克复普洱府、思茅厅两城”,并督军至四川叙州,准备攻下昭通,打通川、黔、滇三省要道。同时,清廷传来圣旨,准许林鸿年在云南招商办铜矿,这下粮饷终于有了个稳妥的着落。然而,正在他还在庆幸局势有了好转之际,却被四川总督骆秉章和云贵总督崇实联衔上奏弹劾,上奏林鸿年两项罪状:“招抚‘滇匪’李开甲,使其得以进入四川掳掠;纵容属下李宜太,借回湘募勇之机,在途招摇滋事。”同治五年正月,林鸿年终因辩解无效,以“畏寇逗留”及招抚人有“借词投降,意图混入四川”的罪名被革职查办。

林鸿年回到故乡时,正值闽浙总督左宗棠在福州开设正谊书院(现福州第一中学的前身),便聘林鸿年为山长,随后的十九年内,林鸿年一直尽心尽职地为地方教育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正谊书院是省内举人、贡生学习制艺诗赋的最高学府,“林鸿年训士以器识为先,尤重根底之学”。在他的悉心教导之下,正谊书院人才辈出,更教导出有如陈宝琛、林纾、陈衍、吴曾祺等出类拔萃的人才百余人。

光绪四年,福建巡抚丁日昌以林鸿年“掌教闽中,著有成效”上奏,诏交吏部从优议叙。光绪八年,吏部以“经术湛深,品行峻洁”回奏,并请特赏三品卿衔。光绪十一年十二月,林鸿年病故于家,有《松风仙馆诗抄》传世。

林鸿年后代情况

林如玉,字希村,与父同志于收藏图书,聚书益多。藏书中多丛书、类书。藏书印有“曾在林勿村处”等。

其孙林时爽(林文)为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之一。

林鸿年补充介绍

  林鸿年

  (1804~1886年)

  字勿村,侯官县人。清道光十六年(1836年)进士第一,授翰林院修撰。道光十八年(1838年),奉旨为册封琉球国王正使,赐一品服,代表清廷谕祭故王,册封新王。在琉球160天,摒绝馈赠,禁止随从人员携货勒售,拒绝接受琉球国送给使者的“宴金”。归国后,著《使琉球录》。道光二十年(1840年),出任山东乡试副考官,继任国史馆协修、文渊阁校理、方略馆纂修等职。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任广东琼州(今海南省)知府。任上重视文教,充实琼台、罗峰两书院图书设备,增加学生的津贴费,文风大振。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护理雷琼道,招抚海盗,平定儋州(今海南省儋县)刘文楷之乱,人民得以安宁。咸丰二年(1852年),丁忧回籍,以在籍官员身份参加办团练有功,实授道衔。咸丰九年(1859年),授云南临安府知府,政绩显著,先后擢按察使、布政使。同治三年(1864年),任云南巡抚,参与镇压太平天国运动。同治五年(1866年),以“畏寇逗留”革职回里,受聘为正谊书院山长,审校道光《福建通志》,并亲自作序。光绪八年(1882年),特赏三品卿衔。光绪十一年(1885年)十二月病逝,年82岁。著有《松风山馆诗钞》传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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