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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柏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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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名人郭柏荫介绍

清朝官吏

郭柏荫(1807—1884),字远堂,侯官县(今福建省福州市)人。郭阶三次子。清道光十二年( 1832)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升编修。道光十七年(1837),任浙江道监察御史,转山西道,巡视西城,转京畿道,擢刑部给事中,甘凉道监察御史。道光二十三年回乡,历主清源、紫阳、鳌峰等书院。入京,升员外郎、郎中。同治元年(1862), 往安庆大营协助曾国藩对抗太平军,功升江苏粮储道、苏杭常太道道员,又升江苏按察使。同治五年,任江苏布政使,代巡抚、巡抚。翌年,任广西巡抚,改调湖北巡抚,署湖广总督,代理巡抚。同治八年,湘水、川水、襄水暴涨,各府属州县溃坝。柏荫赴灾区急赈;又奏请拨银30万两救灾修堤,获准,救活灾民无数。同治十三年因疾请辞,回闽,再主鳌峰书院,倡修火灾后的文庙,修建明伦堂、崇圣祠。光绪十年病卒,朝廷赐祭葬。著有《天开图画楼文稿》《嘐嘐言》《续嘐嘐言》等。

郭柏荫人物生平

清道光十二年(1832年)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擢编修;道光十七年(1837年),任浙江道监察御史。翌年,转山西道。道光十九年(1839年),巡视西城,转京畿道,升刑部给事中。

曾上奏有关台湾事宜,请勤抚慰、严番界、查仓库、禁偷渡、防兵丁冒替、戒人命及盗案消弭,皆交部议施行。升甘肃甘凉道。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后回乡,历主清源、紫阳、鳌峰等书院。又奉命办理本省团练,升员外郎,后升郎中。同治元年(1862年),往安庆大营,协助曾国藩抵抗太平军,升江苏粮储道,又升按察使。同治五年(1866年),任江苏布政使,代理巡抚。翌年冬,经曾国藩推荐,升广西巡抚,改调湖北,署理湖广总督,代理巡抚。同治八年(1869年),卸署总督任,仍为巡抚。同年夏、秋间,天降暴雨,湘水、川水、襄水高涨,各府属州县堤溃,田庐淹没,灾害严重。柏荫派员赴灾区急赈,又奏请解京饷及税厘项下拨银三十万两救灾修堤,获准,救活灾民甚多。翌年,复署湖广总督。不久,又专为巡抚。同治十二年(1873年),因疾请辞。光绪元年(1875年),回福州。次年,福州大水,出面负责浚河排涝,解除水患。后再主鳌峰书院讲席,倡修火灾后孔庙,集资修建明伦堂、崇圣祠,增置文庙乐器、祭器。卒赐祭葬。

郭柏荫史料记载

《清史稿·列传·卷二百十三》

郭柏荫,字远堂,福建侯官人。道光十二年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迁御史、给事中。出为甘肃甘凉道。二十三年,户部银库亏帑事发,柏荫为御史稽察,未纠发,夺官分偿,旋授主事。咸丰三年,会办本省团练,以克厦门、防延平功,擢郎中。同治元年,引见,交钦差大臣曾国藩差委。二年,授江苏粮道,擢按察使,迁布政使,护理巡抚。六年,擢广西巡抚,调湖北,仍留署江苏巡抚。方乱时,江、浙交界枪船群聚为匪,柏荫与浙江会捕,获其首卜小二置之法。禁枪船,设牌甲,稽查约束。

是年,赴湖北任,署湖广总督。各省遣散营勇,会匪萧朝翥约党分布黄梅、武穴、龙坪各水次,阻截散勇,逼令从为乱。柏荫遣兵往捕,其党杀朝翥以降。诸县教匪,京山吴世英、蕲水冯和义、沔阳刘维义次第擒诛。七年,奏言:“汉口镇华、洋杂处,散勇游匪厕其间。每遇撤营,散布谣言,句结入会。叠经惩办,在武汉、襄樊地方分设遣勇局,凡有在鄂散勇,均令赴局报名,雇船押送回籍,酌给川资,庶无业之徒,可归乡里,不至流而为匪。”又奏言:“淮南盐引,楚岸为大宗。自长江被扰,运道梗阻,改用淮北票私,暂济民食,淮南销路遂滞。请复淮南引地,禁淮北票私,停北盐抽课。襄、郧、德三府前此兼销潞盐,亦一律禁止。”八年,多雨大水,柏荫遣吏分道治赈。九年,再署湖广总督。十年,湖南会匪陷益阳、龙阳,柏荫分兵防守进剿,获其渠。十二年,以病乞罢。光绪十年,卒。

子式昌,举人。从军积功,以知府发浙江。巡抚蒋益澧调赴广东,署肇庆。益澧罢,式昌还浙江,补台州。剧盗黄金满以官吏贪酷,煽乱。式昌扼要隘,令民自守,以严法绳蠹吏,蠲斥苛敛。金满乃诣彭玉麟请降。光绪二十六年,衢州民杀教士,戕西安知县吴德潚。擢式昌金衢严道,谕士民安堵,得乱首诛之。三十一年,署按察使。卒。

式昌子曾炘,官至礼部侍郎。

郭柏荫文学作品

著有《天开图画楼文稿》、《嘐嘐言》、《续嘐嘐言》10卷、《变雅断章演义》1卷等。

郭柏荫补充介绍

  郭柏荫

  (1807~1884年)

  字远堂,侯官县人,家住黄巷。清道光十二年(1832年)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擢编修。道光十七年(1837年),任浙江道监察御史。翌年,转山西道。道光十九年(1839年),巡视西城,转京畿道,升刑部给事中。曾上奏有关台湾事宜,请勤抚慰、严番界、查仓库、禁0、防兵丁冒替、戒人命及盗案消弭,皆交部议施行。升甘肃甘凉道。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后,回乡历主清源、紫阳、鳌峰等书院。又奉命办理本省团练,升员外郎,后升郎中。同治元年(1862年),往安庆大营,协助曾国藩抵抗太平军,升江苏粮储道,又升按察使。同治五年(1866年),任江苏布政使,代理巡抚。翌年冬,经曾国藩推荐,升广西巡抚,改调湖北,署理湖广总督,代理巡抚。同治八年(1869年),卸署总督任,仍为巡抚。同年夏、秋间,天降暴雨,湘水、川水、襄水高涨,各府属州县堤溃,田庐淹没,灾害严重。柏荫派员赴灾区急赈,又奏请解京饷及税厘项下拨银30万两救灾修堤;获准,救活灾民甚多。同治九年(1870年),复署湖广总督。不久,专为巡抚。同治十二年(1873年),因疾请辞。光绪元年(1875年),回福州。次年,福州大水,出面负责浚河排涝,解除水患。后再主鳌峰书院讲席,倡修火灾后孔庙,集资修建明伦堂、崇圣祠,增置文庙乐器、祭器。光绪十年(1884年)正月卒,年78岁,朝廷赐祭葬。著有《天开图画楼文稿》、《嘐嘐言》、《续嘐嘐言》10卷、《变雅断章演义》1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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