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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清之

郑清之人物照片

鄞州名人郑清之介绍

中国南宋宰相

郑清之(1176年11月2日—1252年1月1日),初名燮,字德源,又字文叔,别号安晚,庆元府鄞县(今浙江宁波)人 。南宋后期宰相。

郑清之少年时跟从楼昉学习,很得楼钥赞赏。嘉泰二年(1202年)进士及第,参与拥立宋理宗即位,历任参知政事兼签书枢密院事、同知枢密院事等要职。在绍定六年(1233年)权臣史弥远死后接任右丞相兼枢密使,后改为左丞相,累封齐国公。任内,他建议揽用诸能臣名士,促成“端平更化”,又发动端平入洛之役,企图收复三京,但被蒙古击败。宋蒙战争兴起后,曾进《十龟元吉箴》,劝理宗励精图治。淳祐年间再登相位,加官至太傅,但因年迈而使朝政为妻儿把持,渐趋腐败。

淳祐十一年十一月(1252年1月),郑清之去世,年七十六。获赠尚书令、魏郡王,谥号“忠定”,有《安晚集》等传世。

郑清之人物生平

初入仕途

郑清之生于宋孝宗淳熙三年九月二十九日(1176年11月2日) ,少年时跟从楼昉学习,能写文章,楼钥十分赞赏他。

嘉泰二年(1202年),郑清之进入太学。

嘉定十年(1217年),郑清之考中进士,调为峡州教授。京湖帅臣赵方处事严谨,为人沉稳,不轻易许诺,郑清之向他汇报政务,赵方却给郑清之置办酒席,并且让自己的儿子赵范、赵葵出来拜见,赵方拉着郑清之,不让他答拜二人的行礼,并说:“他日希望你能照顾我的两个儿子。”

湖北茶商群集暴横,郑清之向总领何炳建议说:“这些人很精悍,应该把他们编入军籍,紧急时可使用。”何炳马上下达招募他们的命令,来的人很多,号称“茶商军”,后来多次依赖这支军队。之后,郑清之被调为湖、广总所准备差遣、国子监书库官。

拥戴理宗

嘉定十六年(1223年),郑清之升为国子学录。丞相史弥远与他谋划废济国公赵竑。郑清之不久兼任魏惠宪王府教授,升为宗学谕,升为太学博士,都仍兼教授。宋宁宗去世,史弥远献定国的策略,诏旨都是郑清之所拟定的。

宋理宗即位后,郑清之被授予诸王宫大小学教授,升为宗学博士、宗正寺丞兼权工部郎、兼崇政殿说书。理宗询问外人为什么对阁子库进丝鞋有谤议,郑清之说:“宫中穿的用的都十分讲究新的、干净的。”理宗说:“按旧例,每月进贡鞋子数双,朕不穿坏是不换的,为什么会招致谤议呢?”郑清之奏说:“孝宗继高宗之后,所以节俭的美德容易表现出来,陛下继宁宗之后,所以节俭的美德难显现出来。宁宗自己的日常供养就如同寒士,衣服多次洗涤,多次补衣服鞋子,现在想使节俭的美德显著,必须超过宁宗才行。”理宗高兴地采纳了他的建议。

宝庆元年(1225年),郑清之改兼兵部兼国史院编修官、实录院检讨官,升为起居郎,仍兼史官、说书、枢密院编修官。

宝庆二年(1226年),权任工部侍郎,并“暂权”给事中,后正式进升为给事中,再升为兼同修国史、实录院同修撰。

绍定元年(1228年),郑清之再度升为翰林学士、知制诰兼侍读,升为兼修国史实录院修撰、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

绍定三年(1230年),郑清之被授予参知政事兼签书枢密院事。

绍定四年(1231年),兼任同知枢密院事。

端平更化

绍定六年(1233年),史弥远去世,郑清之升任右丞相兼枢密使。

端平元年(1234年),理宗亲政,独自处理政事,郑清之也慨然以治理天下为己任,于是召回真德秀、魏了翁、崔与之、李埴、徐侨、赵汝谈、尤焴、游似、洪咨夔、王遂、李宗勉、杜范、徐清叟、袁甫、李韶,当时号称“小元祐”。这些人大多相继担任宰辅,只有崔与之始终推辞不来,隐士如刘宰、赵蕃都被表彰。

但在同年,郑清之等发动的端平入洛之役失败,《宋史纪事本末》称“自是,河淮之间无宁日矣” 。次年,郑清之上疏请求罢官,理宗不许,授他为特进、左丞相兼枢密使。

端平三年(1236年)八月,“霖雨大风”的灾异出现,郑清之四次上疏请求辞职。九月,祭祀时出现惊雷,他更是极力辞职。理宗于是允许他以观文殿大学士、醴泉观使兼侍读之职罢相,但郑清之仍四次推辞,最终被改授为观文殿大学士、提举洞霄宫。

宋蒙战事逐渐兴起后,郑清之秘密上奏说:“恐怕陛下过于担忧和悔恨,这样会损害您的清明的身体,累及您的宏伟志向。”

宠遇优厚

嘉熙三年(1239年),郑清之被封为申国公。

嘉熙四年(1240年),理宗派中使赐给他亲笔写的“辅德明谟之阁”的题字,赏给他十万缗钱用来修建房舍,郑清之就每天同宾客、门生游山玩水。

淳祐四年(1244年),郑清之仍任观文殿大学士、醴泉观使兼侍读,他多次辞官都没被允许,他被授予少保、观文殿大学士、醴泉观使兼侍读,被加封为卫国公。他入朝拜见理宗,理宗下诏赐给他府第。

淳祐五年(1245年)正月,为理宗祝寿结束后,他又上疏请求辞官,理宗不许,加授其为少傅,仍任观文殿大学士、醴泉观使兼侍读,进封越国公。不久,郑清之的儿子郑士昌去世,他决意东还,辞职,又没被允许。他被授予少师、奉国军节度使,仍为醴泉观使兼侍读、越国公,理宗赏给他玉带,又在西湖的渔庄赏给他一处府第。郑清之为理宗讲读《仁皇训典》,他说:“仁祖的仁德宽厚,使他表现得很英明,所以他能制定法度,国家也没有懈怠、不振奋的祸患;孝宗的英明,来源于他本身的仁德宽厚,所以他能培养和鼓舞士气,国家没有特别严厉苛刻的风气。仁德宽厚和英明二者互相弥补,缺一不可,这就是仁祖、孝宗统治时出现盛世的原因。”理宗表彰了他。

淳祐六年(1246年),郑清之被授予太保,他极力推辞。按惯例,允许他把官职转授先祖,郑清之请求理宗格外加恩,追封给他的高祖郑詥,理宗同意。

淳祐再相

淳祐七年(1247年),郑清之被授予太傅、右丞相兼枢密使、越国公,再度拜相。中使来到他家,郑清之正在湖光山色中游玩,住在寺院中,一直到傍晚还没回来。第二天早晨他入宫拜见理宗,磕头请求免去这些官职,理宗告诉了许多他不知道的事。郑清之刚离开宫廷,中使就接踵而至。有的请求重定施政方针、改年号,郑清之说:“改年号,是天子刚登基时的事,重定施政方针,是国家的大事,汉代的事已经不是遥远的事,但不因为更换了宰相就那么做。”

理宗忧虑边事,下诏让赵葵以枢密使的身份检阅军队,陈韡以知枢密院事的身份统率湖、广二州,他们二人正在推辞,恰好郑清之再次担任宰相,对他们极力支持,凡是他们所要求的都不刁难,赵葵、陈韡就前去上任了。于是宋军在泗水、涡口、木库作战,都取得了胜利。

淳祐九年(1249年),郑清之被授予太师、左丞相兼枢密使,他没接受太师的官职,仍任太傅。郑清之常感到国家的财富因为养兵而困乏,因为发放生券而使兵费短缺,他考虑变通的办法,每有调兵戍守边境的时候,就命令枢密院根据距离的远近,就近调兵戍守,根据情况的缓急决定调兵的先后顺序。又议定明年调兵戍守淮水,合并军队以便节省物资供给,先调镇江策胜军驻屯在泗水,公私都很便利。

诸路各路盐额亏损,负责这件事的人都倾家荡产来偿还亏损的盐数,郑清之核实了那些违犯盐法的人加以追究处治,受牵连的人都被免去了罪责,使很多人得以活命。长江沿岸的船税一向很重,郑清之一项一项地废去,如池州的雁汊有大法场这样的税目,这部分钱分别归属各衙门,郑清之上奏请求废除它并追究那些从中渔利的人,他们的收入是公家的好几倍,那些分别归属各衙门的钱由朝廷补偿。宋理宗同意了郑清之的请求,消息传来,郑清之正与客人饮酒,他举杯说:“今天饮这个酒特别痛快。”郑清之四次上奏章辞职。

淳祐十年(1250年),郑清之进献给理宗《十龟元吉箴》,陈述十事:一持敬,二典学,三崇俭,四力行,五能定,六明善,七谨微,八察言,九惜时,十务实。

郑清之上疏说:“上天发生灾变时,对天恭敬容易做到,上天正常时,对天恭敬不容易做到,上天发生灾变时使人产生忧虑,因此容易对天恭敬,上天正常时人们高兴,因此不容易对天恭敬,为什么呢?因为忧虑时就心生恐惧,恐惧就可使灾变转化为好天气;高兴时就想享乐,享乐就或许会使好天气变为坏天气。”理宗非常高兴,命令史官记下这些话,下诏嘉奖郑清之。

去世及追封

淳祐十一年(1251年),郑清之上疏请求辞官,理宗都没准许。郑清之被授予太师的官职,他极力推辞。朝廷准备在明堂举行祭祀仪式,理宗下诏让阁门官给郑清之派两个人,搀他上明堂,理宗又赐给他玉带,命令他戴着玉带上朝。十一月十二日(1251年12月25日),退朝后,郑清之得了寒病,病势很重,他仍然因为天没下雪而担忧。不久天降大雪,他起身说:“百官庆贺下雪,皇上一定十分高兴。”他命令人把雪捧到床前观看。

郑清之多次上奏请求辞官,理宗不许。他不停地上奏,理宗不得已,命郑清之以太傅、保宁军节度使、醴泉观使、齐国公之衔致仕。十一月十九日(公历1252年1月1日),郑清之去世,遗表送到朝廷,理宗十分震惊哀悼,为其辍朝三日,特赠尚书令,追封魏郡王,赐谥号“忠定”。

郑清之史料记载

《后村先生大全集》卷170《丞相忠定郑公行状》

《宋史》卷414

《四明谈助》

郑清之人物评价

南宋·刘克庄:①不立异,不私己,除授进拟必咨同列,必参公谕,朝士有累迁而未见面者。 (《丞相忠定郑公行状》)②拔士满朝,施惠于人无德色,士或先从后畔,亦待之如故。 (《丞相忠定郑公行状》)③久秉钧轴,高下在手,然不以名器私亲昵。 (《丞相忠定郑公行状》

元·脱脱 等:①不好立异。 (《宋史》)②郑清之堕名于再相之日。 (《宋史》

现代台湾大学历史学系教授林瑞翰:清之在位,颇引用正人,故端平间,贤士如真德秀、魏了翁、李埴、洪咨夔等并见进用,时称“端平更化”,以比元祐。 (《宋代政治史》

郑清之个人作品

著作

郑清之的集子,残存《安晚堂集》七卷,都是诗作,收入四库全书时被重命名为《安晚堂诗集》。

诗文

郑清之的诗基本被辑入《全宋诗》中,代表作有《臂疼医令灼艾戏成》《晨兴散步三首》《次抱拙妆薄命》《灯薪》《冬瓜》《荷花》《虹出》《茄子》《妾薄命》《田家》《檐前蜘蛛》《夜雨》等;其词仅存《念奴娇·菊》一首;李之鼎辑其文十篇附于《宋人集》本《安晚堂诗集》。

郑清之补充介绍

  郑清之(1176—1251),初名燮,字德源、文叔,号晚安,鄞县人。少从楼昉学。南宋嘉泰二年(1202)入太学,嘉定十年(1210)进士,调峡州(今湖北宜昌)教授,升为国子监学录,参与丞相史弥远废太子竑,拥立理宗。后授王宫教授,迁宗学博士、宗正寺丞兼权工部郎、签事枢密院事。绍定三年(1230)授参政政事。六年史弥远卒后升右丞相兼枢密使,疏请召还直臣真德秀等人,为帝采纳,时号“小元祐”。端平二年(1235)任左丞相,后历封申国公、卫国公、越国公。淳祐七年(1247)获准辞官,放浪湖山,寓身僧刹。两年后复相位。卒谥忠定,赠尚书令,追封魏郡王。工笔札,书法遒秀逸致,书迹见《凤墅续法帖》,著有《晚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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