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名人沈众介绍
沈众(503年-558年),字仲师,吴兴郡武康县(今浙江德清)人。陈武帝时中书令。
沈众人物生平
沈众,字仲师,吴兴武康人。沈众爱好学习,言语文章很有词采,在梁朝以出任梁镇卫南平王法曹参军、太子舍人起家。当阳公萧大心为郢州刺史,用沈众做限内记室参军。不久任命为镇南湘东王记室参军。升任太子中舍人,兼任散骑常侍。
沈众被委派前往西魏通问修好,回来后,升任骠骑庐陵王谘议参军,舍人的职务依旧担任。
侯景叛乱时,沈众进言梁武帝,声称家族世代原来所统率的讲求节义的军队,都在吴兴,请求回去招募用来讨伐叛贼,梁武帝同意这样做。到侯景围攻台越时,沈众率领自己宗族子弟和随从而来的部众共五千余人,进入京城救援,安顿在小航这个地方,对着叛贼的东府布置阵势,军容十分整齐,侯景非常害怕他们。梁武帝在城内远远地任命沈众为太子右卫率。京城失陷,沈众向侯景投降了。
侯景之乱被平定后,沈众往西逆流而上去了荆州,梁元帝任用他为太子中庶子、本州大中正。不久升任司徒左长史。江陵失陷时,他被西魏所俘虏,不久就逃回来了,梁敬帝秉承皇帝的旨意,任命他为御史中丞。
绍泰元年,任命为侍中,升任左民尚书。
陈高祖陈霸先登位,升任中书令,中正的职务依旧担任。
永定二年,兼任起部尚书,监管建造太极殿。总是穿着布袍草鞋,用麻绳作为带子,又携带干鱼蔬菜饭食独自吃,朝廷中士大夫都讥讽他这种做法。沈众性情褊急不能受委屈,于是忿恨,便依次诽谤公卿大臣,责难诋毁朝廷。高祖非常恼怒,因为沈众一直有名望受人景仰,高祖不愿意公开杀他,后来因为沈众休假回到武康,高祖于是命令沈众在吴中自杀了,时年五十六岁。
沈众轶事典故
陈高祖陈霸先因为沈众在国内有名望,非常敬重他,赏赐优厚,超过当时的有名人物。沈众性格吝啬,家内所治产业,钱财布帛以亿计数,没有分送遇他人。沈众自己奉养十分俭省,每次在朝廷聚会之中,他的衣裳破烂裂开,或者亲自提着帽子和鞋子。
沈众史书记载
《陈书卷十八 列传第十二》
沈众主要成就
梁武帝制作了《千字诗》,沈众为诗篇做了注解。他和陈郡人谢景同时被召见于文德殿,梁武帝命令沈众作《竹赋》,赋写成后,呈上,梁武帝欣赏他所作的赋。
沈众人物评价
梁武帝亲手写诏书回话说:“你的文章风格飘扬,可以说无愧于你的祖父。”
沈众补充介绍
沈众(503—558),字仲师,武康(今德清)人。自幼好学,有文才。初任南朝梁卫南平王法曹参军。为梁武帝千字诗作注解,被召见。又奉命作《竹赋》,深得武帝赏识,迁为限内记室参军。后历任镇南湘东王记室参军、庐陵王咨议参军、太子中舍人等职。
梁太清二年(548),东魏降将侯景作乱,围攻建康(今南京)。沈众奉命,回乡召募丁壮5000余众增援。武帝在城内遥授沈众为太子右卫。侯景破城后,武帝死,改投梁元帝,任太子中庶子、司徒左长史等职。敬帝时,为御史中丞、侍中、中书令。陈永定二年(558),陈霸先授为起部尚书,监管太极殿。
沈众生性节俭,上朝或穿布袍草鞋,或躬腰捉帽。在朝用膳,自带干粮,故每被朝士讥讽。为此愤恨不已,骂遍朝中公卿,甚至“诽谤”朝廷。陈武帝怒,趁其还乡之际,赐死于吴中(今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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