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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拱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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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名人胡拱辰介绍

明朝南京工部尚书

胡拱辰(1416~1508),字共之,浙江淳安县人,明朝正统四年(1439)进士,官至南京工部尚书。卒赠太子少傅,谥庄懿。

胡拱辰生平经历

明朝正统四年(1439)进士,授黟县知县,有政绩,升为监察御史,疏陈时弊八事。丁父艰。

明代宗即位,诏科道官忧居者悉起复。胡拱辰至,屡疏以选将、保邦、修德、弭灾为言,出为贵州左参政。白水堡仡佬族头目沈时保素来顽固不化,胡拱辰言于总兵官方瑛,方瑛遣将擒之,一方遂宁。至毕节,平宣慰使陇富叛乱,威行边陲。丁母忧离任,御史追劾其受贿事,下令浙江按臣执讯。事白,调任广东。历广西、四川左、右布政使,皆有平寇功。

成化八年(1472),拜南京右副都御史、操江提督。

成化十一年(1475),就迁南京兵部右侍郎。储君位置久虚,与南京兵部尚书崔恭等人率众大臣请求册立,早定国本,言甚切。其年,复就改南京左副都御史,总理粮储,就进南京工部尚书。节财省事,人皆便之。以年至乞归。

弘治十四年(1501),巡按御史陈铨进言:“胡拱辰退休十余年,生平清操如一日,乞加礼异以励臣节。”诏有司每月给廪二石,每年派隶四人。

正德元年(1506),年九十。遣行人赍敕慰问,赉羊酒,加赐廪、隶。

正德三年(1508)正月,卒,年九十三。赠太子少傅,谥庄懿。

胡拱辰史籍记载

《明史·卷一百五十七·列传第四十五》

《国朝献徵录·卷之五十二》

胡拱辰人物评价

《国朝献徵录》:拱辰平生清谨,所至以兴利除害为务。

胡拱辰补充介绍

  胡拱辰(1416—1508),字共之,明淳安胡溪(今梓桐镇)人。明正统四年(1439)进士,授黟县知县,有政绩,升为监察御史,疏陈时弊八事。后因父去世而辞归守孝。景泰元年(1450)重新起用,所陈之事,多被采纳。历任贵州左参政,广东、广西、四川布政司,南京左副都御史、操江提督、南京兵部侍郎,最后,以南京工部尚书辞归。弘治中,巡按御史陈铨曾向朝廷进言,说胡拱辰“退休十余年,生平清操如一日,乞加礼异,以励臣节”。朝廷月给米二石,每年给伕四人。正德三年(1508)卒于家,享年93岁。赠太子少傅,谥号“庄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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