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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嗣庭

查嗣庭人物照片

海宁名人查嗣庭介绍

清朝大臣

查嗣庭(1664-1727) ,字润木,号横浦,浙江海宁袁花人,查慎行之弟。清朝大臣。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中进士,选庶吉士,散馆授翰林院编修,得隆科多赏识,累官至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

雍正四年(1726年),出为江西乡试主考官。因他所出的试题与汪景祺《历代年号论》“一止之象”的说法如出一辙,获罪,抄家查出的日记中“语多悖逆”(批评康熙朝很多政策),大兴文字狱,将其逮捕。查自杀于狱中,遭戮尸枭首。亲族、弟子多人受株连。并暂停浙江乡试,3年后始恢复。著有《晴川阁诗》。

查嗣庭人物简介

查嗣庭 于雍正元年(1722),由隆科多荐举,授内阁学士,又受蔡珽荐举,兼礼部侍郎衔。雍正四年(1726)任江西乡试正考官,考题第一题是“君子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第二题“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见矣”;第三题“其旨远其辞文”;第四题“百室盈止妇子宁止”,试题中先有“正”,后有“止”字,如同汪景祺《历代年号论》“一止之象”的说法。民间传说他以“维民所止”为题,此句出自《诗经·商颂·玄鸟》:“邦畿千里, 维民所止。”,却被人劾告“维止”二字系雍正去头,但此说法仅为民间谣传,查案单纯只是文字狱的案例而已,与隆科多也无牵连;又查其笔札诗钞,认为“语多悖逆”,遂以“讽刺时事,心怀怨望”等罪,逮狱。雍正五年(1727)五月戊午自杀谢罪死于狱中,仍被戮尸枭示。其子十六岁以上判斩刑,十五岁以下流放,其妻与二儿媳被定发配边疆为奴,怕受辱双双自杀;因汪景祺、查嗣庭都是浙江人,停止浙江乡试、会试三年,后浙江巡抚李卫上书才得恢复,史称“查嗣庭试题案”。

有妻陈氏,许氏,史氏。

查嗣庭是当代著名作家金庸的先祖查昇的堂兄。

查嗣庭补充介绍

  查嗣庭(1664—1727),字润木,号横浦,查慎行弟,海宁袁花人。清康熙四十五年(1706)进士。得隆科多赏识,累官至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雍正四年(1726),出为江西乡试主考官。雍正帝为铲除隆科多一派的势力,借口他所出的试题“讽刺时事,心怀怨望”,抄家查出的日记中“语多悖逆”,大兴-,将其逮捕,定为隆科多死党。狱中病死后,仍遭戮尸枭首。亲族、弟子多人受株连。并暂停浙江乡试,3年后始恢复。著有《晴川阁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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