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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光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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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名人冯光裕介绍

清朝官吏

冯光裕(1684—1740),字叔益,号损庵,山西代州人。清康熙五十年举人。雍正初荐授云南大姚知县,历官至湖南巡抚。生平好读书,兼精书法。有《柴门老树村稿》。

冯光裕人物生平

冯光裕,字叔益,山西代州人。康熙五十年举人。雍正元年,出任云南大姚知县,历任贵州铜仁府同知,升贵州思州知府,调云南永北府知府、丽江府知府,擢云南驿盐道副使。雍正八年升云南按察使。” 他“迁贵州铜仁同知,赴阙引见。时古州苗方乱,世宗询及之,光裕对苗不可尽杀,宜随机化导,令归版图,上韪其言。”由此赢得官声。

雍正四年(1726)四月戊寅,铜仁府正大营同知冯光裕在向朝廷的奏疏中指出:“湖南平溪、清浪二卫,与贵州思州府接壤,去湖南省会辽远,请改归贵州管辖。”

冯光裕的奏章引起了清廷的重视,并于雍正五年(1727)二月辛酉复意“定改湖南改归贵州之清浪、平溪二卫,属思州府管辖。”“奉旨将平溪改卫设县,赐名玉屏,永隶贵州。”

冯光裕史料记载

《清史稿·高宗本纪》记载:“乾隆四年二月己卯,以冯光裕为湖南巡抚。”“五年春正月辛未,湖南绥宁苗作乱,命冯光裕等剿之。三月庚午,湖南栗林、鬼冲各寨苗匪平。五月丁卯,谕冯光裕及湖广提督杜恺剿捕城步、绥宁瑶匪。”

《清史稿·冯光裕传》冯光裕,字叔益,山西代州人。康熙五十年举人。雍正元年,以荐授云南大姚知县。大姚赋少而耗重,积逋数万。光裕不取耗,视负尤多者薄责之,逋赋悉清。民以耗重故,辄寄大户造伪券占田,吏毁其籍。光裕检毁未尽者藏之,按牒辨其伪,归田故主,民尤颂之。迁贵州铜仁同知,赴阙引见。时古州苗方乱,世宗询及之,光裕对苗不可尽杀,宜随机化导,令归版图,上韪其言。既行,擢思州知府,未任,改云南永北。永北介金沙江外,与四川连界,苗、倮窟其中,有事则两界相诿。总督鄂尔泰命往勘,光裕轻骑往,倮从谷中出,挺刃相向。光裕策马前,谕以利害,倮罗拜听命,各散去。鄂尔泰疏请改知丽江,仍兼理永北事。未几,擢驿盐道。八年,东川、乌蒙倮叛,鄂尔泰檄光裕会镇将讨平之,擢按察使。乌蒙俘七千人,语不可通,译者面谩莫能诘。光裕集群译於使院,分室居之,讯一人,经数译乃得其情。倮姓名多同,为编次年貌,验决无误,省释者甚众。广西州民李天保以邪教聚众殆千人,檄光裕按治。光裕曰:“愚民茹蔬奉佛,非有异志。”薄其罪,焚籍,置不问。

十一年,擢贵州布政使。十三年,古州苗叛,都江、清江、八寨、丹江、台拱诸新附苗皆应。师讨之,光裕督饷,令民应役,厚与直,行得持械自卫。募熟苗为助,畀以木符,戒官兵无妄杀,皆踊跃应募。师集十馀万,皆得宿饱。军罢,民被兵者无所栖止,给草舍居之,赋以衣食,复业者二十馀万户。贵州赋银八万八千、米十五万五千,光裕奏请蠲免。高宗即位,命被兵地停徵三年。又奏:“古州、丹江诸苗剿除殆尽,荒田空寨,远近相望。当募民居苗寨,垦苗田,设屯置卫,行保甲法,授降苗所纳军器,俾农隙讲肄,以壮声援、省餽饷。”得旨允行。

乾隆四年,擢湖南巡抚。镇筸红苗叛,光裕督兵捕治,不三月而平。疾,乞假,闻城步、绥宁苗复勾结粤瑶为乱,密咨两广总督筹协捕。寻卒。遗疏犹言:“二县困於兵,请免今年租。”上从其请。

子祁,乾隆二年进士,官编修。孙廷丞,举人,以荫生授光禄寺署正,官至湖北按察使。

彭启丰《铭未录·通奉大夫巡抚湖南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冯公光裕墓志铭》,汪由敦《通奉大夫督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湖南冯公墓表》。

冯光裕补充介绍

  冯光裕,雍正元年,出任云南大姚知县,历任贵州铜仁府同知,升贵州思州知府,调云南永北府知府、丽江府知府,擢云南驿盐道副使。雍正八年升云南按察使。

  人物生平《清史稿·高宗本纪》记载:“乾隆四年二月己卯,以冯光裕为湖南巡抚。”“五年春正月辛未,湖南绥宁苗作乱,命冯光裕等剿之。三月庚午,湖南栗林、鬼冲各寨苗匪平。五月丁卯,谕冯光裕及湖广提督杜恺剿捕城步、绥宁瑶匪。”《清史稿·冯光裕传》记载:雍正元年,以荐授云南大姚知县。大姚赋少而耗重,积逋数万。光裕不取耗,视负尤多者薄责之,逋赋悉清。民以耗重故,辄寄大户造伪券占田,吏毁其籍。光裕检毁未尽者藏之,按牒辨其伪,归田故主,民尤颂之。迁贵州铜仁同知,赴阙引见。时古州苗方乱,世宗询及之,光裕对苗不可尽杀,宜随机化导,令归版图,上韪其言。既行,擢思州知府,未任,改云南永北。永北介金沙江外,与四川连界,苗、倮窟其中,有事则两界相诿。总督鄂尔泰命往勘,光裕轻骑往,倮从谷0,挺刃相向。光裕策马前,谕以利害,倮罗拜听命,各散去。鄂尔泰疏请改知丽江,仍兼理永北事。未几,擢驿盐道。

  八年,东川、乌蒙倮叛,鄂尔泰檄光裕会镇将讨平之,擢按察使。乌蒙俘七千人,语不可通,译者面谩莫能诘。光裕集群译於使院,分室居之,讯一人,经数译乃得其情。倮姓名多同,为编次年貌,验决无误,省释者甚众。广西州民李天保以-聚众殆千人,檄光裕按治。光裕曰:“愚民茹蔬奉佛,非有异志。”薄其罪,焚籍,置不问。

  十一年,擢贵州布政使。十三年,古州苗叛,都江、清江、八寨、丹江、台拱诸新附苗皆应。师讨之,光裕督饷,令民应役,厚与直,行得持械自卫。募熟苗为助,畀以木符,戒官兵无妄杀,皆踊跃应募。师集十馀万,皆得宿饱。军罢,民被兵者无所栖止,给草舍居之,赋以衣食,复业者二十馀万户。贵州赋银八万八千、米十五万五千,光裕奏请蠲免。高宗即位,命被兵地停徵三年。又奏:“古州、丹江诸苗剿除殆尽,荒田空寨,远近相望。当募民居苗寨,垦苗田,设屯置卫,行保甲法,授降苗所纳军器,俾农隙讲肄,以壮声援、省餽饷。”得旨允行。

  乾隆四年,擢湖南巡抚。镇筸红苗叛,光裕督兵捕治,不三月而平。疾,乞假,闻城步、绥宁苗复勾结粤瑶为乱,密咨两广总督筹协捕。寻卒。遗疏犹言:“二县困於兵,请免今年租。”上从其请。

  子祁,乾隆二年进士,官编修。孙廷丞,举人,以荫生授光禄寺署正,官至湖北按察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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