冕宁名人伍精华介绍
伍精华(1931年2月17日-2007年10月19日),男,彝族人,出生四川省冕宁县。1949年9月参加革命工作,同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先后担任中共普雄县工委委员,普格县委副书记、县长,昭觉县委第一书记,凉山彝族自治州州委书记处书记、副州长,四川省民委副主任,四川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国家民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西藏军区政委、西藏军区党委第一书记等职。
伍精华同志是中共八大、十二大、十三大、十四大代表,第十二届、十三届中央委员,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八届委员、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07年10月19日在北京病逝,享年76岁。
伍精华人物生平
伍精华同志,彝族,1931年2月17日出生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冕宁县。
1949年9月参加革命工作,同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担任中共冕宁县委宣传部干事,中国人民解放军184师551团见习参谋,184师暨西昌军分区司令部参谋,中共普雄县工委委员、普雄县办事处副主任,中共普格县委委员、副县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劳动人民协会主席,中共昭觉县委第一书记、县武装部政委,中共凉山彝族自治州州委书记处书记、副州长,四川省民委副主任,中共四川省委委员、省纪委委员、省委省革委农业组副组长、省委民族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四川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国家民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西藏军区政委、西藏军区党委第一书记,国家民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他是中共八大、十二大、十三大、十四大代表,中共十二届、十三届中央委员。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伍精华同志的一生是跟随中国共产党奋斗的一生。早在学生时代,他就向往光明,追求真理,接受革命教育。积极参加了中共地下党组织活动,在凉山地区解放前就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并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挺进大西南的进程中参军入伍,为摧毁国民党在西昌彝族地区的统治英勇战斗。参加了清匪剿霸工作。之后根据组织的安排,从军队转到地方,积极投入到了开辟彝区建立政权工作。
1956年,伍精华同志担任普格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和县劳动人民协会主席,作为凉山彝族自治州唯一代表,四川省唯一的彝族代表出席了中共“八大”,在大会上作了题为《凉山彝族从奴隶制度废除后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发言,以亲身经历阐述了凉山彝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从奴隶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飞跃的历史进程,在国内外引起很大的反响。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身为凉山彝族自治州州委书记处书记、副州长的伍精华同志遭受严重迫害,但他始终坚定信念,把国家的命运和民族的兴衰放在第一位,与林彪、“四人帮”的倒行逆施进行坚决斗争,直到1973年重新恢复工作。1979年四川省委为伍精华同志平反。
1973年,伍精华同志从凉山州调到四川省级机关工作,在担任四川省省委民族工作委员会副书记、省民委副主任、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深入民族地区进行调查研究,努力恢复遭到“文化大革命”破坏的民族工作。他还组织专家深入凉山彝族地区,调查彝族语文使用情况。在总结新老彝文推行情况的基础上,提出恢复老彝文、规范老彝文。在他的努力下,1980年,国务院批准了凉山规范彝文方案。从少数民族地区山高路远,儿童入学率极低,办学质量很差的情况出发,他在马边彝族自治县沙匡乡搞以寄宿制为主的办学试点,效果显著。后来寄宿制的办学方式推广到了全国。在省农业组工作期间,他深入民族地区的林区进行调查,提出民族地区林区的保护和建设必须照顾当地群众利益,要适当划部分林区做集体林,安排好林区群众的生活。他的这个深得民心的建议在省内得到了采纳和执行。 1982年,伍精华同志到国家民委任副主任、党组副书记,他积极推进民族工作领域的拨乱反正,民族工作开展得卓有成效。按照中央领导同志的要求,为了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他走遍了全国所有的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和其他许多民族散杂居地区。
1983年2月,他作为党中央成立的起草《民族区域自治法》五人领导小组成员之一,直接参与组织和领导了《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起草工作。这部重要法律于1984年5月31日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并于1984年10月1日起实施。伍精华同志为中国民族法制建设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展完善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中国民族问题五种丛书》的编撰是中国民族文化建设一项浩大的工程,从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央派专家学者在全国搞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开始,伍精华同志在不同的岗位上自始至终参与了这项工程。后来担任国家民委《中国民族问题五种丛书》编辑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直接组织和推动了编写工作。 1985年,中央任命伍精华同志为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兼国家民委副主任、西藏军区政委、西藏军区党委第一书记。他在西藏工作期间,全面贯彻党中央对西藏工作的指示精神,坚决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努力推动西藏的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和加强党在西藏的基层组织建设。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从西藏实际出发,认真调查研究,为加强边防部队和基层人武部建设作出了贡献。同时,认真落实统战、民族、宗教政策,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开创了西藏解放思想、改革开放的新局面。他为了推动西藏旅游业的发展,支持组建了西藏航空公司,积极推动布达拉宫的首次维修,支持寺庙修复,恢复藏族重大节日,支持兴办藏医学院。积极推进在内地举办西藏班、西藏中学,推动在北京建立藏学研究中心等,为西藏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伍精华同志在担任国家民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期间,重视民族文化交流,大力弘扬民族文化。他参与组织的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首次邀请了台湾两个代表团参加,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台湾首次受邀派代表团参加全国性的活动,得到了中央的肯定。他重视民族语文工作,推进了新时期民族语文政策的制定,他主持起草的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报告》,1991年国务院批转到了全国。在此期间,他认真参与国家法律的制定和监督检查工作。他以深厚的民族理论修养和丰富的民族工作经验,参与和推进了《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修改工作。并先后负责起草了《种子法》和《畜牧法》。 伍精华同志是中国共产党培养起来的优秀彝族领导干部,他怀有深厚的民族感情,在发展和弘扬本民族文化方面也作出了突出贡献。他组织彝族和其他民族学者共同编写《中国彝族通史》。作为《中国彝族通史》基础史料,《中国彝族谱牒》是他生前最关注的,其中的四川卷即将出版。在凉山彝族自治州成立五十周年之际,伍精华同志结合自己在凉山的工作写了《我们是这样走过来的——凉山的变迁》一书,概述了凉山是怎样从奴隶社会直接飞跃到社会主义社会,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彝族地区如何腾飞的历程,为这一特殊的历史进程留下了很多宝贵的史料。作为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他总结自己长期从事民族工作的资料和经验出版了《新时期民族工作的理论与实践》一书,还主编了《民族理论论集》等著作。
伍精华病重期间和逝世后,胡锦涛、江泽民、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曾庆红、李长春、习近平、贺国强、王刚、王乐泉、王兆国、回良玉、刘云山、刘延东、李源潮、吴仪、张德江、俞正声、曾培炎、李鹏、乔石、朱镕基、李瑞环、宋平、刘华清、尉健行、李岚清、吴官正、罗干、司马义·艾买提、成思危、许嘉璐、热地、唐家璇、华建敏、阿沛·阿旺晋美、帕巴拉·格列朗杰、郝建秀、陈奎元和田纪云、张立昌、布赫、铁木尔·达瓦买提、杨汝岱、宋健、胡启立,中央军委委员李继耐等分别以不同方式表示慰问和哀悼。
伍精华代表作品
主持起草的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报告》;
参与和推进了《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修改工作;
起草了《种子法》和《畜牧法》;
组织彝族和其他民族学者共同编写《中国彝族通史》;
《我们是这样走过来的——凉山的变迁》;
新时期民族工作的理论与实践》;
主编了《民族理论论集》。
伍精华补充介绍
伍精华(彝族),男,四川省冕宁县人。1949年9月参加革命工作,同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先后担任中共普雄县工委委员,普格县委副书记、县长,昭觉县委第一书记,凉山彝族自治州州委书记处书记、副州长,四川省民委副主任,四川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国家民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西藏军区政委、西藏军区党委第一书记等职。
伍精华同志是中共八大、十二大、十三大、十四大代表,第十二届、十三届中央委员,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八届委员、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07年10月19日在北京病逝,享年7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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