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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元文

徐元文人物照片

昆山名人徐元文介绍

昆山三徐之一,清朝文华殿大学士
清朝进士

徐元文(1634年-1691年),字公肃,号立斋,江苏昆山人。探花徐乾学、徐秉义之弟,兄弟三人皆官贵文名,号称“昆山三徐”、斋号“集义居”。

清顺治十六年(1659年)进士第一,顺治帝称徐元文为“佳状元”,赐冠带、蟒服、乘御马等,授翰林院修撰。康熙十八年,出任修《明史》总裁,荐万斯同入史局。升国子监祭酒,充经筵讲官。康熙称赞他:“徐元文为祭酒,规条严肃,满洲子弟不率教者,辄加挞责,人人敬畏。后人不能及也。”后任左都御史,官至文华殿大学士兼翰林院掌院学士。

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尼布楚条约》签订后的隔年,清廷为建立界碑,用汉、满、蒙、拉丁、俄五种文字将条约刻于碑上。刻碑汉文由徐元文根据《实录本》润饰写定,前有徐元文所写序言。《清朝通志》《清朝经世文篇》《中俄约章会要》所载即为徐元文汉文本,一共有六条。徐元文与其兄长徐乾学、徐秉义都是进士出身,很有名望,号称“昆山三徐”。顾炎武曾勖勉徐元文:“有体国经野之心,而后可以登山临水;有济世安民之略,而后可以考古论今。”

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江南江西总督傅拉塔弹劾徐乾学及其弟徐元文不法之事共十五款,被解职。闰七月二七日“惊悸呕血而死”,享年五十八岁。著有《含经堂集》《得树园诗集》。

徐元文人物生平

少年得志

徐元文在少年时代就非常喜欢读书学习,14岁时经考试被录取为当地生员。他所读的书以六经(即《诗》《书》《礼》《易》《春秋》《乐》六部书)为主,也常读诸子百家的著作,力求明了事理,经世致用。对"举子家言",则有选择的去读。当时昆山所在的吴中地区,继承了明末东林党复社的遗风,盛行以文交往结社。徐元文兄弟三人也相约组织了文社,并命名为"慎文"、后改为斋号“集义居”。他们厌恶时俗曲薄,提倡古学,一时间,各种谈论学问的文章纷纷效仿徐氏兄弟的文风。

清顺治十一年(1654年),徐元文在乡试中考中举人。顺治十六年(1659年),在殿试中又高中进士第一名。当时他才21岁,顺治皇帝福临在乾清门召见了徐元文,对他抚慰有加。因宫后福临高兴地对孝庄皇太后说:"今年我大清得了一位好状元。"下旨赐予徐元文冠带、蟒服,任命徐元文为翰林院修撰。

徐元文在翰林院的任职期间,多次被顺治皇帝召见。有次他扈从顺治皇帝到西苑,顺治皇帝特赐他乘坐御马。他特意写下"空传枚马金门侍。只倚雕虫事武皇"的诗句以记此事。有一天,徐元文随顺治皇帝造访僧斋蕉园方丈,向方丈请教佛家典籍,事后,徐元文对方丈没有表示谢意。顺治皇帝也没有难为他,却说:"此人大有见解,他当状元是朕亲自选拔的。"

翰林院的日常事务很简略,徐元文就利用空闲时间研究学问。他不但钻研诗文,且努力通晓历史,求本探源,总结可以借鉴的历史经验。

主持学政

自清初以来,江南地区拖欠钱粮现象一直非常严重。康熙初年,皇帝责成当地巡抚,按察使严加查办,江宁巡抚朱国治细加勘查得出一个数字:苏州(府治今江苏苏州)、松江(府治今上海松江)、常州(府治今江苏常州)、镇江(府治今江苏镇江)四府,未交齐钱粮的文武官绅共计13517名。徐元文也在其列。依照惯例,对徐元文应予以处罚,降职调任銮仪卫。徐元文以此事为借口请假回家,分辩解释这件事情的原委。经过四年的时间,事情终于澄清,才恢复了徐元文的原职。康熙八年(1669年),徐元文充任陕西乡试主考官,他主持陕西乡试期间,注意选拔人材,被录取的多数是政治上无所攀援,出身于下层的地主阶级知识分子或贫寒之士,在陕西很有影响,陕西有人甚至这样说:"士子能够刻苦勤奋读书,就是从徐元文这次主持乡试开始的。"接着迁任他为秘书院侍读。

康熙九年,徐元文升任国子监祭酒,充任经筵讲官。他感慨学校废驰,毅然以师道自任,他认为:"自古人才盛衰,全看学校的兴废。汉唐以来,太学子弟都是认真选拔、精心培育的,所以人才辈出,清自开国以来,推行尚文皇道的政策,但是每年入太学的,除了官荫以外,只有缴纳贡品一条途径,由府、州、县学推荐入监的学生寥寥无几,而且多为年齿颓废之人,所以难于成材。"他请求按照顺治八年和十一年的旧例,让各省两年或三、五年推举一批优等生,选送品学兼优的青少年入太学。并请求按照顺治时的办法,各置省乡试,取副榜生若干名,送入太学。这样,各地的才智出众的学士都集聚于太学,对培养经世致用的人才大有好处。他的建议被采纳,并颁布实施。对于捐纳一事,徐元文说那是因为平定"三藩"(吴三桂、尚可喜之子尚之信、耿精忠)叛乱所需的军饷既多又急、朝廷迫不得已采取的权宜之计。他请求等到收复云南后,立即降诏停止捐纳。

他指出捐纳造成四大弊端:(一)官府养士育才没有比质量更重要的,而捐纳却造成了官员平庸冗杂;(二)由官府主持的考试是入太学的正途,学习期满考取太学,必须学习三门科目,用九年的时间。而捐纳者就不计年限,随捐随考。这就形成了对依靠正途考取的学士严厉苛刻,而对捐纳入太学者却优先照顾。这样,势必会"沮寒士攻苦之心,长富儿骄情之气。"(三)质量观念和考取方式已经混乱,而原来又没有把不称职的差等生革除的先例,考课难以进行,学士之风日益淡薄;(四)历年来吏部考核官员授予职衔,需要派任州县助理方面的职员不少于数千人。考取途径积弊很多,补缺授职的日子遥遥无期。可是一经授职,就会着官服、坐车乘轿,一副官太爷模样,招摇乡里。这样选官制度混乱,朝政实在让人忧虑。疏上,皇帝令吏部商议,最后决定:捐纳之事"自河工外,得一切停止。"

徐元文就任国子监祭酒四年,任职期间各种规章制度得以认真遵守执行,端正了学风。他还同其他学者一起致力于教授众监生,徐元文举止文雅端庄,学识广博,他的讲解流畅明了,声音洪亮,学生们都很敬佩。他离开国子监以后,康熙皇帝曾经对群臣说:"徐元文为祭酒,条规严肃,满族子弟不认真学习的,也一定要加以斥责,甚至鞭挞,至今监生们还畏服他,以后难得这样的人了。"

伴驾侍读

康熙十三年(1674年)五月,徐元文升任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重修《太宗实录》副总裁。第二年四月,改任翰林院掌院学士,兼礼部侍郎,充任日讲起居注官。每天在弘德殿进讲,颇受康熙皇帝赞许。熊赐履任经筵讲官时,"非尧、舜之道不讲,非儒家经典不言。"他盛誉孔孟程朱之学,视为思维和行为的准则。这时康熙皇帝已经22岁,讲官谈论的儒家学说,已不能满足他的要求,他很想知晓历代王朝成败得失的经验教训,他对讲它们说;"朕孜孜不倦求学的目的,无非是想明白义理,对治国有所帮助。朕学过的道理很希望能实践一下;仅仅玄谈义理,不是朕所追求的。"有一天,康熙皇帝对徐元文说:"《四书》屡经讲解,已通晓文义,每观《资治通鉴》,详细地记载了前代得失,很有种子治国理民,应与《四书》掺杂讲解"。于是徐元文从《通鉴纲目》中选择那些有关国君的品德,治国理民的方式的事例,让翰林院分别撰写讲章,他亲自审订,按照顺序为康熙皇帝讲读。聪明好学的康熙皇帝仍感到不满足,便规定讲官讲完以后,他也讲解一番,相互切磋,徐元文对此很高兴。在他进讲时,采用先儒的评论,加上自己的看法,推理发挥,务求重点突出,观点鲜明,结合现实问题立论。这一年的经筵讲读结束后,徐元文把讲义呈给康熙皇帝,希望皇上经常浏览,进一步体会。康熙皇帝对于徐元文等人讲授的《通鉴》非常满意,称赞他们览讲的各章都很精当详细。对于他的学问和处理政务都有很大帮助。为了表达他是尊师重教的,特令徐元文等讲官一讲结束后,免于行礼。

康熙十五年冬,徐元文母亲去世,去官回家服丧。康熙十八年,设立史局。二月,徐元文丧服尚未满,康熙皇帝诏令他出任《明史》监修总裁官。他到任后,请求征购民间遗书文献,推荐李清、黄宗羲、曹溶、汪懋麟、万言等共同编纂,吏部没有批准。最后,是康熙皇帝下诏批准了他的建议,但因李清、黄宗羲、曹溶三人年事已高,没能参编。

康熙十九年,徐元文升为都察院左都御史,兼经筵讲官。受命任职那天,他到乾清门谢恩,康熙皇帝降旨嘉奖他从前的讲解之功,赐给他手迹3幅,其中一幅写的是"鸢飞鱼跃。"

直言敢谏

徐元文在中央官署任职,遇事敢言,从不阿谀奉承。有一次,朝中举行九卿会议推举江西按察使人选,有人推举兴泉道张仲举,御史唐朝彝极力宣扬说,张仲举在福建没有做出好的成绩。九卿准备上书弹劾唐朝彝,可是副都御史李仙根、给事中李宗孔二人不愿在书上签名,于是连这两人一起弹劾。经吏部商议,把李仙根、李宗孔降五级调用,将唐朝彝革职,康熙皇帝认为对他们的处分太重。徐元文上奏说:九卿会议推举人选,本是朝廷中正当的讨论,大家各抒己见,怎能怕有分歧呢?因意见不一致,就对他们如此处分,如果所推举的不是有才能的人,那谁还敢提出驳议与更正意见呢?而且从原则上讲通过科举途径考中可以成为后备官员的,在公布名单时,必须全部列上,在讨论推举官员时,应当允许对所推举者提出相反的意见,如果任凭一二名势力大且强暴者对持反对意见的人妄加抨击,众人只能随声附和。这样的话,后果不堪设想。康熙认为有道理,应对他们免予处分。徐元文再一次上奏说:"凡是免予处分的,都是有罪之人,但是皇帝圣恩予以宽免。唐朝彝等人却是无罪之人,如果圣旨只说不必处分,就周全多了。"康熙同意了他的建议。

当时三藩之乱即将平定,吴三桂的几十万叛军陆续投降,如何处置他们关系重大。徐元文上疏说:"对于受胁迫而参与叛乱的人,应格外施恩宽赦,允许他们悔过自新。但如果让他们留在云南,却不是长久之计;移调到其他地方又耗资巨大;如果改换将领,会导致兵将的互相猜疑,终将留下隐患;划归各旗,又怕难以管理,所以应该区别对待。凡是可以留用的,应该与绿营、八旗将士一样录用,剩下的一律遣散为民,由各道安置,参加生产。这样既可以减少俸们的开支,军需用品也可以逐渐宽裕。至于耿精忠、尚之信、孙延龄的老部下与嫡系,尤其应予解散,决不能让他们仍用藩旗的名目。三藩作乱期间,受害严重的是广东、福建、云南、贵州等省,叛贼在这些省份广征关税、贸易税,加重盐税,圈占了大量土地,无恶不作。现在,三藩已相继被消灭,而他们占夺民利破坏国政的事却由来已久,现在,朝廷大军势如雷霆,该处百姓渴望早日救他们于水火之中。应当先发布敕令,命令将军、总督、巡抚自进入贼境之日,马上废除以往所有的苛政。"康熙皇帝对这些建议很赞赏,下令讨论实行。

三藩之乱平定以后,有的大臣对康熙皇帝歌功颂德,请求登封泰山,而徐元文独持反对意见,他认为国家当务之急,不是搞那些礼仪活动,而是"振纲纪"、"核名实"、"崇清议"、"厉廉耻",乘此武定功成之时,应该明白告谕大小官员,清除疑虑,共成千秋大业。革除沿袭下来的苟且积习。不要安于现状,要奋发进取。疏文写好后,同僚们觉得他的言辞太直,劝他不要上奏。而徐元文却坚持己见,毅然上奏。康熙皇帝对徐元文的建议颇为称赞,认为是合理的。于是登封泰山的典礼就被免除了。

整顿吏治

清朝初期曾经多次下令清查大户人家隐占土地,来充裕国库的税收。规定:凡查出隐占田地的人户,或充军,或下狱。州县官吏为了升级进爵,捏造事实上报,以冒领功俸,这种现象不断出现,造成极大危害。徐元文通过查访得知:隰州蒲县(今属山西)庠生王命新、曹大明被迫出卖子女,康生贾松平竟把自己卖到平阳军营,夫妇同去服役,来交纳赋税。因此,徐元文极力陈述朝廷下令清查隐占田亩案,在具体实施中的弊端,他说:"有些土地,本来就是无主的,不是人们有意隐占不报。地方官吏谎称是诡诈的人隐占,错误的依靠惩罚人来解决问题,实际上是把无主之地强行摊派于人,然后借此搜刮钱财,敲诈勒索,到现在这种做法已沿袭多年。百姓不堪其苦,许多人举家逃亡。这样做名义上给国家增加粮产,实际上是虚耗粮产;名义上是清除弊端,实际上这才是弊端的根源"。督抚们在做之前共同进行欺骗,在做了之后又为做的事作掩盖。徐元文极力请求进行整治:"凡是以前假报的,实行自己检讨、主动坦白和互相检举,这些姑且予以宽免,始终掩盖不讲实情的,应加重给予治罪"。徐元文任左副都御史3年,兢兢业业致力于重振纲纪,整顿吏治。

他与同他同属一个等级的官吏相处非常融洽、和睦,但是遇到问题却敢于极力争辩非弄清楚不可,没有什么顾忌。关系到八旗之内的事,众人大多退缩畏惧,不敢直言,唯独徐元文敢于讲话,敢于坚持自己的主张。先后上奏弹劾福建总督姚启圣纵恣橘诈,妒功喜能;浙江副都统高国相纵兵虐民,两淮巡盐御史徇私包庇贪官。将军马哈达提出民间有很多隐名逃亡的人,请求自行拘捕,不移交地方衙门。徐元文认为不能这样。他说:文武兵民的划分,历来如此,以拘捕窝藏的逃犯为名,辗转倾害,必将扰民。满员大臣主张,应当命令以将军为主和督抚共同协商去处理。徐元文认为:这样仍然是将军为政,应当以督抚为主会同将军去处理。双方争论不已。最后,康熙皇帝听从了徐元文的主张。

修史撰书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冬,九卿会议推举道员王垓、胡悉宁为湖北按察使。康熙认为两人人才平庸,追问是由谁推举的。为此事,徐元文受到牵连,但是他并没有申辩,吏部商议将他降三级调用。徐元文为修史,终田孜孜不倦,经过一年的努力,完成十分之六七的传记,缮写7卷本纪,撰稿15卷列传,呈进宫内。

关于南明诸王及其史事如何处理,是《明史》编纂过程中,政治影响很大且非常敏感的重要问题。一些参与修《明史》的人出于种种顾虑,主张以崇祯十七年(1644年)三月明朝覆灭为下限,南明的诸位皇帝不必写入。徐元文认为应该写入。他上疏说:"南明福、唐、桂三五的事迹,不能不写,请准许援引《宋史》对益、卫二王和《辽史》对耶律大石的处理为例子,《明史》的编写,本纪家。"徐元文的意见最终被采纳。

徐元文主要成就

吏治主张

徐元文认为,吏治清明首先要严格官吏的选拔,清朝初年连年用兵打仗,国库已告贫匮,于是决定实行捐纳授官。规定凡是捐纳做官的人,任期满3年以后,称职的给予升迁或转任,不称职的则予以罢免。但是,却没有坚持实行下来。后来又规定3年满期,如果再有捐纳,则一律升迁转任。这样实行捐纳就造成了吏治腐败。那时各部寺院有数千名笔帖文书一类的小官,他们一致要求依照旧例捐纳当个州县官吏。徐元文极力主张不可以这样。有些人惧怕激成事端,主张让步,满员大臣也好言相劝。徐元文和他们争论了3天,他对同僚们说:"这事除此别无它法,若出了事,由我一人承当,决不连累大家。

编修史书

康熙二十三年二月,康熙皇帝又命他专门管理史局,负责监修《明史》。当时,史局已建立5年,但修书未成。这时他既然不参与政事,于是便专心修史。他取来史局的人们所写的纪传稿,考订史实,参用诸家之说,以年为经以月为纬,亲自编辑。如果遇有疑难问题,就写信花钱请来熟知前朝典故的人,虚心求教,细心商榷,经常直到深夜。

徐元文个人作品

《含经堂集》

《得树园诗集》

徐元文补充介绍

  徐元文(1634年-1691年),字公肃,号立斋,江苏昆山人。徐乾学之弟。

  顺治十六年(1659年)进士第一,顺治帝称徐元文为“佳状元”,赐冠带、蟒服、乘御马等,授翰林院修撰。康熙十八年,出任修《明史》总裁,荐万斯同入史局。升国子监祭酒,充经筵讲官。康熙称赞他:“徐元文为祭酒,规条严肃,满洲子弟不率教者,辄加挞责,人人敬畏。后人不能及也。”后任左都御史,官至文华殿大学士兼翰林院掌院学士。

  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尼布楚条约》签订后的隔年,清廷为建立界碑,用汉、满、蒙、拉丁、俄五种文字将条约刻于碑上。刻碑汉文由徐元文根据《实录本》润饰写定,前有徐元文所写序言。《清朝通志》、《清朝经世文篇》、《中俄约章会要》所载即为徐元文汉文本,一共有六条。徐元文与其兄徐干学、徐秉义都是进士出身,很有名望,号称“昆山三徐”。顾炎武曾勖勉徐元文:“有体国经野之心,而后可以登山临水;有济世安民之略,而后可以考古论今。”

  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江南江西总督傅拉塔弹劾徐乾学及其弟徐元文不法之事共十五款,被解职。闰七月二七日“惊悸呕血而死”,享年五十八岁。著有《含经堂集》、《得树园诗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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