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名人罗春发介绍
依法判处死刑的罪犯
罗春发(1912—1951),又名罗松柏,江苏丹徒丁岗乡罗家巷人。
罗春发(1912—1951),又名罗松柏,丁岗乡罗家巷人。14岁在上海学徒,20岁歇业回家,以贩卖为生。抗日战争爆发后,参加地方自卫团,任班长。民国28年(1939)被日军逮捕,遂委身投敌,任谏壁伪自卫团长及情报组长。从此大摆香堂,收门徒千余人,经常带领爪牙寅夜抢掠。大港区苦竹乡马湾村王双寿、王双才等三家遭掠一空,并火炕王双寿及其女儿,致双寿年余不能起床。后又迫王双寿杜卖三间瓦屋,直至拜他为师才了事。一次,罗奸污谏壁浴室一姑娘,逼其为妾,并借此挨门送帖,搜刮民财。横山宦某,买罗一驴,后罗诬宦偷驴,除将驴牵回外,又罚宦300元。民国30年4月,带领日军包围驻樊村的大港区抗日民主政府,6人被捕,除2人获释外,其余4人均被敌人用刺刀捅死。同年夏,又带领日伪军下乡扫荡,县抗日民主政府文书被捕遇害。罗任埤城清剿指挥部情报组长期间,在谏壁马湾村以清查为名,将5名贫民钱财搜刮一空,且诬以通匪罪,全部杀害。解放前夕,罗诬兴华乡王福哎有通匪嫌疑,敲去大米34石。因罗春发长期与人民为敌,作恶多端,解放后被捕,虽经教育释放,仍不思悔改,继续在大港一带进行罪恶活动。1951年1月,经苏南人民行署核准,将其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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