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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凤英

高凤英人物照片

高港名人高凤英介绍

革命烈士

高凤英(1925―1947),女,汉族,江苏姜堰人,中共党员,著名抗日英雄。1944年参加革命,任双堡乡妇抗会主任。194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高凤英人物生平

1947年延安《解放日报》在纪念三八妇女节的社论中写道:“我们要学习高凤英和晋绥刘胡兰的光荣范例,领导广大妇女和敌人作誓死不屈的斗争。”延安广播电台同时播发了高凤英的英雄事迹。红色电波响彻中华大地,久久回荡……

高凤英,1925年出生,江苏姜堰人。1944年参加革命,任双堡乡妇抗会主任。194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6月,国民党军队向苏中解放区发动进攻,7月占领了苏中重镇姜堰。高凤英和区乡干部与敌人针锋相对,寸土不让。他们走村串户,发动群众组织保田队、破路队,想尽各种办法分化、瓦解和打击敌人。她积极响应区委号召,第一个报名参加区游击队。她立场坚定,机智勇敢,又有自幼练就的高超的游泳技术和爬树本领,侦察敌情、打仗,样样出色。新四军主力北撤后,斗争环境更为险恶,领导安排体弱的干部及女同志转移到相对比较安全的地区工作。她坚定地说:“我要参加区队打游击”,“男同志做到的事,我也能做到。”从此,她成了区队唯一的女队员。在战斗中,高凤英总是把生的希望让给别人,自己冒生命危险,承担困难任务。有一次,高凤英同班长等五六人在胡家舍与几十个敌人遭遇,三挺机枪向他们扫射。有一条大河挡住后撤的退路,在这生死攸关的时刻,高凤英果断地对班长说:“你们先走,我掩护。”说完她凭借有利地形,灵巧地向敌人射击,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把敌人的火力引向自己。同志们安全撤退了,高凤英边打边退,当敌人追到河边时,高凤英已潜水过河走得老远了。 高凤英不仅是区队勇敢战斗的队员,也是一名优秀的政工辅导员,她常用“为革命流血牺牲是光荣的”、“只有共产党在,才能翻身解放”的革命道理教育大家。 区队一到宿营地,高凤英一刻也不肯闲着,炊事班忙不过来,她就帮助挑水淘米。同志们衣服破了,她帮助缝补。区队百余人的衣被,她都缝洗过,同志们都亲热地叫她“大姐”。 高凤英与敌斗争,立场坚定,机智勇敢,群众爱她,敌人恨她。她频繁活动于敌占区,对她的家乡——前堡更是日里夜里常来常往。她一进前堡,群众就为她站岗放哨,若是敌人来了,消息马上就传给高凤英,让她尽快转移。 1947年1月13日,紫石县团和姜北区队分三路伏击千余名扫荡的国民党军队。14日中午,部队撤到四面环水的高家垛,突然遭到数倍于己的敌人的“拉网合击”。为掩护大部队迅速突围,高凤英带领突击队接连打退敌人三次进攻,大部队冲开一条血路安全转移。高凤英在掩护过程中被敌人一颗子弹击中腿部来不及撤退,被安置在一位老乡家隐蔽。大部队撤退后,敌人进庄搜查伤员,老乡以“这是我女儿,被流弹打伤”搪塞过去。天快黑了,敌人再次搜索,没想到被叛徒认出了高凤英,几个敌兵随即用绳子将高凤英绑走,押到一个祠堂里进行审讯。敌人把她反绑着双手吊在屋梁上,凶狠地打高凤英的耳光,用鞭子抽打她的全身,逼高凤英屈服。但是,高凤英直到昏死过去也没有“哼”一声。在昏暗的油灯映照下,只见鲜血顺着她赤裸的双脚往下流。 敌人残酷地折磨了高凤英一夜,什么收获也没有。1月15日清晨,敌人仍不死心,又把高凤英绑在一棵榆树上,用燃着的烟头烫她的脸,不一会儿,高凤英的脸颊布满了黑红的血泡。高凤英始终没有向敌人屈服,没有吐露党的任何机密。敌人无计可施,决定杀害她。高凤英已整整两天滴水未进,但她凭着超人的毅力,用一条腿支撑着身体,坚强地挺立在敌人的枪口前。敌人被高凤英的坚强意志吓慌了,慌忙向她开枪。年仅22岁的苏中女英雄高凤英为了人民的解放事业献出了自己年青的生命。在烈士的家乡至今还流传着一首《女英雄高凤英》的赞歌:“革命英雄高凤英,英勇杀敌为人民。舍身保国求解放,百姓闻之泪雨倾。”

高凤英人物简介

高凤英1944年参加革命,任双堡乡妇抗会主任。194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6月,国民党军队向苏中解放区发动进攻,7月占领了苏中重镇姜堰。她积极响应区委号召,第一个报名参加区游击队。由于她立场坚定,机智勇敢,又有自幼练就的高超的游泳技术和爬树本领,因此,侦察敌情、打仗,样样出色。新四军主力北撤后,斗争环境更为险恶,领导安排体弱的干部及女同志转移到相对比较安全的地区工作。她坚定地说:“我不到那里去,我要参加区队打游击”,“男同志做到的事,我也能做到。”从此,她成了区队唯一的女队员。战斗中,她经常冲在前面,生活中又很关心同志、吃苦耐劳。1947年1月14日,部队在高家垛遭敌人包围,战斗中高凤英腿部负伤,隐蔽在一位大娘家。由于叛徒出卖而被捕。敌人施用酷刑,将她反剪双手吊在屋梁上,用皮鞭抽打了整整一夜,她坚贞不屈。15日被敌杀害,年仅22岁。1947年延安《解放日报》在纪念“三八”妇女节的社论中写道:“我们要学习苏中高凤英和晋绥刘胡兰的光荣范例,领导广大妇女和敌人作誓死不屈的斗争!”

高凤英英烈事迹

高凤英,江苏姜堰市西郊前堡村人,1925年出生于一个贫苦渔民的家庭。1944年9月,新四军在讨伐姜堰税警团的战斗胜利后,高凤英的家乡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建立了人民政权,开展了轰轰烈烈的“二五”减租反霸说理斗争。高凤英这个苦水里泡大的渔家女,第一个站出来控诉恶霸地主剥削和欺压人民的罪行,教育和启发群众参加斗地主、分田地的革命运动。在党和民主政权的领导下,高凤英总是站在惩奸和土地改革运动的最前列,成了斗争中的积极分子,走上了革命道路。由于高凤英爱憎分明,斗争坚决,群众信任,被乡亲们推选为双堡乡妇联主任,姜北区委同时吸收她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1946年夏天,国民党反动派背信弃义,撕毁“双十协定”,发动全面内战,5个整编师约12万人向苏中解放区大举进攻。7月18日,国民党整编25师148旅及整编83师1个团占领姜堰。各区乡逃亡在外的反动地主分子纷纷窜回来,组织武装,配合国民党军队进行“扫荡”,斗争形势开始恶化。

高凤英和区乡干部与敌人针锋相对,寸土不让。他们走村串户,发动群众组织保田队、破路队,想尽各种办法打击敌人。为了分化瓦解敌人,高凤英将传单贴到地主、还乡团的门上,警告其不要欺压老百姓,有时将地雷埋在还乡团成员家的门槛下,吓得敌人心惊胆战。

1946年8月的一天,高凤英等5人在竹元乡胡家舍与近40个下乡“扫荡”的敌人遭遇,敌人3挺机枪射出的子弹如暴风骤雨般袭来,后面一条大河挡住了退路。在这生死攸关的危急时刻,高凤英沉着冷静,果断地让班长带领其他3人撤退,自己来掩护。高凤英凭借有利地形和自己能潜水的特长,与敌人周旋,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把敌人引向自己。她边打边退,来到河边,一个猛子潜入水中,摆脱了敌人的追击。

高凤英苦大仇深,对敌人刻骨仇恨,对战友、对群众亲如姐妹。秋收季节,她组织30多个乡亲深夜为民兵队长家抢收黄豆,带领游击队员帮助战友家属抢收水稻。1946年12月,国民党军队发动对姜北区大规模“扫荡”时,战友戴裕美在战斗中腹部受伤,肠子外流,生命危在旦夕。战斗一结束,高凤英安排战友们休息,自己一人撑着船,顶着凛冽的寒风,冒着和敌人遭遇的危险,安全地将伤员送到40多里外的后方医院就治。

1947年1月14日,区队配合县团伏击下乡“扫荡”的敌军之后,刚转移到四面环水的高家垛,突然遭到数倍于己的敌人的“拉网合击”。为掩护大部队迅速突围,高凤英带领突击队接连打退敌人3次进攻,大部队冲开一条血路安全转移。高凤英在掩护过程中被敌人一颗子弹击中腿部来不及撤退,被安置在一位老乡家隐蔽。大部队撤退后,敌人进庄搜查伤员,两次均被老乡以“这是我女儿,被流弹打伤”搪塞过去。没想到,高凤英被叛徒出卖而被捕。

敌人将她押到祠堂里进行审讯,把她反绑着双手吊在屋梁上,用皮鞭抽打,要她说出区队活动规律和县团的去向,但高凤英直到被打得昏死过去都未哼一声。敌人惨无人道地折磨了高凤英一夜,仍是一无所获。第二天清晨,敌人仍不死心,又把高凤英绑到一棵大榆树上,用燃着的烟头烫她的脸,但高凤英始终没有向敌人屈服,没有吐露一点党的机密。凶残的敌人向她射出了罪恶的子弹。年仅22岁的高凤英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1947年3月,延安《解放日报》在纪念“三八”妇女节的社论中号召:“我们要学习苏中高凤英和晋绥刘胡兰的光荣范例,领导广大妇女同敌人作誓死不屈的斗争。”高凤英的英雄事迹,经苏中《江海导报》、华中《新华日报》和山东《大众日报》等报刊传播,深深扎根在苏中人民,特别是姜堰人民心中。至今,在高凤英的家乡还流传着一首《女英雄高凤英》的赞歌:“革命英雄高凤英,英勇杀敌为人民。舍身保国求解放,百姓闻之泪雨倾。”

高凤英补充介绍

  高凤英(1925~1947),女。出生在泰县(今属泰州市)的一个渔民家庭。烈士。7岁开始学撑船下网,练得一身好水性。民国32年(1943年)结婚,丈夫外出拉车,婆母乞讨,她打短工,生活极端贫困。次年参加革命,斗恶霸,搞清算。不久,任双堡乡妇女主任。民国3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7月,在紫石县曲北区斗争形势不断恶化的情况下,率先表示斗争到底的决心。8月,在反击敌人抢粮的斗争中,冲在队伍最前头,蹚水过河,吓得敌人丢下粮食仓皇逃跑。同年秋冬,在极其艰苦的反“清剿”斗争中,区委决定她北撤,她坚决要求留在原地坚持斗争。她化装成老太婆,白天隐蔽,夜间活动,把传单标语贴到反动分子门上,使敌人心惊胆颤。12月23日,一名游击队员腹部受伤,她独自一人冒着凛冽的寒风通宵行船,把伤员辗转送到后方医院,又赶在天亮之前回到区队。民国36年1月14日,紫石县团和姜北区队在高家垛遭敌包围,战斗中她腿部负伤,隐蔽在群众家,后遭叛徒出卖被捕。刑讯中,她多次昏死过去,决不吐一字。第二天,敌人将其绑在树上,施以种种酷刑,她坚贞不屈,最后惨遭敌人枪杀,时年22岁。

  民国36年,延安《解放日报》在纪念三八妇女节的社论中写道:“我们要学习苏中高凤英和晋绥刘胡兰的光辉范例,领导广大妇女和敌人作誓死不屈的斗争。”她的英雄事迹,曾先后载于苏中《江海导报》、华中《新华日报》、《大众日报》等报刊,人们编写歌颂她英勇事迹的“七字唱”,曾广泛流传乡里。高凤英墓现在海安县沙岗乡,为省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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