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名人曾三介绍
曾三(1906年7月21日-1990年11月28日),男,原名曾海云,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共和人民解放军无线电通信事业的先驱、新中国档案事业的开拓者和杰出领导人。
曾三曾任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中央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中央办公厅副主任。
曾三人物生平
1906年出生于湖南省益阳县新市渡高村。早在青少年时代,他就追求真理,具有强烈的反抗精神。
1920年,曾三在益阳县立第二高等小学(即箴言书院)读书时,就因学校收取了学生取暖费而不给烤火,带领全班同学罢课,提出不得使学生挨冻,不得体罚学生的要求,震动了全县教育界。
1922年,曾三考入长沙长郡中学,深受熊亨瀚等进步教师的影响,开始接受马列主义,积极参加进步学生运动。
1924年11月,社会主义青年团在长郡中学成立支部时,他就加入了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 在此期间,他和同班同学宋希濂(后任国民党陆军中将)一起创办《雷声》报,抨击时弊,宣传爱国思想。宋希濂去广州后,他将《雷声》报改名《新雷声》报,并当选为社长。
1925年春加入中国共产党。1925年11月至1926年3月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湖南区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
1926年任中共湘区委员会农委秘书。
1927年初任中共湖南区执行委员会秘书。大革命失败后,辗转到汉口。
1930年5月到上海中央特科学习无线电通信技术。11月任中共中央秘密电台报务员。
1931年被派往江西中央革命根据地,担任报务员,实现了中央红军与在上海的党中央的第一次无线电联系。从此,在毛泽东、朱德等的领导下,曾三及其战友开创中国工农红军的无线电通信事业。曾三先后任苏区中央局电台政委、台长,并兼任红军通信学校政委。参加了第二、三、四、五次反“围剿”和红军二万五千里长征。
1936年西安事变后,曾三赴西安,任红军联络处电台台长。1936年12月至1937年7月任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通信局副局长。参与开创党的无线电通信事业,培养机要人员。1937年初入抗大、马列学院学习。
全国抗日战争爆发后,担任与友军联络的工作。1937年9月至1939年7月任第二战区战动总会晋西北特派员。
1938年赴新疆任西路军“新兵营”政治教员、党委宣传委员、政治处副主任。
1940年3月到西安做秘密情报工作。11月返回延安,先后任中共中央敌区工作委员会委员、秘书处处长,第二室副主任兼政治处主任,中央办公厅秘书处机要科政治协理员,被选为党的七大代表。1945年4月至6月作为华中代表团成员出席中共七大。同年8月至1949年任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处处长。1945年9月任中共中央书记处办公厅行政委员会主任。
1946年冬和中央秘书处部分人员带着一大批核心机密档案,东渡黄河到晋绥,1948年5月到达河北平山西柏坡,完成中央档案的安全转移任务。6月起任中央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
1949年2月参加七届二中全会的记录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三历任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处处长、秘书局局长。1949年10月至1950年2月,1951年5月至1957年12月任中央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1957年12月至1961年11月任中直机关党委书记处书记。1954年11月至“文化大革命”初期任国家档案局局长。
1955年2月至1966年5月任中共中央办公厅副主任,1959年10月至“文化大革命”初期任中央档案馆馆长。
1962年起先后担任全国地方志小组组长,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组长、名誉会长等职,在坚持马列主任、毛泽东思想为指导,继承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组织编纂全国新的地方志方面做了大量开拓性的工作。
“文化大革命”中,曾三遭受迫害,身心受到严重摧残,但他坚贞不渝,与林彪、“四人帮”一伙进行坚决斗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他的冤案得到彻底平反,恢复了原职务。1979年6月至1981年7月任中共中央办公厅副主任,兼任中央档案馆馆长(至1982年6月)。1981年起任中央办公厅顾问。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八大代表,十二大候补代表,十三大特邀代表。
1978年12月至1982年9月任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982年9月至1987年11月任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
1990年11月28日曾三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
曾三人物评价
曾三致力于中共党和国家档案事业的开创、建设和发展。他提出了关于中国档案工作管理体制、基本原则和方针任务的意见,主持制定了一系列适合中国国情的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创办了档案干部专修班、档案工作刊物和档案科研机构。他致力于在全国党、政、军机关建立档案室和文书立卷归档制度,为建立全国有系统的档案管理打下坚固基础;积极倡导、组建各级各类档案馆,形成一个门类齐全、初具规模的档案馆网;主持建立了科学技术档案管理工作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在档案的管理上,他始终坚持全宗原则,强调档案的完整性;要求积极开展档案提供利用工作,并于1978年起草《关于开放历史档案的意见》。他还先后担任全国地方志小组组长、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组长等职,在组织编募地方志方面做了大量开拓性工作。他的一系列思想、理论和观点,对档案事业建设和档案学研究起了重要推动作用,1990年4月中国档案学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授予他档案学研究荣誉奖,以表彰其特殊贡献,同年7月国家档案局汇集他的论著,由档案出版社出版了《曾三档案工作文集》。
“文化大革命”中曾三遭受迫害,身心受到严重摧残,但他坚贞不渝,刚直不阿,与林彪、“四人帮”集团进行了坚决的斗争。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曾三的冤案得以彻底平反,恢复工作,当选为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十二大”候补代表、中共中央顾部委员会委员和“十三大”特邀代表。曾三坚决贯彻执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领导档案工作的恢复和整顿;为适应中共工作重心转移的需要,及时向中央提出了开放历史档案的意见。在退居二线后,曾三一如既往地关心党务和国家大事,关心党风建设,关心档案事业的建设和发展,为共产主义事业奉献了毕生精力,为新中国的档案事业、档案工作、档案学理论的开创和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曾三补充介绍
曾 三
(1906-1990)
中共中央办公厅副主任兼国家档案局局长。
湖南省益阳人,1906年7月21日生于益阳。1924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5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曾任中共湖南区委秘书。从此一生主要从事党的机要、秘书、档案工作。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苏区中央局电台台长、红军通信学校政委。抗日战争时期,曾入抗日军政大学、马列学院学习,任中央敌区工作委员会第二室副主任兼政治处主任、中央秘书处处长。新中国成立以后,历任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处处长、秘书局局长、档案局局长、中央档案馆馆长、中央办公厅副主任、中央办公厅顾问。他是中共七大、八大代表,中纪委委员,中顾委委员,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他是党和军队无线电通信事业的先驱,新中国档案事业的开拓者和杰出领导人,为党的机要、秘书、档案工作奋斗了一辈子。建国之初,他就十分重视党的机关文书处理和档案工作的建立、党的历史文献的收集、档案干部的培训、档案刊物的创办等基础性工作,协助党中央重点抓了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机关文书、档案工作的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为新中国档案事业的开创和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1954年主持召开了党的第一次全国档案工作会议,主持制订了工作条例。建议中国人民大学开办档案专业教育,培养了一大批档案工作领导骨干和专家。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主持由国家档案局接收故宫博物院保存的明清档案、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三所保存的民国档案,成立了中国第一、第二历史档案馆。根据他的提议,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设立国家档案局。周恩来总理任命他为国家档案局局长。他肩负重任,集党和国家档案工作领导职责于一身,全田开展新中国的档案工作。1956年4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决定》。1959年,中央档案馆建成开馆。他任馆长,主持召开了全国档案资料工作先进经验交流会和大连技术档案工作现场会,推动了全国档案工作的建设和发展。周恩来对他说:档案工作者应当向司马迁学习。他认真贯彻周总理的这个指示,重视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研究,先后建立了国家档案局档案学研究室、档案科技研究所、中国人民大学档案专业,并筹建档案学院,为中国档案学、档案科技、档案教育的发展做了重要的奠基性工作,确立了档案工作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
-中受到残酷破孩。曾下放干校劳动10年。他坚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与林彪、--集团作斗争。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为他彻底平反,任中央办公厅副主任兼中央档案馆馆长,并分管国家档案局工作。他在档案系统大力开展拨乱反正,建议恢复国家档案局和全国档案工作,进行改革与开放,亲自起草了《关于开放历史档案的意见》,积极支持制定《档案法》,推进档案管理现代化。1981年主动退居二线,任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他一如既往地关心档案工作,强调档案工作不改革就不能发展。在双目几乎失明的情况下,任《当代中国的档案事业》和《中国大百科全书·档案学》分卷的顾问。他是中国档案学会筹委会主任和第一、二、三届名誉理事长,还是中国地方志小组组长、地方志指导小组组长、地方志协会名誉会长。1986年12月主持召开了全国地方志第一次工作会议。1990年11月28日在北京病逝,终年84岁。党和人民给予了很高的评价,称他为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无产阶级革命家。著有《曾三档案工作文集》。
选自《二十世纪湖南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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