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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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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名人谢登之介绍

户部尚书

谢登之(1521—1574),字汝学,湖广岳州府巴陵县人。嘉靖丁未科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历官南京刑部尚书,改户部尚书。

谢登之人物生平

谢登之(1521—1574),字汝学,军籍,湖广岳州府巴陵县东乡公田长安桥人。嘉靖庚子乡举第一,嘉靖二十六年(1547),登丁未科进士第18名(李春芳榜)。选授翰林院庶吉士。隆庆六年(1572),擢南京刑部尚书。万历二年(1574),改户部尚书,总督仓场。卒于任,万历二年十月赐祭葬。

登之自幼好学,才智过人,颇受同年张居正欣赏,两人交往甚密,友情笃深。登之为官清介自持,不依附权贵,秉公办事,一身正气,同列咸惮之。

登之为官以廉洁著,卒后,朝裳之外,无他物。同年张居正为他主持丧葬之事,并请准圣旨,归葬故里。墓冢位于县南金鹗山(今岳阳市南湖游路北侧尚书山)。墓前原有的石翁仲高达两米,石香炉重约数吨,可惜早年被填埋于南湖游路路基之下。今存墓冢,青砖垒砌,族人增筑封土,占地100多平方米,被定为岳阳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谢登之为官经历

谢登之(1521—1574),字汝学,军籍,湖广岳州府巴陵县人。

嘉靖二十六年(1547),登丁未科进士第18名(李春芳榜)。

嘉靖四十年(1561),升太仆寺少卿。

嘉靖四十三年(1564)十二月,升光禄寺卿。

嘉靖四十四年(1565)七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应天。

隆庆元年(1567)五月,升通政使司通政使。

隆庆二年(1568)二月,升工部右侍郎。

隆庆四年(1570)二月,升本部左侍郎,巡抚山西。

隆庆四年(1570)六月,升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掌院事。

隆庆六年(1572)正月,升南京刑部尚书。

万历二年(1574)六月,改户部尚书,总督仓场。

万历二年(1574)十月,给原任总督仓场、户部尚书谢登之祭葬。

谢登之补充介绍

  谢登之(生卒年不详),字汝学,巴陵县东乡公田长安桥(今岳阳县公田乡长安村)人,自幼好学,才智过人。明世宗嘉靖十九年(1540年),他与张居正同赴乡试,结伴游洪山寺,谢即兴作诗一首,其中二句为“几年闻说洪山寺,今日来登第一峰”。张居正听后,十分钦佩,连声赞曰:“此人名当出我上。”果然,不出所料,乡试张榜时谢名第一,张居正第四。自此,两人交往甚密,友情笃深。

  嘉庆二十六年(1547年),谢登之中进士,后累官至工部尚书。为官期间,他清正廉洁,秉公办事,不阿附权贵,不谤议别人。与他同乡、同举、情谊颇深的张居正,后来当上了内阁首辅(宰相)。谢为了避嫌,主动减少了与张的密切交往,独行其志,时为舆论所褒,对他评价甚高。可惜天不假年,谢登之不到40岁即病故于任上。张居正闻讯亲往吊唁,“阅其笥,朝裳之外,无他物,乃协其子扶梓归”(清光绪《巴陵县志•人物志》),对他的清廉自律十分敬佩,从自己的薪俸里拿钱为他办理丧葬之事,并请准圣旨,归葬故里。其墓位于今岳阳市区风景秀美的南湖游路北侧尚书山。墓前原有的石翁仲高达两米,石香炉重约数吨,可惜皆被填于南湖游路路基之下。今存墓冢,青砖垒砌,族人增筑封土,占地100多平方米,被定为岳阳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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