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名人李铁铮介绍
李铁铮(1906年—1990年) ,湖南长沙人,国际法学家、国际关系学家、外交家,著名无党派爱国人士,曾任全国政协常委。
李铁铮简介
李铁铮 ,1906年生于湖南省长沙县,著名无党派爱国人士,长期从事于外交战线,曾任全国政协常委。
李铁铮,湖南省长沙县人。1924年考入国立东南大学政治学系。1927年国民政府定都南京,因南京为北伐军攻克的第四个历史文化名城,以东南大学为基础组建国立第四中山大学,该校自此有“首都大学”之称;1928年2月,第四中山大学被改名为江苏大学,师生反对,不愿全国性大学变成省级大学,遂由李铁铮等人组团向国民政府大学院请愿,要求更名为具有国际性的校名“南京大学” ;由于未获立即答复,又传来国民政府大学院的严辞训斥,引发学生不满而决议罢课三天,并拆下校名牌;之后,大学委员会临时会议决议,将江苏大学改名为国立中央大学,五月宣布,校名风潮始息。1928年7月,李铁铮毕业于国立中央大学政治学系。毕业后不久任湖南省南县县长,期间因“庇共殃民撤职查办”,被迫离职。期间因“庇共殃民撤职查办”的罪名被迫离职,转而去武汉大学法学院从事教育工作。1931年考取外交官,历任外交部专员办公室科长、外交部首席简任秘书,驻伊拉克首任公使,驻伊朗、泰国首任大使,驻联合国代表团顾问兼大使衔代表,从事驻外使节工作10多年。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他辞去国民党委任的外交官职务,转而从事国际政治、国际关系研究。曾入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研究院学习,1953年获政治学博士学位。1956年获得英国伦敦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哲学博士学位。毕业后在大学执教。1957年以后任美国希利亚学院、理海大学、北卡罗纳州立大学客座教授,被哈德福特大学聘为终身教授。1964年回到祖国,任中国外交学院教授10多年。1976年再去美国,任密执安大学、斯坦福大学高级研究员两年。1978年回国,任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顾问、外交学院名誉教授、全国侨联顾问,当选为全国政协第五、六、七届常委。
1931年7月15日,当时的南京国民政府开始了第一次公务员高等考试,分为普通行政人员考试、财政行政人员考试、教育行政人员考试、外交官领事官考试、警察行政人员考试五种。从7月15日一直考到7月21日,长达一个星期。考试内容也十分庞杂,如普通行政人员考试科目就包括:国文、党义、民法、刑法、行政法、财政法、中国近代政治史等等12门之多。
据统计,这次考试共有1872人参加,考生以江苏(20%)、湖南(12.5%)为最多。最后计算总成绩的方式是:一试占40%,二试占40%,三试(面试)占20%。
由于教育水平落后、考试内容偏难偏繁等原因,这次公务员考试通过笔试的人数少得可怜,笔试淘汰率高达94.8%,实际及格人数仅为30余人,最后戴季陶院长亲自向国民政府申请,给考生普遍加10分,才勉强录取足额100人。
面试虽然只占总成绩的20%,而且淘汰率仅为1.1%,但面试的表现很重要,有时甚至可以扭转乾坤。如外交官领事官科目应考人冯至海说得一口流利的西班牙语,口试后,成绩由倒数第二名被提为第三名,并内定为某国大使馆的重要职务。而原笔试成绩第一名的李铁铮,面试后却只任用为英国大使馆的三等秘书。
李铁铮成就及荣誉
他是著名的国际法、国际关系学研究专家,长期在外交战线工作,熟悉外交事务和国际法。早年从事西藏历史地位研究,重点分析西藏与中英关系,所撰论文《西藏历来的法律地位》,由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出版发行,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他翻译的英国牛津大学研究著作《欧洲新宪法的比较研究》一书,由太平洋书局出版。回到祖国以后,致力于中美关系和社会主义统一战线研究,在国外和香港的刊物上发表了一批有关中美关系、西藏问题、祖国统一和爱国主义研究的文章,在海内外具有一定的影响。晚年自编自作品集《敝帚一把——李铁铮的晚年写作和生平》。
李铁铮补充介绍
李铁铮
(1906~1990)
全国政协常委。
湖南省长沙人,1906年生于长沙县。1928年毕业于中央大学。任湖南省南县县长期间,因“庇共殃民撤职查办”的罪名-离职,转而去武汉大学法学院从事教育工作。1931年考取外交官,历任外交部专员办公室科长、外交部首席简任秘书,驻伊拉克首任公使,驻伊朗、泰国首任大使,驻联合国代表团顾问兼大使衔代表,从事驻外使节工作10多年。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他辞去国民党委任的外交官职务,转而从事国际政治、国际关系研究。曾入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研究院学习,1953年获政治学博士学位。1956年获得英国伦敦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哲学博士学位。毕业后在大学执教。1957年以后任美国希利亚学院、理海大学、北卡罗纳州立大学客座教授,被哈德福特大学聘为终身教授。1964年回到祖国,任中国外交学院教授10多年。1976年再去美国,任密执安大学、斯坦福大学高级研究员两年。1978年回国,任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顾问、外交学院名誉教授、全国侨联顾问,当选为全国政协第五、六、七届常委。
他是著名的国际法、国际关系学研究专家,长期在外交战线工作,熟悉外交事务和国际法。早年从事西-史地位研究,重点分析西藏与中英关系,所撰论文《西-来的法律地位》,由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出版发行,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他翻译的英国牛津大学研究著作《欧洲新宪法的比较研究》一书,由太平洋书局出版。回到祖国以后,致力于中美关系和社会主义统一战线研究,在国外和香港的刊物上发表了一批有关中美关系、西藏问题、祖国统一和爱国主义研究的文章,在海内外具有一定的影响。晚年自编作品集《敝帚一把——李铁铮的晚年写作和生平》。
选自《二十世纪湖南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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