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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宗欣

刘宗欣人物照片

饶阳名人刘宗欣介绍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

刘宗欣(1931.10~2012.08.17),男,河北省饶阳县人,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党组书记。194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8年8月参加革命工作。2012年8月17日9时30分,刘宗欣同志因病医治无效在石家庄逝世,享年81岁。

刘宗欣个人履历

1931年10月,刘宗欣出生于河北省饶阳县君香村。

青年时期受进步思想的影响,于1948年8月在饶阳县参加革命工作,194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担任一区区公所交通员、管理员,之后调冀中公安大队、冀中行署公安处工作。

1950年1月,到河北省公安厅工作,先后任工作队队员、科员、研究员。

“文化大革命”初期,刘宗欣在河北省公检法学习班、干校受审查。

1970年4月,调到河北省革委会资料组工作。

1971年10月后,任河北省民政局办公室负责人、政工组组长。

1978年11月,刘宗欣调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任刑事检察处负责人、处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1982年8月任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

1983年6月任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

1988年5月,任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河北省委政法委员会委员。

1995年5月,刘宗欣不再担任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职务,并于1997年4月离休。

2012年8月17日9时30分,刘宗欣同志因病医治无效在石家庄逝世。

刘宗欣社会评价

刘宗欣同志在长期的革命生涯中,对共产主义崇高理想和伟大事业忠贞不渝,对党和人民无限忠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充满信心。他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在大是大非面前思想敏锐,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具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他努力实践党的宗旨,忠诚于党的事业,立党为公,清正廉洁,具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他对工作认真负责,兢兢业业,呕心沥血。他坚持原则,求真务实,爱憎分明,敢于直言,作风正派,光明磊落。他作风民主,平易近人,谦虚谨慎,团结同志。他生活俭朴,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严格要求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他勤于学习,自强不息,坚持活到老学到老。在他身上,充分体现了一个共产党员的高尚情操。

刘宗欣补充介绍

  刘宗欣,男,汉族,1931年10月生,河北饶阳人。194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8年8月参加革命工作。历任饶阳县一区区公所交通员、管理员,后调冀中公安大队、冀中行署公安处工作。1950年1月到省公安厅工作,先后任工作队队员、科员、研究员。文革”初期,在河北省-学习班、干校受审查。1970年4月,调到河北省革委会资料组工作,1971年10月后任河北省民政局办公室负责人、政工组组长。1978年11月,调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任刑事检察处负责人、处长、检察委员会委员,1982年8月任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1983年6月任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1988年5月任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河北省委政法委员会委员。1995年5月不再担任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职务,1997年4月离休。因病医治无效,于2012年8月17日9时30分在石家庄逝世,享年8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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