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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寿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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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州名人苏寿松介绍

广西近代教育家

苏寿松。(1873年-1939年),广西象州人。字竹君,号翰涛,又一号憨涛居士,广西近代教育家,象州最早的留学生。

苏寿松人物简介

苏寿松幼年家境贫寒,仅靠母亲做针线活维持家庭生活。艰苦的家庭环境,造就他好学奋进的性格。17岁时,应童子试,“以案元进庠”,象州州官谢慧初很欣赏他的才华,遂于光绪十八年(1892年)选送苏寿松到广州广雅书院“习经史诗章”,在广雅书院学习期间,苏寿松学业日进,成绩优异,后来被选派赴日本公费留学,就读于东京高等师范,成为象州最早的出国留学生。

苏寿松在日本留学期间,接受了进步思想的熏陶,对满清政府的腐败无能深恶痛绝,并于1906年参加了在日本东京组建的反清组织“同盟会”,经常抨击朝政。为此,招来清政府的恼怒,取消了他的公派留学资格,经济来源也断绝了。苏寿松并未屈服,他替人翻译文章,积蓄了一些钱,私费考入日本早稻田大学,攻读法律与经济。

苏寿松平生事迹

宣统元年(1909年),苏寿松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回国,先任广西学务所议绅兼广西模范小学校长,后任梧州蚕业学校校长。当时,中国旧学堂如劝学所等刚废除,新的学校刚刚兴起,教学章程很不完善,苏寿松将国外先进的教育方法介绍进来,提出很多行之有效的办学方法,得到广西当局的采纳,各地学校纷纷来广西参观,争相效仿。清政府为拢络教界学子人心,以解决留学生的使用问题即留学生无做官的问题为由,决定对留学生重新考核,分别按成绩赏给进士、举人出身。宣统二年(1910年),苏寿松考中文科举人,被授于内阁中书的官衔,考毕,他却辞官回广西。

民国5年(1916年),苏寿松任广西省长公署教育科长,针对广西各地学校没有统一教学规章的状况,制定各县分区设学办法,严令照办;组织制订《劝学所规程》、《广西各县实行分区设学办法》、《广西省办理学务人员褒奖条例》等教育法规,筹划建立省立师范学校、甲种工业学校、甲种蚕业学校,同时制订省办理学务人员褒奖条例,在全省实施。面对当时广西全省仅有12所府立中学,13所县立中学的落后教育局面,他积极制订有利于发展教育的规章制度,鼓励办学,做了许多影响巨大的实事:将府立中学改为省立中学,拨款扶助兴办县立中学,使学校与学生成10倍增加;创立师范学校3所,甲种工业与甲种蚕业学校各1所,并充实教学设备。针对广西是个多民族地区,苏寿松深感以全国语言统一教学,既有利于普及教育,又有利于民族团结的重要性,故又于南宁创立国语讲习所,分期集训师资,教授注音字母与国语,使全省学校教学语言统一。为推动教学,他还主办《教育公报》,并著有《地理学》出版发行,针对利用人情渠道充任师资的不良社会风气,为不致误人子弟,规定凡任用教师他必亲自严格审查,不能胜任者,即使权贵求情,也不予录用。苏寿松任职6年,成绩斐然,为发展广西教育事业作出卓越贡献。

1921年,国民党政府日趋腐败,先生又一次愤而辞官回象州,后应本地学生请求,于私塾教授国语。当时象州教育十分落后,全县竞无一所中等学校,苏先生极力向当局争取,于象州创建“国民中学”,这是象州县办中学之始。当时的广西当局数次聘请苏寿松为省参议,但他坚辞不就。后来,象县县长葛维廷聘请他为总纂,编修县志,他认为这是一件造福后世子孙的有意义的工作,遂慨然应诺。因长年艰苦劳动,广集博采,考证是非,甚至废寝忘食,劳累过度,而咯血病倒。卧病期间,仍抱病坚持编纂完成《象县志》稿,遗感的是,《象县志》未及出版,这位一生奋斗不息的现代教育家便告别人世,时值1939年6月,享年67岁。8年后,《象县志》终于出版,为象州人民留下一笔宝贵的文化遗产。

苏寿松平生致力于教育,精于诗文,所遗佳作颇丰,其中之一为象州西门望江亭所作之楹联:“朝迎爽气,暮送斜薰,风景千年留客赏;白水绕城,青山横阁,画图一幅任人描。”联与亭相得益彰,为脍炙人口的传世佳联。

苏寿松补充介绍

  苏寿松(1873~1939)宇竹君,号瀚涛,又一号憨涛居士,象州南街人,广西现代教育家。

  清光绪十五年(1889年),应童子试,中秀才。光绪十八年(1892年)被选送广州广雅书院,学经史诗章。光绪三十年(1904年)三月,两广学务处以官费送日本留学,初入东京高等师范,因评论清朝廷腐败并加入同盟会而被停供官费,后自费入早稻田大学,读法制经济两科。宣统元年(1909年)五月毕业,回国后任广西学务公所议绅兼广西模范小学校长。次年,北上应试,中文科举人,经廷试授内阁中书。

  民国元年(1912年) 任广西铨叙局局长,民国2年后,先后调柳州统税局、广西财务养成所、广西审计处任局、所、处长。民国5年起,任广西都督府(后改省长公署) 教育科长。当时,地方教育无专管机关,教育事业衰落,他就职后,制订劝学所规程,督促各地恢复劝学所。6年8月,制订广西各县实行分区设学办法,限期设校办学,对依限办学之县知事给予奖励,不依限办者处罚。7年2月又制订广西省办理学务人员褒奖条例,鼓励办学人员努力办学,此后,各县学区、各乡小学纷纷建立。当时全省仅有府立中学12所,县立中学13所,他任职后,改府立中学为省立中学,拨款补助建立县立中学,使中等学校逐年增加,中学生比民国初年增加10倍。同时,他还筹划建省立师范3所,甲种工业学校、甲种蚕业学校各1所,以培养师资和专业技术人员。此后,在南宁开办国语讲习所,对各县学员授以注音字母和国语。

  备县学员毕业后回县办所,分期召集小学教员学习,以推行国语教学。民国10年他辞教育科长职,后到梧州省立第一师范学校任教,11年离梧州回象州居住。

  回乡后曾办私塾,用国语教学。民国20年(1931年),为首倡议捐资兴建思劳石拱桥。26年总纂《象县志》。28年6月29日病逝,终年6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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