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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鸿韶

石鸿韶人物照片

象州名人石鸿韶介绍

历史人物

石鸿韶,字晋卿,广西象州县人,少时曾师从郑献甫读书。清光绪5年(1879年)考中举人,次年中进士,先任翰林院庶吉士,后任山西长子县知县。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升任云南楚雄永昌府知府,后调任云南迤西道(即腾越关道)道尹。

石鸿韶人物生平

石鸿韶,少时曾师从郑献甫读书。清光绪5年(1879年)考中举人,次年中进士,先任翰林院庶吉士,后任山西长子县知县。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升任云南楚雄永昌府知府,后调任云南迤西道(即腾越关道)道尹。民国十二年(1923年)11月2日病逝于象州县寺村乡大井村。

石鸿韶主要事迹

光绪三十一年二月二日(1905.3.7),清政府委派署腾越关道石鸿韶与英方委派的驻腾越领事列敦,在腾越的古永街相会,上界查勘,到五月初勘毕。此次查勘,石鸿韶坚持“现管小江边”,因而应顺小江边直勘至小江源,抵板厂山。列敦则要沿明光河直上高黎贡山,循岭北往西藏,凡水归龙、怒二江者,概归滇;凡水归金沙江者,概归缅。(注:龙江、怒江分别指龙川江、怒江。金沙江,即伊洛瓦底江及其支流恩梅开江、迈立开江。)列敦意见,实际上是要在尖高山以北,以高黎贡山为界。这样,片马、岗房、鱼洞、茨竹、派赖等寨,就要划入缅境。石鸿韶据理以争,出示有关证据,说明这些地方归中国管辖,中国委任的抚夷官有道光年间的兵部扎付。列敦理屈词穷,表示愿让缅甸政府出印洋4000元,作为补偿,交与中国官员转发各土官;而且,缅甸政府还愿出印洋1500元,援照猛卯三角地成案,永租这块土地。清政府当然不同意。然而,列敦以石鸿韶愚懦可欺,所有勘察,事实上全在中国势力管辖内进行,而且大部分还在尖高山以东、分水岭垭口以南、高黎贡山以西打转。这种“会勘”的结果可想而知。不过,对会勘所绘之图,双方注明,彼此无划定之权,不能作为划界之凭据。列敦所提出的界线,后来称为“紫色线”或“高黎贡山线”,即以高黎贡山分水岭为界。石鸿韶所绘之界线,后来称为“绿色线”,大体上是以小江为界。虽然石鸿韶提出的“绿色线”与列敦所提出的“紫色线”不同,即将片马、派赖、茨竹等地划入我国境内,但是小江以外的土地却完全置之不顾。这样,“国人咸咎石鸿韶勘界失地,贻误边疆,内外滇人,一致呼吁。石因此革职,后还乡居住。

石鸿韶补充介绍

  石鸿韶(1853~1923),字晋卿,寺村乡大井村人,少时曾师从郑献甫读书。清光绪五年(1879年)考中举人,次年中进士,先任翰林院庶吉士,后改任山西长子县知县。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升任云南楚雄永昌府知府,后调任云南迤西道(即腾越关道)道尹。光绪三十一年二月二日(1905年3月7日),清政府委派石鸿韶与英驻腾越领事列敦会勘中缅北段边界,由于石鸿韶昏庸失职,在他所划的“绿色线”图,大体上以小江边为界。云南社科院《研究集刊》评论石鸿韶所划边界是:“片马、派赖、茨竹等地已划入中国境内,然而小江以外的土地却完全置之不顾,因而,国人咸咎石鸿韶勘界失地,贻误边疆,内外滇人,一致呼吁,石因此革职”。后还乡居住。民国12年(1923年)11月22日病逝于大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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