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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季壮

叶季壮人物照片

新兴名人叶季壮介绍

原贸易部部长

叶季壮(1893-1967年6月27日),原名叶毓年,曾用名叶郁年、叶兢天。1893年出生于中国广东省新兴县。 贫苦农民家庭出身。1912年9月考入广东省立法政学堂。1914年毕业。曾在江门、新兴等地当过见习司法官、县署总务科科长。1915年创办学校,进行民主、科学的启蒙教育,组织新兴育才学术研究社,后受聘任《四邑平报》社长兼总编辑。1925年6月,领导成立江门总工会和支援省港大罢工的罢工委员会,率领江门工人游行示威,要求取消一切苛捐杂税。同年底加入中国共产党。

叶季壮人物生平

叶季壮(1893年~1967年),原名毓年,字耀周,广东省新兴县船岗水湄村人。

叶季壮出生12天,母亲病逝,由奶妈哺乳长大。7岁入私塾。后进入私立民德小学堂读书。高小毕业后,考入广州广东公立法政学堂,

1914年毕业后,在汕头当半年实习法官,在新兴县政府任半年总务科长。随后从事新闻和教育事业。在新兴、江门等地创办两间中学、两间小学,并协同友人在香港鼎祈小学教书,创办一个通讯社和香港小日报等。他主办《四邑平报》,兼任社长和总编辑。笔名叶竞天。

1925年参加省港大罢工,在江门发动和组织群众,成立总工会和罢工委员会,领导工人开展反对苛捐杂税的斗争。同年11月,参加中国共产党。入党后,正处于国共合作时期,国民党广东省党部委派他和梁新枝为国民党新兴县党部筹备委员。

1926年任中共广东区委巡视员、江门支部书记。

1926年6月在新兴县成立了国民党党部左派组织,同时领导工人、农民开展工农运动,建立各种行业工会,清算地主豪绅控制的兴贤社,组织工人自卫军和农民自卫军,支持建立新兴育才中学和育德女子小学。

1927年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叶季壮转移到澳门,继续开展革命活动。同年11月,中共五邑地方委员会成立,叶季壮被任命为地委书记,兼任五邑暴动总指挥部总指挥,组织和发展五邑革命军(又称红军)。

1927年1月至4月任中共广东四邑地方执行委员会书记兼任广东新会县委书记。同年5月至1928年1月任中共广东五邑地方执行委员会书记兼中共广东新会县委书记。大革命失败后,1927年12月参加广州起义。

1929年到香港,任中共广东省委机关报《香港小日报》总经理兼编辑。7月奉命与张云逸赴广西从事兵运工作。抵达南宁后,任广西警备第四大队财政委员会主席、中共支部书记。10月随部队到达百色,为起义作了充足的物资准备。12月参加百色起义,参与组建中国工农红军第七军,任红七军政治部调查科科长、右江苏维埃政府财经委员会主席。

1928年1月,叶季壮被中共广东省委委派为巡视员,到西江一带从事恢复新兴、云浮、罗定等县的中共组织。同年12月,被中共广东省委介绍到上海党中央机关工作。在上海,由于他无法与党组织取得联系,1929年3月留在香港鼎新小学任教,兼《香港小日报》(共产党的机关报)总经理和编辑。同年9月《香港小日报》被香港当局查封后,中共广东省委调他与张云逸往广西负责扩建红军,12月川日参与组织发动百色起义,创建了中国工农红军七军和右江根据地,被委任为红七军军部财经委员会主任兼经理处处长。在工农红军转战于广西、广东、湖南、江西4省准备进入中央苏区的征途中,叶季壮等筹粮筹款,精打细算,保证了部队供给的基本需要。部队到达中央苏区后.

1930年春至11月、1931年4月至11月任红七军经理处处长。

1930年11月至1931年4月任红七、红八军总指挥部经理处处长。

1931年7月至11月任中共红军第七军委员会书记。同年10月至1932年任红七军政治部主任、党务委员会委员。建议红七军由薪饷制改为官兵一致的供给制,为部队建立起一套财经制度。参加保卫右江革命根据地的战斗和北上远征。多方筹集大宗款项,保证部队需要。到达中央革命根据地后,担任中国工农红军总政治部政务处处长兼组织科科长。1932年6月至1933年6月兼任红一方面军供给部部长、政治委员,中国工农红军抚恤委员会主任(至1932年12月)。

1931年12月,叶季壮任红七军政治部主任、军委委员。

1932年9月至10月任红军总政治部组织部部长。

1932年9月任中国工农红军军委总供给部政委。不久,任总政治部政务处处长兼组织科科长和中共总政治部直属机关总支部书记。1933年兼任广昌警备区政治委员。同年6月至1935年2月任红军总供给部部长兼政治委员(至1934年10月)。在非常困难的条件下建立一套适合当时实际情况的供给制度,培养大批后勤干部。在设备简陋、材料短缺的情况下组织、发动军工人员修造武器装备,支持革命战争。

1933年4月调任总供给部政委兼总兵站政委,8月,改任红一方面军供给部长兼政委,12月任广昌后勤基地政委。

1934年4月,任头陂基地司令员,月后,调任军委总供给部长兼政委。

1934年10月,红军进行二万五千里长征,叶季壮任中共红一方面军委员会委员、总供给部部长兼政委。

1934年10月参加中央红军长征。1935年1月至11月任中革军委总参谋部管理局局长。长征途中积极组织后勤供应。

1935年1月遵义会议后,总供给部与四局合并,叶季壮任四局局长。

1935年6月,一、四方面军会合后,任军实处处长。8月,被任命为红军先遣工作团主任。

1935年10月,红军到达陕北吴起镇后,叶季壮任中央红军总供给部部长。

1936年9月,中央军委成立后勤部,叶季壮被任命为后勤部长兼总供给部长。其时,环境稍为安定,组织上批准他与红军女战士马禄祯结婚。

“西安事变”和平解决后,形成国共合作抗日的新局面。

红军到达陕北后,1935年11月至1936年12月任红军总供给部部长、政治委员。1936年9月至1937年7月任中央军委后方勤务部部长兼政治委员。

1937年4月,叶季壮按照组织的委派,到西安等地做后勤、统战工作。

1938年后,叶季壮先后担任八路军后勤部长、陕甘宁边区物资局局长、贸易公司经理等职,继续从事财经工作。在国民党反动派对解放区实行全面经济封锁时,叶季壮为组织开荒垦田,开发盐湖,兴办纺织、被服、制药、造纸等工厂以及发展出口贸易,为解决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供给困难作出重大贡献。在此同时,叶季壮建立起八路军的一整套供给制度。

全国抗日战争爆发后,1938年上半年任八路军总部野战政治部军需处处长。同年12月起任中共中央财政经济部副部长。

1939年1月起任中共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生产运动委员会委员,中共中央军委后勤部部长兼政治委员(至1945年8月),兼中央军委军事工业局局长(至1941年1月)。

1939年至1941年,他先后发表《八路军的供给工作和工作制度》、《延安各军事机关部队查帐运动的总结》、《论战时供给工作》、《八路军的后方勤务工作》等重要讲话和文章,论述了后勤工作的性质和重要性,反映红军实行供给制的必要性和优点,使后勤工作保证了长期革命斗争的需要。

1941年3月被任命为中共七大大会总务处处长。4月起任中共中央后方工作委员会委员。

1942年6月起任中共中央西北局财经委员会成员。10月起任西北局财政经济办事处成员。同年底任陕甘宁边区政府物资局局长。

1944年任陕甘宁边区贸易公司经理。参加组织军民开荒生产、兴办工厂,发展贸易,粉碎国民党当局对边区的经济封锁,还通过开展统战工作,开辟从国民党占领区运输物资钱粮的通道。

1945年4月至6月作为陕甘宁边区代表团成员出席中共七大。抗日战争胜利后到东北,任中共中央东北局委员。同年10月至1946年8月任东北人民自治军(1946年1月改称东北民主联军)总后勤部部长兼东北银行总行行长。

1945年9月,叶季壮被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中将军衔,与彭真、陈云等6人到沈阳与苏军取得联系,并先后担任东北军区后勤部长兼政委、东北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东北人民政府财政部长兼商业部长等职,作为陈云的副手参与东北解放区的财经领导工作。他不顾身患心脏病,努力发展经济,建设后方,支援前线,卓有成效。

1946年任东北各省(市)行政联合办事处行政委员会财政委员会主任。

1946年4月至8月任东北局财经办事处副主任,8月至11月任秘书长,同年11月至1947年5月任东北局财经办事处第二副主任,10月至1948年7月任东北行政委员会财政委员会主任。1948年8月至1949年8月任第二副主任。

1948年7月起任东北行政委员会财政部部长兼商业部部长。同年10月至1949年9月任东北局财经委员会第二副主任。

1948年至1949年10月,季壮被任命为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部长,党组书记,政务院财委委员等。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叶季壮先后担任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部长、对外贸易部部长,并担任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财贸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先后被选为第一、第二、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1949年7月任东北一级整编委员会委员。同年8月至1953年1月任东北人民政府委员。

1949年8月至1950年4月任东北人民政府对外贸易部部长、东北人民政府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至1949年9月)。协助陈云主持财政经济的领导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10月至1952年8月任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部长。1949年11月至1952年9月任贸易部党组书记。

1952年8月至1954年9月任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1952年8月至“文化大革命”初期,任对外贸易部部长、党组书记(1955年1月起)。1954年11月至1959年6月任国务院第五办公室副主任。1959年6月至“文化大革命”初期,任国务院财贸办公室副主任。1958年3月起任中共中央外事小组成员。1960年代初,协助陈云、李先念等人采取措施,活跃市场、恢复经济。这期间,他还代表中国政府同苏联政府谈判。1956年9月在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

1955年4月,叶季壮随周恩来总理到印度尼西亚万隆参加亚非会议,并率领中国贸易代表团访问部分非洲国家,发展中国的国际贸易。叶季壮任外贸部长10多年中,工作负责,作风民主,为政清廉。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叶季壮被作为外贸部的“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受到批斗,但对党的领导,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仍充满信心。

1965年1月,叶季壮因第二次中风住医院。

1967年6月27日因病在北京逝世。终年74岁。

叶季壮补充介绍

  叶季壮(1893~1967)

  叶季壮,原名毓年,字耀周,曾用名郁年、兢天,广东新兴人。民国元年(1912)考入广东公立法政学堂,民国3年毕业后,在新兴、江门等地从事教育和新闻工作,主办《四邑平报》。民国14年6月参加省港大-,同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旋任中共广东区委巡视员,到西江和中路各县指导工作,开展工农运动。民国16年广东“四·一五”“清党”事变后,他转入地下继续斗争,任中共新会县委书记、五邑地委书记,积极准备策应广州起义,兼任五邑-总指挥。广州起义失败后,他赴香港中共广东省委机关工作,后受指派去广西百色,参加邓小平、张云逸领导的百色起义,任红七军经理处处长,主管部队的军需给养。不久,随红七军从广西左右江出发,途经湖南、广东,转战7000余里,于民国20年夏抵达江西中央苏区。任红七军军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财委主任等职。次年,任军委总政治部政务处处长兼组织科长。民国23年任红军总供给部部长兼政委,在物资供应极端困难的情况下,发动红军指战员开设兵工厂,自己动手制造武器和 ,受到军委领导的赞扬。同年10月,随红一方面军长征。红军抵达陕北后,他出任后勤部部长兼供给部部长。他努力与西北军和东北军建立起友好关系,从而开辟了从国民党统治区运送物资到陕甘宁边区的通道,解决了红军所需的一部分紧缺物资。在抗日战争时期,他先后担任八路军军需处处长、总后勤部部长兼政委、陕甘宁边区物资局局长、贸易公司经理等职。叶认真总结红军后勤工作的经验,建立起八路军的供给制度,要求各部队严格执行各项制度,管好财政、粮秣、军实,对我军的后勤建设起了重大作用。

  抗日战争胜利后,1945年9月16日,中共中央指派彭真、陈云、叶季壮等作为先遣队去沈阳与驻东北的苏联红军取得联系,为大批中共干部和部队进入东北创造条件。为便于工作,中共-遂授予彭真、陈云、叶季壮三人中将军衔,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最早获得军衔的人。叶到东北后,历任东北民主联军(后改为东北人民解放军)的后勤部部长、东北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东北人民政府财政部部长、商业部部长等职,协助陈云领导东北解放区的财经工作。

  建国后,他担任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部长和对外贸易部部长、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副主任。1954年任国务院财贸办公室副主任、对外贸易部部长、党组书记。1955年,曾作为以周恩来为首席代表的中国代表团成员,出席在万隆召开的亚非会议。1956年9月,在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他也是第一至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叶季壮在主持新中国外贸工作期间,制定“以出定进,进出平衡,积极可靠,留有余地”的方针,对有限的商品进行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内销与外销的关系;在与世界各国洽谈贸易的过程中,坚决遵守“重合同,守信用”的原则,维护了中国的声誉。

  他长期主管财贸工作,被誉为中国共产党和人民军队的“红管家”,在党内外享有较高的威望。但在“文革”中,却受到林彪、--集团的破孩。1967年6月27日,在北京因病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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