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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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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名人饶相介绍

明朝官员

饶相,明朝广东大埔县茶阳镇人,明朝嘉靖十四年(1535)乙未科进士,历任中书舍人、户部员外郎、户部广西司郎中、无为州知州、兖州府通判、淮安同知、南京户部福建司郎中、南昌太守、江西按察司副使等职。

饶相人物生平

饶相,6岁入社学,即不事游嬉,恪守师训。8岁通四书大义。明嘉靖五年(1526)大埔置县,饶相15岁即为首批县学生员,18岁食廪饩,嘉靖十三年(1534)乡试以礼记中甲午科第四名举人,第二年连捷乙未科中三甲第121名进士,授中书舍人,年24岁。外任于云贵,不受馈赠。嘉靖十七年(1538)返京,升户部员外郎。

监山东、河南漕运,曾就整顿漕运向朝廷建议:一、申明旧例,以速期限;二、改拨军船,以省虚费;三、实报灾伤,以苏民困;四、请给关防,以防诈伪。均被采纳。

嘉靖十八年(1539),督赋保定、易州、涿等州,适当地饥荒,请求朝廷拨款济军费之不足。升户部广西司郎中,惩罚巨商在向朝廷供省时中饱私囊。

嘉靖二十一年(1542)奉命到顺天、永平二府赈灾,不到三月,抚恤三万余人。

嘉靖二十二年(1543),因大埔新设县,人口、粮食稀少,向朝廷题奏,请求添拨程乡县溪南三图(图、区划名,一乡分若干图)给本县当差;又奏大埔粮米二千余石,先前因地属海阳、饶平,混造在丰政等都(都,区划名)册内,征税在大埔,当差在海阳,深为不便,请求拨归本县,随地当差,获得批准。旋即因未去陪祀,降职为无为州同知,代知州事,当年歉收,打开仓储,又发动富人捐助赈灾,百姓赖以活命。

嘉靖二十四年(1545),调兖州府通判,升淮安同知,接着连升任南京户部福建司郎中。

嘉靖二十八年(1549)升南昌太守。南昌曾为宁王封地,多豪门大户,宗室藩王尤为骄纵。饶相到任三年,一郡大治。当时诸王势力相互抗衡、倾轧,无法摆平。巡抚和按察司把这件事交给饶相处理。饶相说:“在诸王之间推贤的做法,只是权宜之计,不能作为制度。诸王之间互相统辖,而他们的爵位差不多,也很难实行。不如比照襄垣山阴的例子,郡王同城无亲王的,各自分辖,祭祀、开读等礼节,则轮流领头。”上报朝廷获得批准。于是三王分治,八支相安,不再相争。

嘉靖三十二年(1553),升为江西按察司副使,驻兵饶州。辖下的邓家埠、黄邱埠等地邻近湖泊,常有盗贼扰民,上司拟设专官管理,饶相认为此举徒增百姓负担,不可行,建议把居民分成八区,挑选有德行者担任约长,让居民相互警戒,在盗贼经常出没的地方,以三百民兵驻守。结果盗贼潜踪,四境安然。时巡按江西的御史萧端蒙向朝廷报告说:“饶相任南昌太守三年,清正廉明,政绩显著,骄纵的藩王畏避其威;守备三郡,防御有方,多年的寇祸渐被平息,这都是有目共睹的事实。

嘉靖三十四年(1555),闻父亲有难,请求辞官回乡,事毕,无意仕途,直到其父亲去世后,督府、巡抚、按察相继推荐饶相,认为大才可用,吏部还催促有司劝其复出,饶相坚辞不去。

家居三十余年,为饶族增祭田,筑祠堂,修族谱,设义田,办义学。又上书请求蠲免全县无名租赋,并建议督府在全县的交通门户三河筑城。嘉靖三十九年(1561),巨寇张琏犯三河,大肆掳掠。饶相向县尹献策,并亲督乡兵族勇参战,致匪寇不敢来犯。有诗文《三溪文集》、《三溪诗集》传世。万历十九年(1591)三月初二日病逝于家中,时年80岁。

饶相人物简介

饶相(1512 —1591),字子尹,号三溪,茶阳城里人。嘉靖十三年(1534)中举人,十四年中进士,授中书舍人,曾外任于云贵。十七年还京,为户部员外郎,监山东、河南漕运。他曾向朝廷条奏:一、申明旧例,以速限期;二、改拔军船,以省虚费;三、实报灾伤,以苏民困,四、请给关防,以防诈伪。此条奏四项全被朝廷采纳。二十一年奉派赈济顺天、永平二府,不三月,受抚恤的达900余人。后因“陪祀失期”,被贬为无为州通判。二十四年移兖州通判,后擢南昌太守。到南昌三年,一郡大治。这时诸王势力各相颉颃,互相倾轧,饶相采取各自分辖,祭祀、开读等礼仪,则轮流当头的办法,使建安、乐安、弋阳诸王分治,相安无事。

嘉靖三十二年(1553),相晋职江西按察副使。黄蚯埠濒湖,时有盗贼扰民,相分居民为11区,每区选一约长,又在盗贼出没之地康山置300名民兵驻守,结果四境帖然。直指使向朝廷上荐疏说:“相作守三年,廉明丕著,骄藩亦避其威,饬戒三郡,防御有方,积寇渐戢其迹,盖道实也。”嘉靖三十四年闻家里遭难,他乞假归乡,处理家事,当官之念就此打消。从此家居30余年,为饶族建祠、修谱,还兴办义学,购置义田,向上宪请求蠲免全县的无名租赋,建议在三河交通要道建城等。明万历十九年(1591)三月初二日,年八十,卒于家。

长子与龄,字道延,号宾印。生于明嘉靖二十二年(1543)十一月二十四日。万历十七年进士,曾试政都察院。后因父母年老乞假归省。居家常周济穷人,有向他告贷而无力清还的,他即将契约烧掉,不再追还。父病逝服满后,被补为中书舍人。到任二月,死于任所,时在万历二十三年(1595),享年53岁。与龄出身官门,但生活俭朴。著有《新矾题咏》、《松林漫谈》、《椿桂集》等,惜已亡佚。

明万历三十八年(1610)于茶阳学前街,兴建了一座正面写着“丝纶世美”、背面写着“父子进士”的高大牌坊,就是表彰江西按察副使饶相和中书舍人饶与龄的。牌坊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饶相补充介绍

  饶相(1512—1591),字子尹,号三溪,茶阳城里人。嘉靖十三年(1534)中举人,十四年中进士,授中书舍人,曾外任于云贵。十七年还京,为户部员外郎,监山东、河南漕运。他曾向朝廷条奏:一、申明旧例,以速限期;二、改拔军船,以省虚费;三、实报灾伤,以苏民困,四、请给关防,以防诈伪。此条奏四项全被朝廷采纳。二十一年奉派赈济顺天、永平二府,不三月,受抚恤的达900余人。后因“陪祀失期”,被贬为无为州通判。二十四年移衮州通判,后擢南昌太守。到南昌三年,一郡大治。这时诸王势力各相颉颃,互相倾轧,饶相采取各自分辖,祭祀、开读等礼仪,则轮流当头的办法,使建安、乐安、弋阳诸王分治,相安无事。

  嘉靖三十二年(1553),相晋职江西按察副使。黄蚯埠濒湖,时有盗贼扰民,相分居民为11区,每区选一约长,又在盗贼出没之地康山置300名民兵驻守,结果四境帖然。直指使向朝廷上荐疏说:“相作守三年,廉明丕著,骄藩亦避其威,饬戒三郡,防御有方,积寇渐戢其迹,盖道实也。”嘉靖三十四年闻家里遭难,他乞假归乡,处理家事,当官之念就此打消。从此家居30余年,为饶族建祠、修谱,还兴办义学,购置义田,向上宪请求蠲免全县的无名租赋,建议在三河交通要道建城等。明万历十九年(1591)三月初二日,年八十,卒于家。

  长子与龄,字道延,号宾印。生于明嘉靖二十二年(1543)十一月二十四日。万历十七年进士,曾试政都察院。后因父母年老乞假归省。居家常周济穷人,有向他告贷而无力清还的,他即将契约烧掉,不再追还。父病逝服满后,被补为中书舍人。到任二月,死于任所,时在万历二十三年(1595),享年53岁。与龄出身官门,但生活俭朴。著有《新矾题咏》、《松林漫谈》、《椿桂集》等,惜已亡佚。

  明万历三十八年(1610)于茶阳学前街,兴建了一座正面写着“丝纶世美”、背面写着“父子进士”的高大牌坊,就是表彰江西按察副使饶相和中书舍人饶与龄的。牌坊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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