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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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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江名人区越介绍

明代官员

区越(1468-1535年),字文广,号西屏,广东广州府新会县潮连乡(今属江门市郊区)人。明弘治八年(1495年)中举,明弘治十八年(1505年)中进士。任浙江嘉善知县,在职期间,勤政爱民,清廉自守。后升任户部主事、员外郎。曾被派往江西省转运粮食,同往办事官员大肆挥霍,以公款宴请区越,遭区严拒。之后,区从浙江副使升至江西左参政。居官30余年,恤民如子,清白自树。年老回乡,创立祖祠。著有《见泉诗集》、《西屏集》等书。

区越简介

区越自幼受到父亲影响,懂规矩,行孝道。8岁丧母,奉待继母很孝顺。他的继母亦很慈爱,每当区越过河去荷塘读书晚归时,她便到富冈河边坐在一快大石上,等候儿子归来。后来,区越的老师陈白沙先生写了一首《慈母石歌》,附有“谁化江边石,世传慈母名”的诗句,即指此事。这块石,世称“慈母石”。

区越人物简历

弘治八年(1495年)中举人,十八年中进士, 被派去浙江省嘉善县任知县。那时,太监刘瑾专权,凡官员上任觐见皇帝, 必须备金银珠宝厚礼相送,才给引见。但是,区越不但不肯备礼,而且制止友人为他送礼给刘瑾。

区越到任后,勤政爱民,清廉自守,以“循良”升任户部主事,再升员外郎。曾被派往江西省转运粮食,到清江兑粮,经管有条理。当时同往办事的有6名官员,大量挥霍,用公款请区越饮宴, 为区越严拒。后升任建守知府,转任安微宁国知府。他到任后, 深入查察刑狱,发现前任知府喜用严刑酷法断案定罪, 有8人实属无辜,他便重新审理,判断列罪释放。

不久,他接连被提升,从浙江副使到江西左参政, 分守湖东。任内,依法用刑,杜绝私相贿赂,严管保管,缉盗, 又注重恤贫,地方安宁,百姓安居。后以年老告归,居官30年余年, 回到乡中,清贫如洗。

他善撰诗文,诗风清逸刚健,著有《见泉诗集》十卷。

区越于嘉靖十四年(1535年)逝世,终年87岁。

区越补充介绍

  区越(1468—1535),字文广,号西屏,新会潮连方岳里(今属蓬江区)人。父名鉴,热心善事。区越与继母甚洽,母慈子孝。区越拜读于明翰林院检讨陈白沙,白沙甚为赏识,作慈母石诗遗之。明弘治八年(1495年)中举,明弘治十八年(1505年)中进士。任浙江嘉善知县,在职期间,勤政爱民,清廉自守。后升任户部主事、员外郎。曾被派往江西省转运粮食,同往办事官员大肆挥霍,以公款宴请区越,遭区严拒。之后,区从浙江副使升至江西左参政。居官30余年,恤民如子,清白自树。年老回乡,创立祖祠。著有《见泉诗集》、《西屏集》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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