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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钧年

毛钧年人物照片

番禺名人毛钧年介绍

原新华社香港分社副社长

毛钧年,1937年5月在香港出生,祖籍广东番禺。1956年毕业于香港培正中学。1961年毕业于香港大学文学院,获文学学士学位。1962年获香港大学教育系教育文凭。1962年9月至1984年8月,在香港循道中学先后任教师、文史课主任。1984年参与创办香港中华文化促进中心,并担任总干事。

毛钧年,1985年1月至1987年6月任新华社香港分社副秘书长兼文化教育部部长。1985年6月任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副秘书长,12月当选为基本法咨询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秘书长。1987年7月任新华社香港分社副社长。2000年荣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颁发的大紫荆勋章。

毛钧年,2013年2月2日因病医治无效在香港逝世,享年76岁。

毛钧年人物履历

1956年,毕业于香港培正中学。

1961年,毕业于香港大学文学院,获文学学士学位。

1962年,获香港大学教育系教育文凭。

1962年9月至1984年8月,在香港循道中学先后任教师、文史课主任。

1984年,参与创办香港中华文化促进中心,并担任总干事。

1985年1月至1987年6月,任新华社香港分社副秘书长兼文化教育部部长。

1985年6月,任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副秘书长,同年12月当选为基本法咨询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秘书长。

1987年7月,任新华社香港分社副社长。

毛钧年社会评价

毛钧年对香港、对国家怀有深厚的感情,爱国爱港立场坚定,为基本法的诞生、为香港顺利回归祖国作出了重要贡献。

毛钧年病重期间和逝世后,中央有关领导同志以不同方式表示慰问和哀悼。

毛钧年获得荣誉

2000年,荣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颁发的大紫荆勋章。

毛钧年补充介绍

  毛钧年,男,汉族,1937年生,广东番禺人,生于香港。中共党员。1961年参加工作。大学学历。1961年香港大学文学院毕业。后在循道中学任教,任副校级课主任。1984年在新华社香港分社工作。1985年任新华社香港分社副秘书长、文教部部长。1987年任新华社香港分社副社长。曾任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副秘书长和香港基本法咨询委员会秘书长。因病医治无效,于2013年2月2日19时02分在香港逝世,享年7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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