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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宜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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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江名人刘宜应介绍

印尼侨领,华侨企业家

刘宜应(1897—1971年),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城北镇扎上村人。印尼侨领,华侨企业家 ,1955年返国,先后当选广东省第一、二、三届人大代表,广东省政协委员、广州市政协常委、致公党广东省委委员、全国侨联委员、广东省侨联委员、广州市侨联副主席、梅县侨联主席、梅县副县长及广东省华侨投资公司副董事长等职。1971年,刘宜应病逝于广州,享年75岁。

刘宜应人物生平

刘宜应,幼时家贫,靠父母肩挑度日,读完旧制梅州东山中学后,因生活所迫,投刘志陆部下当差,不久辞去军差也洋谋生,在泰国晴吻埠的一家杂贷店当店员。旋往印度加尔各答埠刘镜元皮革厂制革技术,后转往印度尼西亚,与堂弟刘宜信合股在雅加达开设“源源皮革厂”。经过一段时间的锐意经营,“源源”皮贷在东南亚享有盛誉,并成为皮革制造业之巨子。

刘宜应在雅加达办厂经商期间,参与领导改组华侨社团工作,将“客属总义祠“改组为”华侨公会“,先后任该会副主席、主席。任内,积极支持祖国抗日战争,资助有志参加抗日和民族解放战争的华侨青年返国,热心筹款赈济祖国难民。还对侨居地的贫苦民施药赠医,并与热心人士一起倡建华人学校,开办华侨数理化讲习所,带头集资建雅加达华文中学校舍,历任联中、吧中等校董事。1940年至1949 年,捐款合建梅县东山中学第二宿舍,与刘家祺合资捐建”松山堂“校舍1座。新中国成立后,雅加达进步侨团联合组织中国印尼建交促进会,刘宜应被推选为主席。中印(尼)建交后,促进会改组为雅加达中华侨团总会,他被选为主席,尽力促进华侨与当地人民友好和协助中国驻印尼使馆开展团结侨民工作。 1951年国庆节,刘宜应以首批印尼华侨回国观光团副团长的身份,率团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两周年庆典,受毛泽东等国家领导人的接见。1955年,刘宜应举家回国,在广州华侨新村定居。之后,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先后当选广东省第一、二、三届大人代表、省政协委员、广州市政协常委、致公党广东省委委员、全国侨联委员、广东省侨联委员、广州市侨联副主席、梅县侨联主席、梅县人民委员会副县长及广东省华侨投资公司副董事长等职。推动广大侨胞和归侨、侨属支持地方建设,先后投资兴建梅县华侨戏院、华侨大厦、华侨造纸厂、侨光墨水厂、黄石仑水电站,倡办梅县华侨中学,捐资兴建梅县华侨中学教室及设备,还贷出巨款购买进口化肥支援农业,在家乡投资营造花果山。

刘宜应个人简介

刘宜应,1926年出国,先在荷印巴城任小学职员,后赴泰国当店员。1928年去印度学鞣制皮革技术后回巴城与人合资开办皮革厂,逐渐致富。1938年刘氏参与将巴城客属总义祠改组为华侨公会,曾任副主席、主席。在任期间,他积极参加抗日救亡运动,支持爱国华侨青年回国参加抗日战争,筹款赈济祖国灾民。二战后,参与广肇会馆、华侨公会和福建会馆三大侨团倡办联合中学,被举为董事;联合中学改称为华侨公立巴城中学后,他与刘家棋等合献1.6万平方米地皮为巴中新校址。还同刘家祺捐款合建梅县东山中学第二宿舍和松山堂课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刘氏历任雅加达促进中印(尼)建交工作委员会(后改称雅加达华侨团结促进会)主席、雅加达中华侨团总会副主席等职务,积极推动华侨社会的爱国团结工作。1951年以副团长身份率首届印尼华侨回国观光团赴北京参加国庆观礼。1955年举家回国,定居广州华侨新村。刘氏历任广东省人大代表,广东省政协委员,广州市政协常委,全国、广东省侨联委员,广州市侨联副主席,梅县侨联主席,广东省华侨投资公司副董事长,以及中国致公党广东省委委员、梅县市委主委。他还是梅县副县长,为促进梅县侨乡建设作出过积极贡献。在任期间,还和刘家棋等捐资倡办梅县华侨中学。

刘宜应补充介绍

  刘宜应(1897—1971年),城北扎上村人。有时家贫,靠父母肩挑度日,读完旧制东山中学后,因生活所迫,投刘志陆部下当差。不久辞去军差出洋谋生,在秦国睛吻埠的一家杂货店当店员。旋往印度加尔各答埠刘镜元皮革厂学制革技术,后转往印度尼西亚,与堂弟刘宜信合股在雅加达开设“源源皮革厂”。经过一段时间的锐意经营,“源源”皮货在东南亚享有盛誉,并成为皮革制造业之巨子。

  刘宜应在雅加达办厂经商期间,参与领导改组华侨社团工作,将“客属总义祠”改组为“华侨公会”,先后任该会副主席、主席。任内,积极支持祖国抗日战争,资助有志参加抗日和民族解放战争的华侨青年返国,热心筹款赈济祖国难民,还对侨居地的贫苦侨民施药赠医,并与热心人士一起倡建华人学校,开办华侨数理化讲习所,带头集资建雅加达华文中学校舍,历任联中,吧中等校董事。1940年至1949年,捐款合建梅县东山中学第二宿舍,与刘家祺合资捐建“松山堂”校舍1座。新中国成立后,雅加达进步侨团联合组织中国印尼建交促进会,刘宜应被推选为主席。中印(尼)建交后,促进会改组为雅加达中华侨团总会,他被选为副主席,尽力促进华侨与当地人民友好和协助中华驻印尼使馆开展团结侨民工作。1951年国庆节,刘宜应以首批印尼华侨回国观光团副团长的身份,率团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两周年庆典,受到毛泽东等国家领导人的接见。1955年,刘宜应举家回国,在广州华侨新村定居。之后,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先后当选广东省第一、二、三届人大掉表,省政协委员,广东市政协常委,致工党广东省委委员,全国侨联委员,广东省侨联委员,广东省侨联副主席,梅县侨联主席,梅县人民委员会副县长及广东省华侨投资公司副董事长等职。推动广大侨胞和归侨、侨属支持地方建设,先后投资兴建梅县华侨戏院、华侨大厦、华侨造纸厂、侨光墨水厂、黄石仑水电站,倡办梅县华侨中学,捐资兴建梅县华侨中学教师及设备,还贷出巨款购买进口化肥支援农业,在家乡投资营造花果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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