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名人黄友谋介绍
黄友谋(1909—1988),广东梅州市梅江区梅城下市角人,毕业于日本京都帝国大学,获学士学位,后进研究院,专攻原子物理学。曾任华南师范学院(今华南师范大学)代院长、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副院长、暨南大学副校长、中山大学副校长等职。也是广东物理学会理事长、广东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九三学社中央常务委员、广东省委员会主任委员,全国政协第四届委员,广东省政协第二、三、四届副主席,广东省第五届、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黄友谋人物生平
黄友谋,早年在梅县学艺中学读书,1925年,加入校内进步组织“新学生社”。
1927年7月,赴日本留学,先后在京都第一高等学校预科、第三高等学校理科学习。
1934年,考进京都帝国大学物理系,1937年2月毕业,获学士学位。同年回国到广州,任教勤勤大学工学院。
1938年10月,广州沦陷。黄友谋赴广西,任教广西大学理工学院。次年冬,原勤勤大学教育学院改为广东省立文理学院,迁校粤北连县东陂。他应院长林砺儒之聘,任该院理化系教授兼系主任。
抗日战争胜利,文理学院迁回广州复课。建国后,任广东文理学院临时院务委员会主任。院校调整后,文理学院改为华南师范学院,他先后担任教务长、副院长、代院长等职务。
1946年4月,文理学院学生参加反内战,反饥饿斗争。黄友谋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利用院方委托“调解”的身份,支持学生的正义行动,坚决拒绝院方先行复课的无理要求,迫使学院当局接受学生提出的合理条件。最后,院方撤消对学生聚会、言论出版自由的限制。
1947年秋,台湾各企事业单位正在从日本人手中逐步接管。台湾的气象局及所属的气象台,因是太平洋台风观测的重要机构,须有专门人才接管,国民政府几经物色,后由国际科研机构举荐,延请黄友谋出任。黄友谋刚在休假期间,便赴台担任了一年的气象局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黄友谋担任广东文理学院临时院务委员会主任。院校调整后改为华南师范学院,先后任教务处长、副院长、代院长。
1958年,中国科学院筹建广州分院,黄友谋参加筹备工作。
1959年广州分院成立,不久改为中南分院,他任副院长。
1965年,兼任暨南大学副校长。
“文化大革命”开始不久,他遭受迫害,在暨大受隔离审查,历时一年多。在这期间黄友谋以顽强的意志忍受着精神和疾病的折磨。1969年2月后,又坚持工作。
1972年8月,黄友谋调任中山大学革委会副主任。
1978年,年届古稀,仍以病残的身体,坚持教学,直到1988年。这十年中,先后任中山大学副校长,中国物理学会理事,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全国第五、六届人大代表,九三学社广东省委员会主任和中央常委。十年来,以病残的身体,不辞劳苦,经常到各地视察,为发展爱国统一大业,竭尽全力。他生前曾发表过多篇论文和著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他编写的原子物理学被选为部颁大学教材,在几十年的教学工作中为国家培养大批建设人才。在广东科技结、教育界影响很大,深孚众望。黄友谋在人生历程中,几十年来,与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是中国共产党亲密战友。于1988年7月9日在广州病逝,终年80岁。
黄友谋个人简介
1927年到日本留学,1937年毕业于日本京都帝国大学物理系,后进研究院。回国后,在广州襄勤大学任教。
1939年冬任广东文理学院理化系教授兼系主任。
1947年任台湾气象局局长。
1948年回广东文理学院任教。
1950年1月至10月任广东省立文理学院临时院务委员会主任。
1950年10月至1951年9月任广东文理学院院务委员会主任。
1951年6月至1952年6月任华南师范学院筹委会副主任。
1952年6月至1958年1月任华南师范学院副院长、教务长。
1958年1月至1959年3月任华南师范学院代院长。后任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副院长。
1960年12月至1963年12月任广东省第二届政协副主席。
1963年12月至“文化大革命”初期任广东省第三届政协副主席。
1965年4月任暨南大学副校长。“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
1978年任中山大学副校长,中国物理学会理事、广东分会理事长,九三学社中央常委、广东省委主任委员。
1977年12月至1983年4月任广东省第四届政协副主席。
1979年12月至1983年4月任广东省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1983年4月至1988年1月任广东省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是第五、六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四届全国政协委员。
黄友谋补充介绍
黄友谋(1909~1988),广东省梅县(今梅州市)人,出生于江西省。
黄少年时,进广益小学、广益中学.后转入学艺中学。民国14年(1925年),念中学时便加入校内进步组织“新学生社”。不久,参加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为梅县第一批团员。民国16年,在学艺中学毕业。民国17年至民国23年,先后在日本京都第一高等学校预科、第三高等学校理科学习。民国23年3月,考进京都帝国大学物理系。民国26年2月毕业,获得学士学位。是年5月,离日回国。回国后,黄到广州任教于勃勤大学工学院和省立文理学院。
建国后于1952年,高等院校调整。黄调入华南师范学院,黄先后担任教务长、副院长、代院长等领导职务。黄分工领导学院的教学和科研工作。黄要求各学系按照师资和设备条件,选定与学科有关的专业性课题进行研究,以提高学术水平和教学质量。
1958年,中国科学院筹建广州分院,黄参加筹备工作。1959年广州分院成立,不久改为中南分院。黄任副院长,分管广州原子能研究所筹备会、科技学院、人造地球卫星观测站、宇宙射线观测站及科技图书馆等业务。黄着重年青研究人员的培养、实验装备和图书资料建置等工作。1965年,黄兼任暨南大学副校长,分管教学和科研工作。
1978年,黄往北京参加全国科学大会和全国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广东大亚湾核电站筹建之初,港澳地区人士曾因邻近核电站为安全而忧虑。黄邀请香港中文大学物理系主任陈耀华教授、香港大学生化系高级讲师曹宏威博士和网位素研究所所长王敏贤博士等著名学者,与国内著名科学家周培源、茅以升、王淦昌等教授,于1986年12月6~7日,在深圳市举行核电学术座谈会,并参观大亚湾核电站工地。专家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同时得出一致结论:香港和内地合资双方完全能够建设好、管理好大亚湾核能发电站。
黄曾任中国物理学会理事、广东物理学会理事长、广东科协副主席,九三学社中央常务委员,广东省委员会主任委员,全国政协第四届委员,广东省政协第二、三、四届副主席,全国第五、六届人大代表,广东省第五、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1988年7月9日,黄病逝,终年7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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