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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孙宸

李孙宸人物照片

中山名人李孙宸介绍

明朝礼部尚书

李孙宸(1576—1634),字伯襄,广东广州府香山县(今广东中山市)小榄人。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光宗泰昌元年(1620)掌内书堂,晋掌春坊左庶子。天启五年(1625)进南国子祭酒,次年晋詹事府侍读学士,教习庶吉士;晋南礼部右侍郎,摄礼、户两部尚书事中。崇祯元年(1628)晋礼部左侍郎,掌翰林院察典。三年回礼部视事,晋礼部尚书。崇祯六年(1633)三上疏乞退归隐,奉旨慰留;崇祯七年(1634)病故于任,终年55岁。著有《建霞楼集》10卷、《诗集》21卷、《翔斋稿》、《南沐斋稿》、《北舟小草》及《两榄风景地势图说》等。

李孙宸个人简介

光宗元年(1620年)掌内书堂,晋掌春坊左庶子。天启五年(1625年)进南国子祭酒,次年晋詹事府侍读学士,教习庶吉士;晋南礼部右侍郎,摄礼、户两部尚书事中。崇祯初年(1628年)晋礼部侍郎,掌翰林院察典。三年回礼部视事,晋礼部尚书。六年三上疏乞退归隐,奉旨慰留;七年病故于任,终年55岁。著有《建霞楼集》。

李孙宸人物经历

万历四十一年,,授翰林院庶吉士,四十三年完成六科考试之后,准假回乡办理先人骨骸安葬事。其间,曾登罗浮、游西樵,与农夫樵汉牧人等相处,共叙山茶素餐,所到之处,皆有赋咏,亦曾游览香山胜境虎逊岩,有诗志其事。经年返回京师复命,授职掌内书堂,继则掌管左春坊左庶子,奉命纂修文章书翰。天启五年,迁国子监祭酒,六年升詹事府侍读学士(掌管皇后与太子家事、教太子读书等事务)兼庶吉士教司。旋晋升南京礼部右侍郎兼署礼部、户部尚书事。崇祯初(公元1628年)再升礼部左侍郎兼翰林院察典、经筵讲官。时通州、蓟州、遵化等城为清军攻陷,京师告急戒严,孙宸上疏陈述应变方略7条,并与闽粤籍京官上德胜门协助将士守城,发誓以身殉国,倡议捐薪俸,变卖金饰用以犒劳守城将士。其时,很多官吏到市上抢购马匹,备为逃难所用,孙宸却说:“君辱臣死,买马何用”,充分体现其报国忠君思想之牢固性。

崇祯三年,孙宸返礼部视事,翌年10月晋南京礼部尚书,七年病故于任内,终年53岁。追赠太子太保,谥文介公。其曾祖父惇、祖父诒德、父厥永,均封光禄大夫、太子太保,追赠南京礼部尚书衔。子果植,孙世纶荫入监读书。

传世著作:《建霞楼文集》10卷、《诗集》21卷、《丰羽斋稿》、《南沐斋稿》、《北舟小草》等。

附李孙宸诗一首:

园榄连理树并序

园榄山头有双树连枝者,下有古墓存焉,与诸子巽而赋之。

双根古树接连垂,下有荒坟事可疑。

应是芳魂曾未死,故将幽恨表连枝。

想像泉台事岂真,来生未尽宿生因。

人间欢合随流水,得似双枝岁岁新。

白杨烟雨昼冥迷,何处牛羊下古提。

独有关情双鬲?,春来偏傍墓枝栖。

李孙宸补充介绍

  李孙宸(1576—1634)

  字伯襄,小榄人。明万历四十一年(1613)癸丑科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光宗泰昌元年(1620)掌内书堂,晋掌春坊左庶子。天启五年(1625)进南国子祭酒,次年晋詹事府侍读学士,教习庶吉士;晋南礼部右侍郎,摄礼、户两部尚书事中。崇祯元年(1628)晋礼部左侍郎,掌翰林院察典。三年回礼部视事,晋礼部尚书。崇祯六年(1633)三上疏乞退归隐,奉旨慰留;崇祯七年(1634)病故于任,终年55岁。著有《建霞楼集》10卷、《诗集》21卷、《翔斋稿》、《南沐斋稿》、《北舟小草》及《两榄风景地势图说》等。

  小榄镇 撤销小榄镇、东升镇,设立新的小榄镇,以原小榄镇、东升镇的行政区域为新的小榄镇的行政区域,小榄镇人民政府驻升平中路8号(原小榄镇人民政府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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