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名人赵正永介绍
赵正永,男,汉族,1951年3月生,安徽马鞍山人,1968年11月参加工作,197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陕西省委书记。
2020年7月31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赵正永受贿案,对被告人赵正永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赵正永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赵正永人物履历
1968年11月——1970年11月,安徽省宣城地区水阳乡双丰村上山下乡知青;
1970年11月——1974年10月,安徽省马钢公司修理部机动车间工人,秘书科秘书;
1974年10月——1977年08月,在中南矿冶学院材料系金属物理专业学习;
1977年08月——1979年06月,安徽省马钢公司钢铁研究所物理室技术干部,复查办办事员;
1979年06月——1982年08月,任安徽省马钢公司钢铁研究所团委副书记,马钢公司团委副书记、书记;
1982年08月——1983年05月,任共青团安徽省马鞍山市委书记、党组书记;
1983年05月——1985年09月,任安徽省马鞍山市委常委、团市委书记(其间:1983年09月——1985年07月,在中央党校第一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85年09月——1988年03月,任安徽省马鞍山市委常委、秘书长;
1988年03月——1992年05月,任安徽省马鞍山市委副书记;
1992年05月——1993年04月,任安徽省黄山市委副书记;
1993年04月——1998年04月,任安徽省黄山市委书记,黄山军分区第一书记、第一政委;
1998年04月——2000年05月,任安徽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武警安徽省总队第一书记、第一政委;
2000年05月——2001年06月,任安徽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武警安徽省总队第一书记、第一政委;
2001年06月——2005年01月,任陕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其间:2002年09月——2003年01月,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5年01月——2005年08月,任陕西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
2005年08月——2010年05月,任陕西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副书记,预备役141师第一政委(其间:2006年11月——2007年01月,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2007年09月——2007年12月,在美国哈佛大学研修班学习);
2010年05月——2010年06月,任陕西省委副书记,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副书记,预备役141师第一政委;
2010年06月——2011年01月,任陕西省委副书记,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代省长、党组书记,预备役141师第一政委;
2011年01月——2012年12月,任陕西省委副书记,省人民政府省长、党组书记;
2012年12月——2013年01月,任陕西省委书记,陕西省军区党委第一书记;
2013年01月——2016年03月,任陕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陕西省军区党委第一书记;
2016年03月——2016年04月,任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6年04月——2018年03月,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赵正永担任职务
中共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代表,中共第十八届中央委员,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第十次、第十一次、第十二次、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陕西省第九届、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第十三届人大代表(2019年5月终止)。
赵正永补充介绍
赵正永1951年出生,安徽马鞍山人,中央党校研究生文化程度,1968年11月参加工作,197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安徽省马钢公司钢铁研究所技术干部、公司团委副书记、共青团安徽省马鞍山市委书记,马鞍山市委常委、团市委书记、市委秘书长、市委副书记,黄山市委副书记、书记,安徽省公安厅厅长,省委政法委书记,2001年6月起任陕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常务副省长。是中共十五大、十六大代表。
2020年7月31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中共陕西省委原书记 赵正永受贿案,对被告人赵正永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 ,不得减刑、假释。赵正永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赵正永”人物信息来自互联网,如果您发现人物介绍有误或有更新,请点我纠正/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