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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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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名人王来介绍

明朝官员

王来(1394~1470),字原之,浙江慈溪人,官至南京工部尚书兼大理寺卿。

王来人物生平

清廉有为

宣德二年(1427),以会试乙榜,授江西新建县学教谕。宁王府以诸生充乐舞,王来请易以道士。诸王府设乐舞生开始于此。

宣德六年(1431),以荐擢御史,出按苏、松、常、镇四府。命偕巡抚周忱考察属吏,敕有“请自上裁”语。王来言:“贼民吏,去之惟恐不速,必请而后行,民困多矣。”帝为改敕赐之。中官陈武以太后命使江南,横甚,王来数抑之。陈武还,诉于帝。帝问都御史顾佐:“巡按谁也?”佐以来对。帝叹息称其贤,曰“识之”。及报命,奖谕甚至。

明英宗即位,以杨士奇荐,擢山西左参政。言:“流民所在成家。及招还故土,每以失产复逃去。乞请随在附籍便。”又言:“郡县官不以农业为务,致民多游惰,催征辄致已命。朝廷悯其失业,下诏蠲除,而田日荒闲,租税无出,累及良民。宜择守长贤者,以课农为职。其荒田,令附近之家通力合作,供租之外,听其均分,原主复业则还之。蚕桑可裨本业者,听其规画。仍令提学风宪官督之,庶人知务本。”从之。

王来居官清廉,练达政事。侍郎于谦抚山西,亟称其才,可置近侍。而王来执法严,疾恶尤甚,以公事杖死县令不职者十人。逮下狱,当徒。遇赦,以原官调补广东左参政。王来自此始折节为和平,而政亦修举。

正统十三年(1448),迁河南左布政使。次年,改左副都御史,巡抚河南及湖广、襄阳诸府。也先逼京师,王来督兵勤王。渡河至卫辉,闻寇退,乃引还。

平定苗乱

景泰元年(1450),贵州苗族叛乱。总督湖广、贵州军务侯璡卒于军,以王来为右都御史代之。与保定伯梁珤,都督毛胜、方瑛会兵进讨。至靖州,贼掠长沙、宝庆、武冈。王来等分道邀击,俘斩三千余人,贼遁去。已,复出掠,官军连战皆捷。贼魁韦同烈据兴隆,劫平越、清平诸卫,王来与方瑛击败之。贼退保香炉山,山陡绝。毛胜、方瑛与都督陈友三道进击,王来与梁珤大军继之。先后破三百余寨,会师香炉山下。发炮轰崖石。声动地。贼惧,缚韦同烈并贼将五十八人降。余悉解散。遂移军清平,且檄四川兵共剿都匀、草塘诸贼。贼望风具牛酒迎降。

贼平,班师。诏留王来、梁珤镇抚。寻命来兼巡抚贵州。奏言:“近因黔、楚用兵,暂行鬻爵之例。今寇贼稍宁,惟平越、都匀等四卫乏饷。宜召商中盐,罢纳米例。”从之。

景泰三年(1452)十月召还,加兼大理寺卿。梁珤以来功大,乞加旌异。都给事中苏霖驳之,乃止。王来还在道,以贵州苗复反,敕回师进讨。次年,事平。召为南京工部尚书。明英宗复辟,六尚书悉罢,致仕。成化元年(1465),诏进一阶.

成化六年(1470),卒于家,年七十六。

王来人物评价

焦竑:伟姿貌,少俊迈不群,善诗,有奇语,临事明达,事无大小,面讯立断。其在山西时,以严察为治,颇过于酷,中遭沮抑,遂折节痛改。为政一以和平,奉命宣力四方,所至以治办称。

王来个人著作

著有《绿野堂遗稿》、《抑斋存稿》若干卷、《抑斋奏议》四册 。

王来补充介绍

  王来(生卒年不详),安徽来安人。明万历元年(1573年)曾自称“来今哀老,死期难保朝夕”。来安地处滁河下游,河道屈曲,入江口远在-,难以骤泄三面下注的洪水,北岸圩田往往淹没。明成化、弘治、正德、嘉靖年间,官府曾在今浦口境内开挖朱家山河,以图在朱家山切岭,西北引滁河,东通长江,既可泄水,又可救旱,然均以朱家山石骨坚硬而功亏一篑。

  隆庆二年(1568年),王来申请改挖官塘,以避朱家山之石。经李姓屯田御史批准进行勘估,并委浦口守御府指挥督率工匠兴工。正值此时,屯田御史改由张姓担任,张不同意兴办是项工程。王来乃写状前往南京通政使司,告送南京都察院,转行屯田道。状词偏激,忤犯张御史,差人押送王来至朱家山河处,发给官银30两,要他雇工在官塘上下打井4处,探试河路下面有无石骨。王来恐怕事情不成承担耗费官银罪名,乃退还官银,用自己典掉田地所得的50两银,打井4口。张御史又要王来领银200两,自雇人夫,挖样河40丈,王来回以年老眼瞎,且挖河工程原已委任指挥李绍负责,不肯接受,词语激切,触怒御史,将王来置于狱,并予杖责。要他供认“委难开凿,实费钱粮浩大,军民不愿等情”。开河事遂停工。万历元年,王来再上《开河议略》,获得准许,但“寻以用非其人,冒侵帑金,惧阴谋阻挠而罢”。

  清雍正十一年(1733年)六月,滁河下游大水,圩埂尽数冲破。布政使司派人取王来当年写的开河奏议,王来后人王之荩乃缵承祖志,请开朱家山河。经江南驿传盐法道查勘后,两江总督要求作速前往开河,并于上下两江司库费项下拨款。连同首尾建闸,“用银二千七百余两”。工成后,因“雨霪水冲,山土卸入沟内,不数年即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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