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赞名人>安徽省名人>淮北市名人>濉溪县名人

桓谭

桓谭人物照片

濉溪名人桓谭介绍

中国东汉哲学家

桓谭(约公元前23年—公元56年),东汉哲学家、经学家、琴师、天文学家。字君山,沛国相(今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人)人。

桓谭爱好音律,善鼓琴,博学多通,遍习五经,喜非毁俗儒。哀帝、平帝间,位不过郎。王莽时任掌乐大夫。刘玄即位,诏拜太中大夫。光武帝时,任议郎给事中。因坚决反对谶纬神学,“极言谶之非经”,被光武帝目为“非圣无法”,险遭处斩。后被贬,出任六安郡丞,道中病卒。他把烛干比作人的形体,把烛火的精神,提出“以烛火喻形神”的有名论点,断言精神不能离开人的形体而独立存在,正如烛光之不能脱离烛体而存在一样。王充称道他的著作是“讼世间事,辨昭然否,虚妄之言,伪饰之辞,莫不证定”。(《论衡·超奇》)对后来无神论思想发展有所影响。

桓谭著作有《新论》二十九篇,早佚 。现传《新论·形神》一篇,收入《弘明集》内。《新论》以清严可均辑本较好(见《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另有赋、诔、书、奏凡二十六篇,今存《仙赋》《陈时政疏》《抑谶重赏疏》等文(见《艺文类聚》及本传)。《隋书·经籍志》著录有集五卷,已佚。传见《后汉书·桓谭传》。

桓谭人物生平

多才多艺

其父于成帝时为太乐令。桓谭“以父任为郎”;或说桓谭入任,是由宋弘的推荐。 桓谭擅长音乐,善于弹琴。宫廷举行宴会,皇帝往往命他弹琴助兴。他博学通达,遍习《五经》,皆训诂大义,不为章句。能文章,尤其喜欢古学,多次从刘歆、扬雄辨析疑异。还喜欢歌舞杂戏。穿着简易,不修威仪。对俗儒轻视讥笑,因此多受排挤。

西汉末年,桓谭官位不高,不过当个郎官而已。他与傅晏相善。傅晏是傅皇后之父,起先颇为得势,稍后董昭仪受皇帝宠幸,其兄董贤因裙带关系而用权,傅皇后日益被疏远,傅晏因失势而闷闷不乐。桓谭告戒他要防宫廷之变,注意董贤的动向,要收敛、谦退,以避祸殃。傅晏接受了桓谭的意见,才免遭董贤之害,“故傅氏终全于哀帝之时”。

董贤当上了大司马,闻桓谭之名,要与他结交。桓谭是正派人物,先奏书劝告他“以辅国保身之术”,未被接受,就不与他往来。王莽掌握大权时,天下之士大多数对王莽吹牛拍马,阿谀奉承,以求升迁。桓谭则不然,“独自守,默然无言”,故他这时仅为掌乐大夫。农民大起义时,桓谭参予了活动,被更始政权召任为太中大夫。

议论时政

刘秀当上了皇帝(称光武帝),桓谭被征召待诏,上书言事“失旨”,即不符合光武帝的要求,未被任用。后来大司空宋弘推荐了他,任为议郎、给事中。

他呈上《陈时政疏》,论说时政,主要内容是:

任用贤人

他说:“国之废兴,在于政事;政事得失,由于辅佐。”故须任用贤能,争取“政调于时”。他在《新论》里论道:“治国者,辅佐之本。其任用咸得大才,大才乃主之股肱羽翮也。”意思是,皇帝的辅佐,乃治国之本;国家用了大才,犹如长了翅膀,就可以腾飞。他认为贤才有“五品”,最高级的是“才高卓绝于众,多筹大略,能图世建功者,天下之士也。”就是说,大贤的主要特点是能为国家出谋筹略,建功立业。

他指出,自古以来在用人问题上有一些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在发现和使用人才方面存在三难:一是贤才少,而庸才多,“少不胜众”,贤才被凡庸所淹;二是贤才特异非凡,往往不被人所认识,“乃世俗所不能见”;三是贤才往往被谗、被疑,还往往受害。故他强调:“是故非君臣致密坚固,割心相信,动无间疑,若伊(尹)、吕(望)之见用,傅说通梦,管(仲)、鲍(叔)之信任,则难以遂功竟意矣。“(君)如不听纳,施行其策,虽广知得,亦终无益也。”意思是,君主招贤,能否使用并发挥其作用,关键在于勿疑而信任,采纳并施行其策。

设法禁奸

他建议,申明法令,惩办行凶违法者,包括知法犯法者,争取社会安宁。

重农抑商

他说:“理国之道,举本业(农业),而抑末利(商贾)。”打击兼并之徒和高利贷者,不让商人入仕做官,令诸商贾“自相纠告”,即互相揭发奸利之事,除了劳动所得,把一切非法所得都赏给告发者。这样,就可以抑制富商大贾盘剥百姓,而劝导百姓务农,多生产粮食而尽地力。

统一法度

他说:“法令决事,轻重不齐,或一事殊法,同罪异论。”这就容易被奸吏钻空子而“因缘为市,所欲活则出生议,所欲陷则与死比”,这样上下其手,必然使奸猾逍遥法外,而使无辜者受害。现在应令通义理、明法律的人,“校定科比,一其法度”,通令颁布,使天下人遵守。这才可使吏民有法可依,而难以胡作非为。

此书呈送上去,没有受到光武帝重视。桓谭著《新论》的旨趣在于“兴治”。他提倡“霸王道杂之”的治道,并对王霸之道作了阐释。何谓王?“赏善诛恶,诸侯朝事,谓之王。”王何术?“夫王道之治,先除人害,而足其衣食,然后教以礼义,使知好恶去就。是故大化四凑,天下安乐。此王者之术。”何谓霸?“兴兵众,约盟誓,以信义矫世,谓之霸。”霸何术?“霸功之大者,尊君卑臣,权统由一,政不二门。赏罚必信,法令著明,百官修理,威令必行,此霸者之术。”

他认为,现实需要王霸杂用:“唯王霸二盛之义,以定古今之理焉。”王霸之道对时政一定有利:“王者纯粹,其德如彼,霸道驳杂,其功如此。俱有天下,而君万民、垂统子孙,其实一也。”按他所论,“霸王道杂之”的大致内容是这么三个要点:一是除害、富民,以礼义教民;二是加强皇权,统一法度;三是百官修理,威令必行。换句话说,就是把民生问题放在首位,同时注意巩固政权,防止政治腐败。这在两汉之际百姓遭殃、政权不稳、政治腐败的情况下,是有一定针对性和现实意义的。

遭逐去世

桓谭上书指出皇帝听纳谶记是错误,光武帝看了很不高兴。 中元元年(公元56年),东汉皇朝“初起”灵台。当时的灵台,是观察天象的地方。光武帝迷信天命,对于建筑灵台十分重视,事先诏令群臣会议灵台建造在什么地方,并对桓谭说:“吾欲以谶决之,何如?”桓谭沉默了一会儿,说:“臣不读谶。”意思是,我对谶不感兴趣。光武帝追问他什么原故。桓谭又极言谶之“非经”,不是正道而是迷信把戏。光武帝大怒,指责桓谭“非圣无法”,当即下令将桓谭迁出为六安郡丞。

桓谭受此打击,内心“忽忽不乐”,忧郁成疾,在赴任的路上逝世,大约死于初起灵台中元元年,终年七十余岁。

桓谭轶事典故

弹琴遭罢

桓谭对民间音乐很有研究,平时公开称赞先秦时期的“郑声”,因此他弹奏的也都是一些根据民间曲调创作的新曲。

桓谭把民间风味很浓的琴曲拿来在宫中弹奏,刘秀听惯了宫中的乐曲,听到桓谭的新曲,感到新鲜,大为赞赏。

宋弘得知此事,很不满意。在他看来,民间乐曲都是低级趣味的。宋弘找了个机会,派人把桓谭叫到家来,特地穿上朝服,正襟危坐在堂上。一见桓谭进来,怒冲冲地劈头就是一顿训斥。

事隔不久,刘秀大宴群臣,在宴会上让桓谭鼓琴。桓谭看到宋弘杀气腾腾地用眼盯着自己,不由得心中发怵。在这种场合下,他只好耐着性子奏了一首宫中日常所奏的雅乐。由于心不情愿,弹出来的琴音断断续续。

刘秀觉得奇怪,就问他是怎么回事。宋弘马上离席跪在皇上面前,越俎代庖答道:“陛下,臣荐桓谭,是希望他以雅乐引导陛下。没想到他却终日弹奏亡国之音给皇上听,今天是因我在场,他心中有愧,所以弹雅乐也不成调了,这是为臣我的罪过。”

刘秀听了宋弘的话,方知平日所听桓谭弹奏的原来是“亡国之音”。宴后,桓谭就被罢了官。

藏书故实

相传他早年他曾向班嗣借书时,被班嗣拒绝,并说绝不把书借给不懂庄子教义的儒生。遂留心刻意蓄书。专辟有藏书室,后称为“桓君山藏书室”,在今安徽淮北市相山。1975年由安徽大学中文系等单位在相山南麓,发掘出明崇祯时所立的“桓君山藏书处”石碑。清人王岩写有《过桓君山藏书处》诗,诗称:“当年石室虽云古,此日风流犹可睹。图书插架犹连云,翰墨淋漓尚如雨。”

桓谭史籍记载

后汉书 卷二十八

桓谭字君山,沛国相人也。父成帝时为太乐令。谭以父任为郎,因好音律,善鼓琴。博学多通,遍习《五经》,皆诂训大义,不为章句。能文章,尤好古学,数从刘歆、杨雄辨析疑异。性嗜倡乐,简易不修威仪,而憙非毁俗儒,由是多见排抵。哀、平间,位不过郎。傅皇后父孔乡侯晏深善于谭。是时,高安侯董贤宠幸,女弟为昭仪,皇后日已疏,晏嘿嘿不得意。谭进说曰:"昔武帝欲立卫子夫,阴求陈皇后之过,而陈后终废,子夫竟立。今董贤至爱而女弟尤幸,殆将有子夫之变,可不忧哉!"晏惊动,曰:"然,为之奈何?"谭曰:"刑罚不能加无罪,邪枉不能胜正人。夫士以才智要君,女以媚道求主。皇后年少,希更艰难,或驱使医巫,外求方技,此不可不番。

又君侯以后父尊重而多通宾客,必借以重势,贻致讥议。不如谢遣门徒,务执廉悫,此修己正家避祸之道也。"晏曰:"善"。遂罢遣常客,入白皇后,如谭所戒。后贤果风太医令真钦,使求傅氏罪过,遂逮后弟侍中喜,诏狱无所得,乃解,故傅氏终全于哀帝之时。及董贤为大司马,闻谭名,欲与之交。谭先奏书于贤,说以辅国保身之术,贤不能用,遂不与通。当王莽居摄篡弑之际,天下之士,莫不竟褒称德美,作符命以求容媚,谭独自守,默然无言。莽时为掌乐大夫,更始立,召拜太中大夫。

世祖即位,征待诏,上书言事失旨,不用。后大司空宋弘荐谭,拜议郎给事中,因上疏陈时政所宜,曰:

臣闻国之废兴,在于政事;政事得失,由乎辅佐。辅佐贤明,则俊士充朝,而理合世务;辅佐不明,则论失时宜,而举多过事。夫有国之君,俱欲兴化建善,然而政道未理者,其所谓贤者异也。昔楚庄王问孙叔敖曰:"寡人未得所以为国是也。"叔敖曰:"国之有是,众所恶也,恐王不能定也。"王曰:"不定独在君,亦在臣乎?"对曰:"居骄士,曰士非我无从富贵;士骄君,曰君非士无从安存。人君或至失国而不悟,士或至饥寒而不进。君臣不合,则国是无从定矣。"庄王曰:"善。愿相国与诸大夫共定国是也。"盖善政者,视俗而施教,察失而立防,威德更兴,文武迭用,然后政调于时,而躁人可定。昔董仲舒言"理国譬若琴瑟,其不调者则解而更张"。夫更张难行,而拂众者亡,是故贾谊以才逐,而朝错以智死。世虽有殊能而终莫敢谈者,惧于前事也。

且设法禁者,非能尽塞天下之奸,皆合众人之所欲也,大抵取便国利事多者,则可矣。夫张官置吏,以理万人,县赏设罚,以别善恶,恶人诛伤,则善人蒙福矣。今人相杀伤,虽已伏法,而私结怨仇,子孙相报,后忿深前,至于灭户殄业,而俗称豪健,故虽有怯弱,犹勉而行之,此为听人自理而无复法禁者也。今宜申明旧令,若已伏官诛而私相伤杀者,虽一身逃亡,皆徙家属于边,其相伤者,加常二等,不得雇山赎罪。如此,则仇怨自解,盗贼息矣。

夫理国之道,举本业而抑末利,是以先帝禁人二业,锢商贾不得宦为吏,此所以抑并兼长廉耻也。今富商大贾,多放钱货,中家子弟,为之保役,趋走与臣仆等勤,收税与封君比入,是以众人慕效,不耕而食,至乃多通侈靡,以淫耳目。今可令诸商贾自相纠告,若非身力所得,皆以臧界告者。如此,则专役一已,不敢以货与人,事寡力弱,必归功田亩。田亩修,则谷入多而地力尽矣。

又见法令决事,轻重不齐,或一事殊法,同罪异论,奸吏得因缘为市,所欲活则出生议,所欲陷则与死比,是为刑开二门也。今可令通义理明习法律者,校定科比,一其法度,班下郡国,蠲除故条。如此,天下知方,而狱无怨滥矣。

书奏,不省。

是时,帝方信谶,多以决定嫌疑。又酬赏少薄,天下不时安定。谭复上疏曰:

臣前献瞽言,未蒙诏报,不胜愤懑,冒死得陈。愚夫策谋,有益于政道者,以合人心而得事理也。凡人情忽于见事而贵于异闻,观先王之所记述,咸以仁义正道为本,非有奇怪虚诞之事。盖天道性命,圣人所难言也。自子贡以下,不得而闻,况后世浅儒,能通之乎!今诸巧慧小才伎数之人,增益图书,矫称谶记,以欺惑贪邪,诖误人主,焉可不抑远之哉!臣谭伏闻陛下穷折方士黄白之术,甚为明矣;而乃欲听纳谶记,又何误也!

其事虽有时合,譬犹卜数只偶之类。陛下宜垂明听,发圣意,屏群小之曲说,述《五经》之正义,略雷同之俗语,详通人之雅谋。又臣闻安平则尊道术之士,有难则贵介胄之臣。今圣朝兴复祖统,为人臣主,而四方盗贼未尽归伏者,此权谋未得也。臣谭伏观陛下用兵,诸所降下,既无重赏以相恩诱,或至虏掠夺其财物,是以兵长渠率,各生孤疑,党辈连结,岁月不解。古人有言曰:"天下皆知取之为取,而莫知与之为取。"陛下诚能轻爵重赏,与士共之,则何招而不至,何说而不释,何向而不开,何征而不克!如此,则能以狭为广,以迟为速,亡者复存,失者复得矣。

帝省奏,愈不悦。

其后,有诏会议灵台所处,帝谓谭曰:"吾欲以谶决之,何如?"谭默然良久,曰:"臣不读谶。"帝问其故,谭复极言谶之非经。帝大怒曰:"桓谭非圣无法,将下斩之!"谭叩头流血,良久乃得解。出为六安郡丞,意忽忽不乐,道病卒,时年七十余。

初,谭著书言当世行事二十九篇,号曰《新论》,上书献之,世祖善焉。《琴道》一篇未成,肃宗使班固续成之。所著赋、诔、书、奏,凡二十六篇。

元和中,肃宗行东巡狩,至沛,使使者祠谭冢,乡里以为荣。

桓谭历史评价

桓谭的论著很受时人和后世学者重视。稍晚的王充很推许《新论》,他说:桓谭作《新论》,“论世间事,辨昭然否,虚妄之言,伪饰之辞,莫不证定”。这个评语是很高的。范晔写《后汉书》提到,桓谭是两汉之际著名学者,与杜林、郑兴、陈元等人“俱为学者所宗”。

对于他坚持反对谶纬迷信的态度而遭受打击以至“流亡”的命运,不胜感叹,一者说“桓谭、尹敏以乖忤沦败”,再者说“桓谭以不善谶流亡”,对于他坚持明智的学术观点深表赞赏,对于他被害至死无限同情,可谓对桓谭为人为学恰当而公允的总结。 桓谭治学,求知求实,追求真理,不唯命是从,不怕打击迫害,这种治学精神,难能可贵,值得士人学者学习。

桓谭个人作品

所著《新论》,言“当时行事”二十九篇。李贤注《后汉书·桓谭传》,列举其篇名有《本造》《王霸》《求辅》《言体》《见徵》《谴非》《启寤》《祛蔽》《正经》《识通》《离事》《道赋》《辨惑》《述策》《闵友》《琴道》等。除了《本造》《述策》《闵友》《琴道》各一篇外,其余均分上下篇。

其中《琴道》篇由班固续成。《隋书·经籍志》著录为十七卷,宋时亡佚。今有清人孙冯翼、严可均两种辑本。他还写有“赋、诔、书、奏,凡二十六篇”。

桓谭补充介绍

  (?~公元56) 两汉之际著名学者。字君山,沛国相(今安徽濉溪县西北)人。成帝时任为郎;王莽时任掌乐大夫;更始立,召拜太中大夫;光武时任议郎给事中,因“极言谶之非经”,被贬为六安郡丞,死在途中。他大胆抨击官方宣扬的谶纬迷信,否定天有意志和目的;反对天人感应、君权神授理论。他认为治理国家,不可“释近趋远”, “事事效古”,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政策。主张“权统由一,政不二门,赏罚必信,法令著明”。所著《新论》已散佚,清代有几种辑本,以严可均《全后汉文》辑本较为完备。桓谭的法律思想如下:①“校定科比,一其法度”。光武帝即位,桓谭上疏指出,西汉以来,律令繁杂,一种事情,往往数种规定,因而定罪量刑,轻重不等,从而使得□吏贪赃枉法,有机可乘。为了避免狱政冤滥,建议“校定科比,一其法度”,即整理、编纂法令,明令废除过时的“故条”,统一制度。②“持法宜如丹青”。反对□吏舞文弄墨,出入人罪,斥责他们“所欲活则出生议,所欲陷则与死比”。他认为断狱、执法,“宜如丹青”,即如画画,应当黑白分明,一丝不苟,也不能阿谀迎奉君主。③反对以言语“小故”、“过失差错” 定罪。他认为如果允许抓住只言片语罗织罪状,那么事事都可能定为“非所宜言”。他举例说,有人颂扬“君之圣明与尧舜同”,如果要牵强附会,治人以罪,岂不也可以“以何故比我于死人定为大不敬”罪?桓谭(前?-公元56)东汉哲学家、经学家。字君山,沛国相(今安徽濉溪县西北)人。爱好音律,善鼓琴,博学多通,遍习五经,喜非毁俗儒。哀帝、平帝间,位不过郎。王莽时任掌乐大夫。刘玄即位,诏拜太中大夫。光武帝时,任议郎给事中。因坚决反对谶纬神学,“极言谶之非经”,被光武帝目为“非圣无法”,险遭处斩。后被贬,出任六安郡丞,道中病卒。他把烛干比作人的形体,把烛火的精神,提出“以烛火喻形神”的有名论点,断言精神不能离开人的形体而独立存在,正如烛光之不能脱离烛体而存在一样。王充称道他的著作是“讼世间事,辨昭然否,虚妄之言,伪饰之辞,莫不证定”。(《论衡·超奇》)对后来无神论思想发展有所影响。著作有《新论》二十九篇,早佚 。现传《新论·形神》一篇,收入《弘明集》内。《新论》以清严可均辑本较好(见《全上古三代秦汉

  “桓谭”人物信息来自互联网,如果您发现人物介绍有误或有更新,请点我纠正/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