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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孝清

朱孝清人物照片

义乌名人朱孝清介绍

原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副主任

朱孝清,男,汉族,1950年6月生,浙江义乌佛堂剡溪村人,1969年6月参加工作,1980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毕业,浙江省委党校领导干部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二级大检察官。曾任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副主任、主任、副检察长,浙江省纪委副书记,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004年8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2014年4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免去朱孝清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朱孝清人物生平

小学、初中就读于义乌剡溪学校、佛堂中学;

1965年7月考入金华一中,1968年7月金华一中高中毕业;

因文化大革命,大学停招,1969年6月参加工作,曾在义乌剡溪学校教书;

1978年恢复高考后,考入西南政法大学,1980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

1982年在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工作,并从省委党校领导干部研究生经济学专业毕业,获研究生学历;

1984~1988年8月,任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副主任、主任,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1988年9月任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

1994年5月,任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

2001年7月,任浙江省纪检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

2003年1月,任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2004年08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2008年03月,任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二级大检察官。

2013年3月当选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会常务委员。

兼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等。

2014年4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任免名单。决定任命李如林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任命王少峰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免去朱孝清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朱孝清主要成就

长期主管全省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等工作,领导查办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万余起,直接指挥查办了省内一大批有影响的领导干部犯罪案件。工作中,坚持秉公执法,刚正不阿。2004年8月起,调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国家检察委员会委员。2008年3月,任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二级大检察官,并兼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对诉讼法学、职务犯罪侦查学、检察制度等有较深研究,先后在《法学研究》《人民检察》等国家及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近百篇,编著有《检察机关侦查教程》(2002年3月,法律出版社)、《职务犯罪侦查学》(2004年1月,中国检察出版社)、《职务犯罪侦查教程》(2006年12月,中国检察出版社)、《我国职务犯罪侦查体制改革研究》(2008年3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中国检察若干问题研究》(2008年12月,中国检察出版社)、《检察学》(主编,2011年7月,中国检察出版社)等。

学术专长:检察制度、诉讼法学、职务犯罪侦查学

主要科研成果:

1、《职务犯罪侦查学》,2004年1月、中国检察出版社,专著

2、《检察机关侦查教程》,2002年3月第一版2004年2月第二版、法律出版社,专著

3、《职务犯罪侦查教程》,2006年12月、中国检察出版社,专著

4、《中国检察若干问题研究》,2008年12月、中国检察出版社,专著

5、《我国职务犯罪侦查体制改革研究》,2008年3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出版,合著第一作者

6、《检察学》,2010年7月、中国检察出版社,主编

7、中国检察制度的几个问题,2007年第2期、《中国法学》,独作

8、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2008年第5期、《中国法学》,独作

9、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及其在中国的发展完善,2009年第2期、《中国法学》,独作

10、论量刑建议,2010年第3期、《中国法学》,独作

11、斡旋受贿的几个问题,2005年第3期、《法学研究》,独作

12、检察的内涵及启示,2010年第2期、《法学研究》,独作

13、法学研究要立足于中国实际,2006年第6期、《求是》,独作

14、检察学的研究对象,2010年第21期、《人民检察》,独作

15、研讨会上答质疑——对检察制度若干问题的争鸣,2008年第13期、《人民检察》,独作

16、“核准追诉”若干问题之我见,2011年第12期、《人民检察》,独作

17、检察机关集追诉与监督于一身的利弊选择,2011年第3期、《人民检察》,独作

18、论附条件逮捕,2010年第9期、《中国刑事法杂志》,独作

朱孝清补充介绍

  朱孝清,中共党员。1950年7月生,义乌佛堂剡溪村人,定居杭州。现任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国家检察官学院兼职教授。

  先后就读于义乌剡溪学校、佛堂中学、金华一中、西南政法大学、浙江大学,研究生文化。早年曾在义乌剡溪学校教书。参加检察工作后,历任省检察院研究室副主任、主任、副检察长。长期主管全省检察机关反-贿赂等工作,领导查办了-贿赂犯罪案件万余起,直接指挥查办了省内一大批有影响的领导干部犯罪案件。工作中,坚持秉公执法,刚正不阿。

  对法学、职务犯罪侦查学有较深的研究,先后在《法学研究》、《人民检察》等国家及省级刊物发表论文近百篇,编著有《职务犯罪侦查学》一书,近40万字。

  来源: 义乌市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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