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名人王国华介绍
王国华,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曾任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院院长、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兼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海商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国际法研究会副会长、 上海中夏旭波律师事务所律师。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香港大学访问学者。
王国华人物经历
1980 年 9 月- 1982 年 8 月,在辽宁省大洼县高级中学读书;
1982 年 9 月- 1986 年 7 月,在辽宁大学法律系读书,获法学学士学位;
1987 年 9 月 —1988 年 8 月,在西北政法学院法律助教进修班学习;
1988 年 9 月- 1991 年 1 月,在上海海运学院国际航运系读书,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4 年 9 月- 1997 年 7 月,在武汉大学法学院读书,获法学博士学位;
1996 年 11 月 —1997 年 2 月,在香港大学法学院访问学习;2000 年 9 月- 2001 年 9 月,在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访问学习;
2005 年 3 月— 2005 年 5 月,在香港理工大学合作研究。
1986 年 7 月- 1987 年 9 月,在辽宁大学法律系任教;
1991 年 1 月- 1994 年 9 月,在辽宁大学法律系任教;
1997 年 8 月- 2000 年 9 月,在辽宁大学法学院任教;
2001 年 9 月 —2003 年 12 月,在辽宁大学法学院任教;
2004 年 1 月在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任教;
2006 年 8 月至今在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任教。
学术兼职
1.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常务理事;
2.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
3.上海市法学会海商法研究会理事;4.北京大学海商法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
5.辽宁省国际经济法研究会理事;6.大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7.上海中夏旭波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国华主要贡献
著有《海事国际私法专题研究》、《国际海商法律问题研究》、《海事国际私法理论与实务研究》,
撰有《涉外海事合同法律适用原则及发展》、《论海事关系的法律适用规则》、《共同海损的法律适用规则》、《我国海事法律适用法立法问题研究》、《海事国际公约在中国的适用原则》、《泰坦尼克案与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法律适用》等论文,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以及上海市政府决策咨询研究项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项目、司法部项目等省部级项目。
王国华教授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以及上海市政府决策咨询研究项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项目、司法部项目等省部级项目。代表性论著如下:
专著:
1.海事国际私法研究,法律出版社1999;
2.海事国际私法专题研究,辽宁大学出版社2012;
3.海事国际私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4.海事国际私法原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5.国际私法,高等教育和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6.国际海商法律问题研究,辽宁大学出版社2006;
7.国际私法,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
8.海事国际私法理论与实务研究,辽宁大学出版社2004;
9.国际经济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
10.国际私法新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
11.中国的区际法律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
12.海商法,辽宁大学出版社2000;
13.海商法大辞典,人民交通出版社1998;
14.“一国两制”法律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1997;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释义全书,中国言实出版社1997;
16.国际贸易法理论与实务,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
17.中国国际私法立法理论与实践,武汉大学出版社1995。
1. “要重视对海商法的研究”,载于民商法论丛第29卷(2004年3月);
2. “民法典涉外编条款设计问题探究”,载于当代审判2003年第10期;
3. “美国最高法院的特殊作用”,载于当代审判2003年第11、12期;
4.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法律适用”,载于海商法研究2000年;
5. “BOT项目协议的法律适用”,法制与社会发展,1999年第3期;
6. “国际海事诉讼管辖权评述”,司法制度改革与诉讼法学,辽宁大学出版社,1999年1月;
7. “大陆与台湾海商法律冲突及其解决办法”, 司法制度改革与诉讼法学,辽宁大学出版社,1999年1月;
8. “论海事的法律冲突”,法律科学1998年第1期,此文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国际法学全文转载;
9. “香港的廉政制度”,综合治理大观,1998年2月;
10. “谈我国海商法的特色”,二十世纪的中国法学,辽宁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11. “论船旗国法”,法学评论1996年第1期;
12. 关于中国区际法律冲突的若干问题”,走向法制之路,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1996年版;
13. “论海事国际私法的冲突原则及我国立法的有关规定”,武汉大学学报1995年第5期;
14.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的法律性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调空问题研究,沈阳出版社,1994年版;
15.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调控问题研究,沈阳出版社,1994年版。
王国华补充介绍
王国华(1886—1980),字哲安,王国维之弟。1912年毕业于上海圣约翰大学。1915年赴加拿大,入托朗托大学深造。热心家乡教育事业,曾在海宁州中学堂等校任教,并多次在盐官举办扫盲平民夜校,又在暑期办体育讲习班,培训体育教师。被推举为海宁县教育会会长、中山中学名誉校长。历任嘉兴浙江省立第二中学代理校长,杭州女子高中、松江女中教师。1936年,兼任浙江大学英语副教授。1937年抗战爆发后,杭嘉湖地区大批青少年避难上海租界,面临失学。国华多方奔走,邀集同事,并拿出多年积蓄,在孤岛上海市区创办了浙光中学,任校长。并兼任上海法学院和暨南大学教授。1941年太平洋战争开始后,日军进驻租界,国华拒绝推行日伪奴化教育,浙光中学停办。乃奔赴后方,在龙泉浙江大学分校、遵义浙江大学本部及重庆药学专科学校任教。抗战胜利后,任青岛山东大学教授。1947年夏,受聘赴台北,任台湾大学外语系教授兼系主任。长期从事英语教学,经验丰富。提倡“直观教学法”,推广国际音标,并编有开明初中英语课本3册,为各地学校所采用。又著有《怎样运用英语》、《英音学习法》等。临终遗言,将平日积蓄捐给台湾大学作奖学金,以资助优秀学生。此项“海宁王国华先生纪念奖学金”设立至今。
王国华在30年代初,曾策划为其兄《海宁王静安先生遗书》,后书编成,于1941年出版,为之作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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