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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乃宣

劳乃宣人物照片

桐乡名人劳乃宣介绍

清京师大学堂总监
中国近代音韵学家

劳乃宣(1843年—1921年),字季瑄,号玉初,又号韧叟。籍贯浙江省嘉兴府桐乡(又山东省武定府阳信)。中国近代音韵学家。清末修律,礼、法之争中礼教派主要代表人物之一。劳乃宣坚持“本旧律之义,用新律之体”的修律方针,主张凡属三纲五常的伦理纲常都纳入新刑律之中。他的法律思想是中国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在中国近代社会的表现,目的在于抵制中国法律制度的变革,维持封建君主专制。

劳乃宣人物生平

同治十年(1871年)进士,曾任直隶知县。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奉诏进京,任宪政编查馆参议、政务处提调,授江宁提学使。宣统三年(1911年)任京师大学堂总监督,袁世凯内阁学部副大臣。张勋复辟,被任命为法部尚书,借口年老未就职。劳乃宣坚持以封建三纲五常为修订法律的根本原则。他认为法律生于政体,政体生于礼教,礼教生于风俗,风俗生于生计。农桑、猎牧、工商3种生计产生3种类型的风俗礼教政体,从而产生出家法、军法、商法3种类型的法律。中国是“农桑之国”,产生家族宗法伦理,“人人亲其亲,长其长”则天下太平,由此产生家族主义的“家法”。修订法律制度应以维护家族主义的“三纲五常”为根本原则。他向宪政编查馆上《修正刑律草案说帖》,提出要把干名犯义、犯罪存留养亲、亲属相奸、亲属相盗、亲属相殴等“旧律有关伦常诸条逐条一修入新刑律正文”。他认为“子孙违犯教令”旧律规定处以杖刑,屡次触犯,尊长呈请发遣者,将其发遣。发遣后,祖父母父母呈请将其释放回来亦有成案。这样“子孙治罪之权,全在祖父母父母,实为教孝之盛轨”。《大清新刑律草案》不列上述条款不合民情。他认为新刑律只列有夫合奸罪,而无夫合奸不为罪,是“失之太过”,不符合中国人心。他主要按旧律分别无夫合奸与有夫合奸定罪,无夫合奸稍轻于有夫合奸才“最为平允”。他说“亲属相奸”是违犯礼教的大事,旧律定罪最重,而新律不设专条,就不能“维伦纪而防渎乱”。

重视教育,主张普及等韵字母之学,推行汉语简字拼音,曾奏设简字学堂于南京,并长期从事于古代数学研究。重视图书馆建设,1914年,与德国人尉礼贤在山东尊孔文社内建立藏书楼,为青岛第一座图书馆。楼内广收经、史、子、集、诸子之书,也收藏中外现代图书,外文图书以德文为多。书楼建成后,撰有《青岛尊孔文社藏书楼记》。爱新觉罗·溥伟为该书楼题“藏书楼”匾额。分类仿美杜威《十进分类法》加以修订改编而成,读者多为尊孔文社的社友和礼贤书院师生。1937年该社解散后,藏书归于礼贤中学。

劳乃宣《清史稿》记载

劳乃宣,字玉初,浙江桐乡人。同治十年进士,以知县分直隶。查涞水礼王府圈地,力请减租苏民困。光绪五年,初任临榆,日晨起坐堂皇治官书,启重门,民有呼吁者,立亲讯之,使阍者不能隔吏役,吏役不能隔人民。其后居官二十馀年皆如之。曾国荃督师山海关,檄司文案。历南皮等县,畿辅州县遇道差,咸科於民有定额,而官取其赢。乃宣任蠡县,值谒陵事竣,赢支应钱千馀缗,储库备公用。任完县,购书万馀卷庋尊经阁。任吴桥,创里塾,农事毕,令民入塾,授以《弟子规》《小学内篇》《圣谕广训》诸书,岁尽始罢。先是宁津奸民陈二纠党为州郡害,土人称曰黑团,势甚炽。尝至南皮劫杀,乃宣会防营掩捕,擒陈二及其党数人磔於市,黑团遂绝。

二十五年,义和拳起山东,蔓延於直、东各境,乃宣为《义和拳教门源流考》,张示晓谕,且申请奏颁禁止,不能行。景州有节小廷者,匪首也,号能降神。乃宣饬役捕治,纵士民环观,既受笞,号呼不能作神状,枭示之,匪乃不敢入境。明年,拳党入京,乃宣知大乱将作,适调吏部稽勋司主事,遂请急南归,浙抚任道镕延主浙江大学堂。寻入江督李兴锐幕,端方、周馥继任,咸礼重之。周馥从乃宣议,设简字学堂於金陵。初,宁河王照造官话字母,乃宣增其母韵声号为《合声简字谱》,俾江、浙语音相近处皆可通。三十四年,召入都,以四品京堂候补,充宪政编查馆参议、政务处提调。

宣统元年,诏撰经史讲义,轮日进呈,疏请造就保姆,辅养圣德。二年,钦选资政院硕学通儒议员。法律馆奏进《新刑律》,乃宣摘其妨於父子之伦、长幼之序、男女之别者数条,提议修正之。授江宁提学使。三年,召为京师大学堂总监督,兼学部副大臣。逊位议定,乞休去,隐居涞水。时士大夫多流寓青岛,德人尉礼贤立尊孔文社,延乃宣主社事,著《共和正解》。丁巳复辟,授法部尚书,乃宣时居曲阜,以衰老辞。卒,年七十有九。

乃宣诵服儒先,践履不苟,而於古今政治,四裔情势,靡弗洞达,世目为通儒。著有《遗安录》《古筹算考释》《约章纂要》《诗文稿》。

劳乃宣人物作品

《各国约章汇录》《义和拳教门源流考》《简字丛录》《筹算浅释》《共和正解》《续共和正解》

劳乃宣补充介绍

  劳乃宣(1843—1921),字季瑄,号玉初,别署矩斋,晚号韧叟,桐乡人,出生于广平府(今河北永年)。先世本山东崂山人,祖父寓居苏州时入籍浙江桐乡。清同治十年(1871)进士。

  李鸿章主纂《畿辅通志》,乃宣入志局襄助多年。光绪五年(1879)后,历任直隶(今河北省)临榆、完县、南皮、蠡县、吴桥、清苑知县。二十二年,兼理保定府同知,此间曾写《谈瀛漫录》等文章, 改良主义思潮。任吴桥县知县时,义和团运动兴起,直隶、山东各地民众群起响应,乃宣捕杀拳民,屡次疏请惩禁。二十六年五月,义和团入京,乃宣卸任告假南归。八国联军入侵,主张“剿拳和洋”。次年,在上海主持南洋公学3月;年底至杭州。时求是书院改为求是大学堂,出任监督3年。施教除四书五经纲常大义外,增加历代史鉴、中外政治学等课程。三十年,应两江总督李兴锐之聘去金陵(今南京),入其幕府。

  三十四年四月,应召入京,于颐和园进见慈禧太后,晋升为四品京堂,任编查馆参议,兼内阁政务处提调事。宣统二年(1910),选任资政院硕学通儒议员,理藩部咨议官。时法律馆奏进《新刑律》,乃宣以其条文“有妨于父子之伦、长幼之序、男女之别者”,与法律馆诸臣相驳难,力主修正,并改号“韧叟”,以示其固执封建礼教之心。

  次年二月,出任江宁提学使。八月,入京赴资政院会议;十月,任京师大学堂(北京大学前身)总监督;十一月,兼署学部副大臣。时辛亥革命已爆发,刚抵任,即闻清帝有逊位之说,即辞任,携家眷隐居直隶涞水县。作《共和正解》、《君主民主平议》等,反对革命,倡言复辟。

  1913年冬,移家青岛,以清朝遗老自命,主持尊孔文社。1914年,袁世凯任大总统,设参政院,聘为参政,固辞不受。1917年,张勋拥溥仪复辟,授法部尚书,乃宣时居曲阜,以衰老辞,但愿以闲散备咨询。函未达而事败,复避居青岛。1921年6月17日卒于青岛,葬于苏州。

  劳乃宣从政20余年,所至重农兴学,开发民智。在吴桥任上,购书万卷,供邑人阅览,又广设里塾,召民于农闲入学;居涞水时,创私塾,教村民子弟;回桐乡后,亦曾主讲桐溪书院。乃宣主张文学改革,重视语音之统一,提倡简字(以拼音字母拼写之汉字),简字书籍,创办简字学堂于金陵,又设简字研究会,办简易识字学塾、简字讲习所等。其简字法,多为1913年读音统一会制订注音字母时所采用。乃宣崇信程朱理学,笃学博览,兼及近代科学、中外时事,著书数十万言,被目为通儒。

  著有《古筹算考释》、《筹算浅释》、《垛积筹法》等数学书7种,《合声简字谱》、《简字丛录》、《简字全谱》等简字书籍5种;另有《等韵一得》、《遗安录》等。其著述后人辑为《桐乡劳先生遗稿》,《韧叟自订年谱》列于卷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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