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城名人严佑民介绍
严佑民(1918—2001),陕西澄城人,1935年10月参加革命并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中共鄂豫皖区党委舒城县委书记,中共津浦路西区党委定凤、怀中县县委委员兼定远县民运部部长,中共凤阳县委组织部部长,怀远、合肥、合巢县委书记兼总队政委等职。抗战胜利后,历任中共辽宁省第三地委委员兼社会部部长、抚顺市公安局局长、中共吉林市委委员兼社会部部长、中共牡丹江省委委员兼社会部部长、省公安处处长等职,长期从事情报保卫工作。1949年后,历任公安部交通保卫局副局长、局长,公安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国务院内务办公室副主任,中央政法小组成员,中央政法机关党委书记,公安部副部长,中共上海市委书记,中共安徽省委书记兼省纪委第一书记、政法委员会书记,中纪委委员,第六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第七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等职。2001年7月1日在上海逝世,终年83岁。
严佑民人物生平
严佑民,1918年4月出生于陕西省澄城县寺前镇东街村。幼年丧父,由寡母抚育成人。
1934年入陕西华县咸林中学学习,1935年10月在咸林中学参加革命并加入中国共产党,他追求光明和真理,曾因领导学生斗争受到敌人追捕。
1937年4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任陕西云阳红军前敌总指挥部总政宣传干事。
抗日战争时期,先后在延安抗日军政大学、陕北公学学习。
1939年4月从延安到大别山任中共舒城县委书记。
此后历任中共鄂豫皖区党委、舒城县委书记,中共津浦路西区党委定凤、怀中县县委委员兼定远县民运部部长,中共凤阳县委组织部长,怀远、合巢县委书记兼总队政委等职。期间1940年5月至6月在广兴集一带开展党的工作,任中共合肥县委书记;1941年7月至10月再任合肥县委书记。
1942年11月起从事公安工作,历任皖江行署公安局副局长,皖中军区锄奸部部长。
1945年抗战胜利后,严佑民奉命到东北开辟新根据地。
解放战争期间历任中共辽宁省第三地委委员兼社会部部长,抚顺市公安局局长,中共吉林市委委员兼社会部部长,中共牡丹江省委委员兼社会部部长,牡丹江省公安处处长,中共东北铁路总局党委委员,东北铁路总局公安局局长,东北铁路总局公安总队总队长兼政委、总队党委书记等职,为开创铁路公安保卫工作局面,为东北解放和党的公安保卫事业建立了特殊功勋。
新中国成立后,长期在公安政法战线担任领导工作,历任中央内卫第四师政委兼党委书记,公安十二师政委兼党委书记,公安部交通保卫局副局长、局长,公安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国务院内务办公室副主任,中共政法小组成员,中央政法机关党委书记。为贯彻党的公安方针政策,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呕心沥血。
十年动乱中,曾遭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残酷迫害,入狱七年,但严佑民坚信真理,对共产主义事业忠贞不渝。
1975年10月恢复工作,任公安部副部长。
l976年10月任中央派赴上海工作组成员。
1977年1月任中共上海市委书记,后兼任上海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
1981年2月,调任中共安徽省委书记兼省纪委第一书记、政法委员会书记,在中共十二大上被选为中纪委委员。
1983年任中央整党指导委员会派驻广东省委联络组组长。
1985年为中央派驻中南五省整党巡视组组长,后任第六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第七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等职。严佑民一生为党的建设、政权建设等作出了突出贡献。
严佑民同志是党的十二大代表、十三大列席代表,第五、六、七届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第七届人大代表。
严佑民为中国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奋斗了60多个春秋。
夫人林轩,湖北武昌市人,生于1917年9月,1935年参加革命,与严佑民相携相伴,并肩战斗近60载,2002年4月28日病逝,生前系上海市委督查办公室副主任,享副市长级待遇。
严佑民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01年7月1日13时50分在上海华东医院逝世,终年83岁。
严佑民同志在身患重病期间立下遗嘱,将遗体献给医学事业。
2001年7月7日,各界人士400多人怀着十分沉痛的心情前往上海龙华殡仪馆,为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严佑民同志送别。
严佑民同志病重住院和逝世后,江泽民、朱镕基、胡锦涛、吴邦国、黄菊、曾庆红、叶选平、胡启立、陈锦华,以及宋平、薄一波、宋任穷、张劲夫、习仲勋、彭冲、谷牧、倪志福、刘复之等,曾前往医院看望或用各种不同方式表示哀悼,向其家属表示慰问。
严佑民人物经历
严佑民是中共组建铁路公安保卫工作的创始人。1948年夏,牡丹江省的建制撤销,时任省公安处长(也是省委社会部长)的严佑民调任新组建的东北铁路公安局局长。当时,东北铁路公安局机关有几十名干部;几千公里铁路线上只齐齐哈尔和牡丹江分别设有公安分处,共有几十名干部;少数几个地区设有铁路公安特派员。而对于负责几百个大小车站和上百对客车,每天运送旅客几十万计和数以万计吨位物资的运输部门,则基本上没有开展公安保卫工作。大、中城市所在地的车站,则由所在地市县公安机关派出的公安检查站维持局面。严佑民到职后,于短短的三年内,建立和健全了东北铁路公安的体制和运行机制,较好地完成了公安保卫工作任务。
1952年,东北铁路公安局撤销,其担负的工作任务,融入公安部交通保卫局(即第十局)。严佑民先任副局长,后为局长。在全国解放前后,逃到香港和台湾的中国国民党铁路特别党部的一批人,组成了“大陆铁路党务工作委员会”,专门从事对内地铁路的破坏活动。公安部十局组织有关省市和铁路公安的侦察部门,开展侦察工作,并定名为“十二号专案”。〖JP2〗在十几年内,先后捕获涉及此案的派遣和潜伏的特务分子110名,其中包括专事爆炸铁路的特工,缴获电台10部、特务经费一大批。
1964年,严佑民被任命为公安部副部长。当年年底,中共中央命令公安部组建“四清”工作团,以谢富治为团长,严佑民、尹肇之为副团长,在北京的钢铁企业开展“四清”运动。日常工作由严佑民负责。1965年,严佑民由公安部副部长调任国务院内务办公室副主任。国务院内务办公室,是直属国务院总理周恩来的一个办事机构,负责联系和协调公安部、内务部、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统战部、民族事务委员会、华侨事务委员会的工作。文化大革命中,严佑民被诬为“盗窃中央档案”,蒙冤入狱4年。他遭到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残酷迫害。1976年10月6日,党中央粉碎了江青反革命集团。由于上海是江青反革命集团的老巢,党中央向上海派出以苏振华、倪志福、彭冲为主要负责人的中央工作组。与此同时,中央紧急抽调和集中了国家机关的一批干部,组成一个强大的中央工作组去协助苏、倪、彭工作。其中就有时任公安部副部长的严佑民。他是中央工作组的领导成员之一,分工负责上海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材料和专案工作。没过多久,他被任命为中共上海市委书记处书记。后来苏振华、倪志福奉调回中央工作,彭冲担任上海市委第一书记、上海市市长,严佑民任上海市委书记,后来还兼任了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在中央工作组于10月20日全部抵达上海之前,江青反革命集团上海余党正在酝酿发动一次与中央相对抗的武装叛乱。他们手中有号称“百万”的民兵(绝大多数是受蒙蔽的工人群众),有4000余支步枪和380万发子弹以及其他武器。张春桥在9月28日还派人到上海传达了他的口谕:“上海有大考验,要打仗。”
严佑民一到上海,就具体协助苏、倪、彭三位及时制止了江青反革命集团上海余党的武装叛乱阴谋。他们依靠当地的干部群众,从几十人的小会到万人大会,层层宣传,晓以利害,讲明政策,把百万民兵中的绝大多数人团结过来。对江青反革命集团上海余党中的骨干,也是分化瓦解,政策攻心,使他们举步维艰,不敢轻举妄动。中央工作组采取的每个举措都比江青反革命集团上海余党的妄想要快几个节拍并有力得多,从而弭大祸于未发,不动一兵一卒,未发一枪一弹,化解了这场灾难;实际上也是挽救了无数被蒙蔽的民兵,保护了广大群众。严佑民在上海几年的主要工作是负责江青反革命集团上海死党的专案。他专心致志,夜以继日,同协助他工作的“运动办公室”整天整月整年泡在一起。到1979年年底,上海基本查清了江青反革命集团篡党夺权阴谋活动的重大事件,摧毁了江青反革命集团在上海的帮派体系。全市被列入清查范围的有5400人,其中拘捕、隔离、停职、离职的有1683人,包括处理和惩办了打砸抢分子458人。
在1981年7月举行的中纪委清查工作会议上,上海市被列为清查工作比较彻底的第一类。上海在清查工作中获得的“四人帮”(即江青反革命集团)罪证,有98件被选入中央印发的《四人帮罪证材料》之中。主持审判“四人帮”的彭真对严佑民说:“我管清查‘四人帮’这件事,看的材料这么多(用手比画有一人高)。我看的结果表明,只有上海搞的材料最多,情况最清楚。”彭真还说:“上海的清查最彻底,审判‘四人帮’时,上海提供的材料占三分之一。没有上海的材料,审判‘四人帮’就无法进行。”
1981年1月,他从上海调任中共安徽省委书记兼省纪委第一书记。到安徽不久,他就和中组部原副部长李步新一起来到当年新四军七师师部所在地无为县看望乡亲们。当看到解放那么多年,乡亲们的生活状况没有多大改变时,他心情沉重,好一会儿没有说话。在回程的路上,他动情地说:“如果我们再不把经济搞上去,怎么对得起革命老区的人民?”他到任头一年,就带领干部到安徽比较贫困的阜阳地区进行调查研究,一个县一个县地走,了解农民群众的生产情况、生活状况。同农村的干部座谈,同农民一起商议发展生产门路。他支持农民进行家庭联产承包,鼓励农民在种好庄稼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多种经营,发展养殖业,兴办乡镇企业。他给农民群众出了很多发展经济的好点子,如建议农村的干部到上海请一些有技术的退休工人,到当地来帮助办企业,借用上海的技术力量发展安徽农村的经济。在安徽工作的两年多时间,严佑民几乎没有一个星期天,没有一个节假日。他常常利用休息时间到郊县田间地头,了解民情。有一次,在农村调查研究过程中,发现有些农民靠种油菜增加收入,但是销售出现了问题,大量的油菜籽上市后,却卖不出去,农民只能将它堆在家里,造成损失和浪费。严佑民了解这些情况后,立即让身边干部与上海市分管财贸的副市长裴先白联系,请求上海帮助拓展销路。
1982年6月,正值油菜籽登场、小麦开镰、中稻栽秧的农忙季节,严佑民轻车简从,来到了当年在全国最早实行“双包责任制”(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滁县地区。从定远县开始,然后是嘉山、滁县、来安、天长、全椒,每到一县,严佑民与地委、县委的干部和来自农村基层的干部群众一起,开座谈会,走访区社、工厂、林场、农户、粮站、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和中学,对农村基层工作中的一些重点问题进行了仔细而深刻的调查。他把如何加强基层工作领导,进一步完善农村生产责任制,如何更好地组织农民学习文化知识、提高农民生产致富能力,作为思考的重点。当严佑民了解到当时滁县地区的区、公社领导班子平均年龄已高达50岁,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干部占80%以上等情况时,他敏锐地感觉到,当时的农村基层领导班子存在年龄偏大、文化偏低、专业知识缺乏等问题。经过深思熟虑,向安徽省委提出了促进农村基层领导班子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三大意见:第一,拓宽视野,面向社会,从回乡知识青年中“求贤取士”。第二,研究政策,营造机制,千方百计培养和吸收各种人才。第三,加强政治思想工作,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农村基层干部。从求贤、养贤到留贤,严佑民这三大意见,从实现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目的,系统阐述了农村基层领导班子的源头建设、制度建设和体制建设,可操作性强,非常富有针对性和人情味。这些意见引起了中央有关领导的重视。1982年8月14日,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用较大篇幅摘刊了严佑民的这三条意见。
严佑民社会评价
在长期的革命生涯中,严佑民同志刻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他坚决拥护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和党的改革开放政策,耄耋之年仍关心党和国家的大事,为上海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献计献策。
严佑民同志对党的事业无限忠诚,对人民群众满腔热忱。他作风民主,光明磊落,生活简朴,严于律己,并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重病期间,他与病魔作顽强斗争,立下遗嘱,要求身后丧事从简,将遗体献给医学事业。
严佑民同志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共产主义事业。他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生,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一生。
严佑民补充介绍
严佑民,曾用名岳炎。男,汉族,1918年5月生,陕西澄城寺前镇东街村人。193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参加革命工作。高中。1935年10月任陕西华县咸林中学党支部宣传干事。1936年9月在北平参加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分队。1936年12月在山西太原牺牲救国同盟会民众干部训练团一队学习。1937年4月任陕西云阳红军总政治部宣传部干事。1937年9月在延安抗日军政大学、陕北公学学习。1937年12月任陕西安吴堡青年训练班副大队长。1938年2月任西安西青救组织部干事。1938年12月在延安中共中央组织部训练班学习。1939年4月任中共安徽舒城县委书记。1939年11月任新四军第四支队九团宣传股股长。1940年3月任中共安徽定凤怀中心县委委员兼民运部部长。1940年7月任安徽津浦路西区党委教导队政治教导员。1940年10月任中共安徽合肥县委书记兼总队政治委员。1940年12月任中共定凤怀中心县委、凤阳县委委员兼组织部部长,怀远县委书记。1941年4月任安徽津浦路西区党委敌工科科长、1941年8月任中共合肥县委书记、合巢县委书记兼县总队政治委员。1942年5月任中共皖鄂赣区委调查研究室副主任、新四军第七师调研室副主任。1942年11月任皖江行署保安科科长、皖江公安局副局长,皖江军区政治部锄奸部部长。。1946年1月任中共辽宁第三地委、辽宁抚顺市委委员、社会部部长兼抚顺市公安局局长。1946年4月任中共吉林省吉林市委委员、社会部部长。1946年6月任吉林新站三人停战执行小组副官。1946年11月任中共牡丹江省委委员、社会部部长兼公安处处长。1948年8月任东北铁路党委委员、公安局局长、公安总队队长兼政治委员,公安二十二师政治委员。1952年10月任公安部交通保卫局副局长、局长、党组成员、1964年9月-1965年7月公安部副部长。1964年-1967年任中央政法小组成员、国务院内务办公室副主任(1965年7月-“文革”初期)。1968年-1975年“文革”中受破孩。1975年1月任公安部党的核心小组副组长。1975年10月任公安部副部长党的核心小组副组长。1977年1月-1981年1月任中共上海市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1977年1月-1979年12月任上海市革委会副主任。1979年12月-1981年1月任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1978年2月-1983年6月任第五届全国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1981年1月-1983年3月任中共安徽省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1981年4月-1983年3月兼任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书记。1982年3月-1983年3月兼任省委政法委书记。1983年6月当选为第六届全国人0律委员会委员,1988年3月当选为第七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第五届、六届、七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十二大当选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十三大列席代表。2001年7月1日在上海逝世,享年8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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