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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朝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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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名人李朝隐介绍

唐朝大臣

李朝隐(665—734年) ,字光国,京兆郡三原县(今陕西省三原县)人。唐朝时期大臣。

进士及第,授临汾县尉,累迁大理寺丞。刚正不阿,奉命审理“五王案”,坐罪贬为闻喜令。唐睿宗复位,授侍御史、长安令。得罪成安公主,出任检校礼部侍郎、绛州刺史。开元二年(714),出任吏部侍郎,负责选拔人才。出任滑、同二州刺史,迁河南尹,政令清严,豪右屏迹。开元十年,授大理寺卿,执法严格。历任岐州刺史、扬州大督都府长史、大理卿、御史大夫、太常卿,册封金城县伯。开元二十一年(733),出任广州刺史、御史大夫、岭南采访处置使。

开元二十二年,卒于岭南,时年七十岁,追赠吏部尚书,谥号为贞。

李朝隐人物生平

神龙年,功臣敬晖、桓彦范为武三思所构,讽侍御史郑愔奏请诛之,敕大理结其罪。朝隐以晖等所犯,不经推穷,未可即正刑名。时裴谈为大理卿,异笔断斩,仍籍没其家,朝隐由是忤旨。中宗令贬岭南恶处,侍中韦巨源、中书令李峤奏曰:“朝隐素称清正,断狱亦甚当事,一朝远徙岭表,恐天下疑其罪。”中宗意解,出为闻喜令。寻迁侍御史,三迁长安令,有宦官闾兴贵诣县请托,朝隐命拽出之。睿宗闻而嘉叹,廷召朝隐,劳曰:“卿为京县令能如此,朕复何忧。”乃下制曰:“夫不吐刚而诌上、不茹柔而黩下者,君子之事也。践霤必绳、登车无屈者,正人之务也。长安县令李朝隐,德义不回,清强自遂,亟闻嘉政,累著能名。近者品官入县,有乖仪式,遂能责之以礼,绳之以愆。但阉竖之流,多有凭恃,柔宽之代,必弄威权。历观载籍,常所叹息。朕规诫前古,勤求典宪,能副朕意,实赖斯人。昔虞延持皇后之客,梅陶鞭太子之傅,古称遗直,复见于今。思欲旌其美行,迁以重职,为时属阅户,政在养人,宜加一阶,用表刚烈。可太中大夫。特赐中上考,兼绢百匹。”七迁绛州刺史,兼知吏部选事。

开元二年,迁吏部侍郎,铨叙平允,甚为当时所称,降玺书褒美,授一子太子通事舍人。四年春,以授县令非其人,出为滑州刺史,转同州刺史。驾幸东都,路由同州,朝隐蒙旨召见赏慰,赐衣一副、绢百匹。寻迁河南尹,政甚清严,豪

右屏迹。时太子舅赵常奴恃势侵害平人,朝隐曰:“此而不绳,何以为政?”执而杖之。上闻,又降敕书慰勉之。

十年,迁大理卿。时武强令裴景仙犯乞取赃积五千匹,事发逃走。上大怒,令集众杀之。朝隐执奏曰:“裴景仙缘是乞赃,犯不至死。又景仙曾祖故司空寂,往属缔构,首预元勋。载初年中,家陷非罪,凡有兄弟皆被诛夷,唯景仙独存,今见承嫡。据赃未当死坐,准犯犹入请条。十代宥贤,功实宜录;一门绝祀,情或可哀。愿宽暴市之刑,俾就投荒之役,则旧勋斯允。”手诏不许。朝隐又奏曰:有断自天,处之极法。生杀之柄,人主合专;轻生有条,臣下当守。枉法者,枉理而取,十五匹便抵死刑;乞取者,因乞为赃,数千匹止当流坐。今若乞取得罪,便处斩刑,后有枉法当科,欲加何辟?所以为国惜法,期守律文,非敢以法随人,曲矜仙命。射兔魏苑,惊马汉桥,初震皇赫,竟从廷议,岂威不能制,而法贵有常。又景仙曾祖寂,草昧忠节,定为元勋,位至台司,恩倍常数。载初之际,被枉破家,诸子各犯非辜,唯仙今见承嫡。若寂勋都弃,仙罪特加,则叔向之贤何足称者,若敖之鬼不其餧而?舍罪念功,乞垂天听。应敕决杖及有犯配流,近发德音,普标殊泽,杖者既听减数,流者仍许给程。天下颙颙,孰不幸甚!瞻彼四海,已被深恩,岂于一人,独峻常典?伏乞采臣之议,致仙于法。乃下制曰:“罪不在大,本乎情;罚在必行,不在重。朕垂范作训,庶动植咸若,岂严刑逞戮,使手足无措者哉?裴景仙幸藉绪余,超升令宰,轻我宪法,蠹我风猷,不慎畏知之金,讵识无贪之宝,家盈黩货,身乃逃亡。殊不知天孽可违,自愆难逭,所以不从本法,加以殊刑,冀惩贪暴之流,以塞侵渔之路。然以其祖父昔预经纶,佐命有功,缔构斯重,缅怀赏延之义,俾协政宽之典,宜舍其极法,以窜遐荒。仍决杖一百,流岭南恶处。”

朝隐俄转岐州刺史,母忧去官。起为扬州大都督府长史,抗疏固辞,制许之。朝隐性孝友,时年已衰暮,在丧尤加毁瘠。明年,制又起为扬州长史,不获已而就职,复入为大理卿,累封金城伯,代崔隐甫为御史大夫。朝隐素有公直之誉,

每御史大夫缺,时议咸许之。及居其职,竟无所纠劾,唯烦于细务,时望由是稍减。俄转太常卿。二十一年,兼判广州事,仍摄御史大夫,充岭南采访处置使。明年,卒于岭外,年七十,赠吏部尚书,官给灵舆,兼家口给递还乡,谥曰贞。

李朝隐史料记载

原文

李朝隐,字光国,京兆三原人。明法中第,调临汾尉,擢至大理丞。武三思构五王,而侍御史郑愔请诛之,朝隐独以“不经鞫实,不宜轻用法”,忤旨,贬岭南丑地。宰相韦巨源、李峤言于中宗曰:“朝隐素清正,一日远逐,恐骇天下。”帝更以为闻喜令。 迁侍御史、吏部员外郎。时政出权幸,不关两省而内授官,但斜封其状付中书,即宣所司。朝隐执罢千四百员,怨诽哗腾,朝隐胖然无避屈。迁长安令,宦官闾兴贵有所干请,曳去之。睿宗嘉叹,后御承天门,对百官及朝集使褒谕其能,使遍闻之。进太中大夫一阶,赐中上考、绢百匹,以旌刚烈。成安公主夺民园,不酬直,朝隐取主奴杖之,由是权豪敛伏。为执政所挤,出通州都督,徙绛州刺史。开元初,迁吏部侍郎,铨叙明审,与卢从愿并授一子官。久之,以策县令有下第,降滑州刺史,徙同州。玄宗东幸,召见慰劳,赐以衣、帛。擢河南尹,政严清,奸人不容息。太子舅赵常奴怙势横闾里,朝隐曰:“此不绳,不可为政。”执而悟辱之,帝赐书慰勉。 铨叙明审,与卢从愿并授一子官。久之,以策县令有下第,降滑州刺史,徙同州。玄宗东幸,召见慰劳,赐以衣、帛。擢河南尹,政严清,奸人不容息。太子舅赵常奴怙势横闾里,朝隐曰:“此不绳,不可为政。”执而悟辱之,帝赐书慰勉。

经过当廷叙职和答辩(铨叙明审的基本意思,我理解未必十分准确),和卢从愿同时被任命为一个子爵的官吏。时间长了,因为策县令列为下等,李朝隐被降职为滑州(今北京滑州)刺史,后又转任同州(今陕西省大荔县)。唐玄宗向东方巡幸,召见并慰劳李朝隐,赏赐给他衣服和帛。升任他为河南尹。李朝隐政令既严格又清明,对待作奸犯科者毫不容情。太子的舅舅赵常奴仗着权势横行乡里,李朝隐说:这种人不绳之以法,怎么能够执政呢?抓住他劝诫并惩罚羞辱了他,皇帝亲自写信安慰和勉励李朝隐。

入为大理卿。武强令裴景仙丐赃五千匹,亡命,帝怒,诏杀之。朝隐曰:“景仙,其先寂有国功,载初时,家为酷吏所破,诛夷略尽,而景仙独存,且承嫡,于法当请。又丐乞赃无死比,藉当死坐,犹将宥之,使私庙之祀无馁魂可也。”帝不许,固请曰:“生杀之柄,人主专之;条别轻重,有司当守。且赃惟枉法抵死,今丐赃即斩,后有枉法,亦又何加?且近发德音,杖者听减,流者给程,岂一景仙独过常法?”有诏决杖百,流岭南。

朝隐更授岐州刺史,母丧解。召为扬州大都督府长史,固辞,见听。时年已衰,而笃于孝,自致毁瘠,士人以为难。明年,诏书敦遣扬州就职。还为大理卿,封金城伯,代崔隐甫为御史大夫。天下以其有素望,每大夫缺,冀朝隐得之。及居职,不争引大体,惟先细务,由是名少衰。进太常卿,出为岭南采访处置使,兼判广州。卒于官,赠吏部尚书,官给车槥北还,谥曰贞。

译文

李朝隐,字光国,是陕西京兆三原人.在国家公开的考试中考中了进士,被调到山西临汾任县尉,后升任大理丞。武三思陷害李姓的五个王爷,这时侍御史郑愔要求将他们杀掉,只有李朝隐自己说“没有经过审问详实,不能轻易用刑法来处置他们”,结果违背了圣旨,被贬到岭南丑地。宰相韦巨源、李峤对唐中宗说:李朝隐一向清正廉明,就这样把他远远地放逐了,恐怕会让天下的人都害怕的。于是皇帝变更他的官职,让他做山西闻喜县的县令。

后来又升迁做了迁侍御史、吏部员外郎。这时朝廷的命令出自于当权者所宠幸的人,不通过相关部门就私自任命官职.只是随便地付给中书省,就宣布(被任命官职的人)所任命的部门.李朝隐找到并罢免了1400余名官员,(朝廷上)埋怨\诽谤的说法非常大,李朝隐公然承认,既不躲避也不屈服(译者注:胖然这个词我没见过,估计是错别字,只能根据上下文的意思认为是公然).被迁到长安做县令,有个宦官叫闾兴贵,因为有事要请他出面,他把闾兴贵拽开后离去,不加理会.睿宗对着文武百官和朝廷上的使者夸奖和说明他的能力,让大家都知道.升任李朝隐为太中大夫,赐给他”中上考”(随唐时的一种官员考核制度,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种,无罪而有二善为中上)的名声和一百匹绢,来褒奖他的刚烈做风。成安公主强占民宅,没有给钱,李朝隐就把公主手下主持这件事的家奴抓来进行了杖刑。于是(长安城的)权贵和豪门都收敛了许多。李朝隐因为被把持朝政的人所排挤,被派出京城到了通州(今北京地区)做都督。又转到绛州(今山西省新绛县)做刺史。在开元初年,升迁为吏部侍郎。

李朝隐被调入京城任大理寺卿。武强的县令裴景仙贪污了5000匹布,皇帝生气了,传信要杀了他。李朝隐说:裴景仙,他的祖先裴寂对国家有功劳,在他小时候,他的家被酷吏破坏了,(家里人)几乎被杀光了,只有裴景仙自己活下来了,又是嫡系,在法律上来说应当原谅。而且贪污者没有被处死的先例,就算应当判死刑,也应该赦免,使他们家的香火不至于断绝。皇帝不同意。李朝隐坚持说:死和活的权力,皇帝掌握着;但是(一个人的)罪责大小,是有关部门所掌握的。而且贪污犯只有枉法才有死罪,现在只要贪污就杀,以后有人枉法,又拿什么来增加惩罚呢?更何况最近(皇帝)还发出了命令,凡是该打杖刑的给予一定的减免,应该流放的也减少一定的距离,为什么一个裴景仙非要独自超出正常的法度呢?皇帝于是诏令将裴景仙打一百杖,流放岭南。

李朝隐又被任命为岐州(今陕西省凤翔县境内)刺史,他因为母亲过世而辞职。皇帝召他做扬州大都督府长史,他坚持辞退。这时候他的年纪已经老了,又因为一直非常孝顺,以至于把自己变得很瘦,士绅们都认为很不容易。第二年,皇帝下了诏书敦促他去扬州就职。回来后又做大理寺卿,封他为金城伯,代替崔隐甫做御史大夫。天下人因为李朝隐一向有威望,所以每当大夫的职位有空缺时,都希望李朝隐来得到它。等到李朝隐任职后,并不争着在大的事务上出头,只是先做一些琐碎的事务,于是名声稍微有些减少。李朝隐又升职为太常卿,离开京城做岭南采访处置使,同时兼管广州。李朝隐死在任上,朝廷追赠他为吏部尚书,用公家的钱给他置办了丧车和棺椁,赐给他的谥号是:贞。

李朝隐补充介绍

  李朝隐(665~734年),中唐大臣。字充国。京兆三原(今三原县)人。少以明法中第,除临汾尉,累升为大理寺丞。一生几度担任执法官,刚正不阿,依法定罪,虽权贵不避,遇皇命而不回,以公直闻名。

  神龙二年(706),光禄卿王同皎谋杀德静郡王武三思事泄,武三思反诬王同皎谋废皇后,并乘机将桓彦范等五位郡王牵连进去,五郡王因此被贬为边州司马。是年秋,武三思暗中命人将韦皇后的秽行公布于洛阳街市,要求中宗将韦氏废黜。中宗闻报大怒,令御史大夫李承嘉追查,李秉承三思之意,枉奏桓彦范等唆使人所为,请中宗加灭族之罪。中宗准奏,敕大理寺执行。朝隐据律上奏:“敬晖等既未经鞫问,不可即肆诛夷,请差御史按罪,待至,准法处分。”【注:《旧唐书·桓彦范传》】大理寺卿裴谈媚上,迎合武三思、韦皇后之意,反对朝隐所奏,朝隐因此忤旨,中宗命贬岭南恶处。得侍中韦巨源、中书令李峤相救,改贬为闻喜令。

  景龙四年(710)六月,李隆基发动政变,杀韦皇后及其党羽,拥睿宗即皇位。李朝隐方被调迁为侍御史,后迁为长安令。宦官闾兴贵因私事要朝隐徇情,朝隐命人将宦官赶出衙门。睿宗闻知,召朝隐当面夸奖说:“卿为京县令能如此,朕复何忧。”并下制曰:宜加一阶,用表刚烈。可太中大夫。特赐中上考,兼绢百匹。”【注:《旧唐书·李朝隐传》】随后迁为绛州刺史,兼知礼部选事。

  中宗皇帝的第八个女儿成安公主的封地在新平,公主仗势侵占百姓园地,又不付钱,朝隐将公主管家杖责示众。从此,恶吏豪强不敢横行,而朝中权臣却恨他刚直,将他调为绛州刺史。

  玄宗励精图治,广纳人才。开元二年(714),朝隐以能名迁为吏部侍郎,在任铨叙平允,受皇帝玺书褒奖,授一子为太子通事舍人。四年春,因他授一县令不妥,被调出朝为滑州刺史,转同州刺史。不久,迁任河南尹,在任“政甚清严,豪右屏迹”。皇太子舅父赵常的家奴恃势欺压百姓,他绳之以法,执而杖之。玄宗知道后,“又降敕书慰勉之”。表扬了这位“素有公直之誉”的官员。

  开元十年(722)迁为大理寺卿。八月,武强县令裴景仙索贿达五千匹绢,事情败露,弃职逃走,玄宗闻报大怒,“令集众杀之”。朝隐身为执法官,认为当以-罪,上奏说:“裴景仙缘是乞赃,犯不至死。”【注:《旧唐书·李朝隐传》】认为可改判为流放。玄宗下诏不许,他继续据理力谏:“有断白天,处之极法,生杀之柄,人主合专;轻重有条,臣下当守。枉法者,枉理而取,十五匹便抵死刑;乞取者,因乞为赃,数千匹止当流坐。今若乞取得罪,便处斩刑,后有枉法当科,欲加何辟?所以为国惜法,期守律文,非敢以法随人,曲矜仙命。”【注:《旧唐书·李朝隐传》】表现了他以法办案,忠于职守的品质。玄宗见他讲得有理,下制令决杖100,流放岭南恶处。

  此后,朝隐调任岐州刺史。服母丧期满,复起扬州大督都府长史。后又入朝任大理寺卿,封金城县伯,迁为御史大夫。不久,转为太常卿。开元二十一年(733),兼判广州事,摄御史大夫,充岭南采访处置使。次年卒于岭南,时年70岁。赠吏部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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