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脂名人常黎夫介绍
常黎夫(1912.05.21 -2006.02.12),男,陕西米脂人。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28年1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曾任共青团米脂县委书记、共青团陕北特委书记、中共兰州特支书记、中共甘宁青特委秘书长、陕甘宁边区粮食局副局长、边区政府副秘书长兼秘书处处长和研究室副主任。
常黎夫人物生平
常黎夫同志1912年5月21日出生于陕西省米脂县,早年受进步思想的影响,积极投身于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陕北地方军阀的革命斗争。
1930年,常黎夫任中共陕北特委和共青团陕北特委合组的陕北行动委员会青年委员,党、团陕北特委恢复分设后任共青团陕北特委书记,并与爱国民主人士杜斌丞、绥德师范学校校长马济川等人配合,营救被国民党米脂县当局逮捕的中共陕北特委秘书长刘澜涛、中共府谷县委组织部部长张德生出狱。
1931年,常黎夫同陕北特委同志一起,奔赴米脂、绥德、佳县等地积极恢复和建立党、团组织,发动群众,在艰难困苦的情况下,把党团工作的重点由城市转向农村,积极开展农运斗争。
1932年,黎夫受党的指派,由陕赴甘,在国民党统治区从事党的地下工作,秘密创建了中共兰州特别支部,并担任支部书记。中共甘、宁、青特委成立后,黎夫先任组织部长,后任秘书长,同特委其他成员与中共陕西省委派来的谢子长、焦维炽、杜润滋等一起,积极开展兵运工作,策动和领导了靖远起义、兰州水北门兵变和西北抗日义勇军的斗争,为创建陕甘新苏区和红军游击队做出了积极贡献。
1933年8月,中共甘宁青特委遭敌破坏后,黎夫由甘返陕,随舅舅杜斌丞到汉中,协助杨虎城部三十八军军长孙蔚如执行同红四方面军达成的“互不侵犯,共同反蒋抗日”的秘密协定,为红四方面军的北线安全和川北、陕南苏区的巩固与发展倾注了很大心血。
1936年,西安事变后,黎夫随杜斌丞任杨虎城、孙蔚如新组建的陕西省政府政治视察员,多次视察陕北地区。途经延安时,毛泽东鉴于常黎夫是国民党陕西省政府政治视察员,又有同杜斌丞的特殊关系,出于国共合作抗日的大局考虑,曾四次接见了常黎夫,亲切交谈,并嘱托黎夫问候西安地下工作的“同志们辛苦了!”特别在一次由肤施(延安)县长马豫章主持召开的群众集会上,毛泽东作了民主、团结、抗日讲话,强调“抗日若无全国人民参加,抗战就成为不可能,即战亦不能保证胜利。”常黎夫也在会上介绍了西安各界人士拥护团结抗日的盛况,并驳斥了所谓西安“赤化”、“共产”的种种谣言。毛泽东听后说:“全中国人都有用眼睛看事实的自由,任何人都可以跑到红军走过或经过的地方去看看实在的情形,谣言不攻自破。”
1937年“七七”事变后,常黎夫在杜斌丞领导的陕西省各界抗敌后援会工作,大力支持和资助流亡在西安的平津同学会组织,成立了以宣传抗日救国为中心内容的14个人的演剧队,在陕甘各地巡回演出,搅动了一些地方长期“不言抗日的一潭死水”,震动很大。有一位爱国将军看过演出后激动地说:“从动员抗战的意义上讲,这14个人的演剧队胜过十万大军啊!”
1940年7月16日深夜,国民党特务闯入西安市王家巷杜斌丞家抓人,黎夫从后门越墙逃出脱险,经八路军驻西安办事处安排,于9月中旬回到延安,从此结束了他十年隐蔽战线的斗争生活。
1941年黎夫同志调到陕甘宁边区政府工作时,正是边区财政经济最困难的时期。国民党政府断绝了边区的一切外援,企图用经济封锁的办法把边区军民困死饿死。在当时的情况下,“有了粮食就有了一切”。边区财政厅厅长南汉宸,根据毛泽东“唯吃饭大事,须求干才”的指示,极力推荐常黎夫主持边区粮食局工作,巧做“无米之炊”。黎夫到任后,在党中央、西北局和边区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调整农村负担政策,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采取一系列新的措施,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缴纳救国公粮的积极性,当年就完成征收公粮(20万石)和公草的任务,保证了政府和军队的用粮用草急需。毛泽东在边区高干会议上批评单纯仁政观点时,充分肯定征收20万石公粮“人民负担虽然一时有些重”,但帮助政府和军队度过了难关,支持了抗日战争,“这个才是革命政府的大仁政。”
常黎夫同志一向善于做统一战线工作。在边区政府工作时,他积极协助中共绥德警备区特委组织绥米士绅参观团,到延安参观边区政府的民主建政和生产建设,受到毛泽东、朱德和林伯渠的称赞。毛泽东鼓励绥米士绅要同边区政府风雨同舟,共建“三三制”的民主政权。士绅们当即表示“看到了边区的民主建政,就看到了中国的希望!”愿与共产党“同走抗战建国之途,共尽匹夫有责之义”。这次参观后不久,就有包括李鼎铭先生在内的一大批绥米士绅,先后都担任了县和边区参议会的常驻议员、副议长、边区政府委员、厅长、副主席等重要职务,有职有权,为边区的革命和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新中国成立后,黎夫担任西北军(行)政委员会秘书长时,负责主管西北大区机关的统战工作,突出解决了机关内部党员干部与非党员干部合作共事的问题。
从上个世纪的40年代到50年代的近20年间,常黎夫先后是林伯渠、彭德怀、习仲勋和周恩来的得力助手之一,既参与政务、又掌管事务,是难得的辅政参谋人才。
1950年1月,即将成立的西北军政委员会推选谁担任秘书长时,因推荐的人选很多,彭德怀专程赴京请示周恩来总理。周总理和中央人民政府秘书长林伯渠商议后对彭德怀说:“你那里不是有个常黎夫吗?他原是边区政府的副秘书长,林老的助手。那个年轻人有水平,又精干,不是很合适吗?”“那就由常黎夫担任吧。”彭总立即点头称是。从此,常黎夫就担任西北军(行)政委员会近五年的秘书长。
1954年秋,西北大区撤消后,常黎夫又调任国务院副秘书长。1954年,黎夫同志调任国务院副秘书长兼秘书厅厅长,再次与习仲勋共事,并成为习仲勋的得力助手。黎夫同志是有名的“笔杆子”,常常为起草文件通宵达旦地工作。他工书善文,才思敏捷,又严谨细致,勤政敬业,是秘书工作的楷模,理繁治剧的干才。边区政府、西北军(行)政委员会和50年代国务院的文书、行政和调查研究等方面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健全,都凝结着黎夫的智慧和心血,功不可没。
1959年黎夫因病经周总理同意,调回陕西半休养半工作。离京前,周总理在国务院召开的一次常务会上说:“黎夫同志因病需要继续疗养,调换一下工作也好,只是仲勋同志少了一个得力助手。”总理又风趣地说:“红墙里(指中南海)的水土硬,齐燕铭病了,常黎夫也病了,大家都应当注意,会工作还要会休息。陕西的元老本来就多,黎夫回去又增加了一位。多也好,老马识途嘛!”从总理语重心长的送别辞中,可以看出总理对黎夫同志工作和才干的评价是慰勉有加的。
在十年浩劫中,黎夫长期遭受政治迫害,身心受到严重摧残。但他宁折不弯,顽强地进行着不屈的抗争。当他被错误开除共产党员党籍时,他奋笔谴责:“你们剥夺了我的党籍,却改变不了我的党性。我终生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永远不会被你们毁灭!”逆境是考验人的意志和信念的试金石。“玉可碎而不可改其白,金可销而不可易其刚”。既能经受冤陷又能逆溯而上的人,才是真正的强者。常黎夫在逆境中坚持真理,在黑暗中预见光明的坚定信念,更加显示出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常黎夫的冤案彻底平反,恢复工作。先后担任中共陕西省委常委兼秘书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为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别在党中央强调各级领导班子年轻化问题上,他以党的事业为重,主动举能让贤,选任优秀中青年干部到实际工作岗位上挑起重担,为党提拔培养中青年干部做出了表率。他在退居二线工作后,主持中共陕西党史研究工作。离休以后,仍然埋头书案,笔耕不辍,先后主编了《国民革命在陕西》、《陕甘宁边区抗日民主根据地》等几百万字的历史资料,为存史资政、开创陕西文史研究工作新局面作出了重要贡献。
常黎夫在重新恢复工作以后,一直挂念着老战友习仲勋。他们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继续勤奋地为党和人民工作,难有闲暇在一起深谈。
1978年他当选为第五届全国政协委员会委员。在中共十二大、十三大会议上当选为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参与了党和国家重大问题的决策。1987年至1997年,中共中央曾三次邀请常黎夫为“特约代表”,享有同正式代表一样的权利,出席了党的第十三次、第十四次、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这个光荣的使命,是党给予他70多年革命历史的充分肯定和最好评价。
1991年常黎夫和习仲勋一家人在深圳相聚,他作诗一首“莫道相逢晚,念思日已长。春回人增寿,松柏耐风霜。”很好的表达了战友之间那种革命友情。常黎夫勤于笔耕,留下了大量有价值的文字。退居二线后,又担任中共陕西省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主任,为收集、整理、撰写相关党史资料,做了大量工作,习仲勋收到过许多他寄来的党史文献资料。习仲勋对此十分肯定,认为他做了一件十分有意义的工作。
常黎夫政治评价
常黎夫一生清正廉洁,淡泊自律,重事业之兴衰,轻个人之得失,把毕生心血都倾注在为人民服务的伟大事业之中。他一贯坚持“党的利益高于一切”。他不仅自己身体力行,而且教育身边工作人员和他的子女,遇事都要“利居众后,责在人先”,“国而忘家,公而忘私”。他作风淳朴,崇实黜浮,不尚空谈。他生活简朴,衣不求华,食不厌蔬,始终保持着劳动人民本色。他平易近人,爱民如身,无论在哪个地区、哪个单位,也无论做什么工作,他都能拜群众为师,同群众打成一片,牢记人民,永不忘本。他还有一个清约淳厚、守正不挠的好家风。他的夫人虽是家庭妇女,但他非常珍惜结发情分,居高位而不易糟糠,相濡以沫70个春秋。在他儿孙满堂的家庭里,“劳苦之事则争先,饶乐之事则能让”,戒奢以俭,勤劳成习。凡到过他家的人,都说在他家里,只有正气,看不到阔气、娇气,确实是个具有革命传统特色的温馨家庭。
黎夫同志常说,我们这些人比起那些长征过来的同志,那些在枪林弹雨中奋斗过来的同志,特别是革命先烈们,我们真是走平路,甚至是走捷径,我们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地方,还有什么值得向人炫耀的?他从不计较个人职务的高低、待遇的多少,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尽心尽力的做好组织分配给自己的工作。他艰苦朴素,廉洁自律,不吃请,不收礼,一尘不染,两袖清风,真正做到了一个共产党员的高风亮节,为后来的同志树立了光辉的榜样。
常黎夫补充介绍
常黎夫(1912-),陕西米脂人。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28年转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米脂县委书记、共青团陕北特委书记、陕甘宁边区粮食局副局长。建国的,历任西北军政委员会秘书长,国务院副秘书长,中共中央西北局委员、-部部长,中共陕西省委常委、秘书长、-部部长,陕西省第、四届政协副主席和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是中顾委委员、第五届全国政协委员。
人物生平常黎夫同志1912年5月21日出生于陕西省米脂县。
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28年1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任共青团米脂县委书记、代中共米脂县委书记。
1930年任中共陕北特委和共青团陕北特委合组的陕北行动委员会青年委员,党、团陕北特委恢复分设后任共青团陕北特委书记。
1932年春至1933年秋,先后任中共兰州特支书记、中共甘宁青特委秘书长。
1933年秋至1940年秋,任国民党陕西省政府政治视察员、陕西省垦务委员会一等干事、陕西省各界抗敌后援会民众运动指导委员。
1940年后,先后任陕甘宁边区粮食局副局长、陕甘宁边区政府副秘书长兼秘书处处长和研究室副主任。
1949年2月任接收西安准备委员会委员,5月20日任西安市军管会秘书长。
1950年1月至1954年11月,先后任西北军政委员会秘书长、西北行政委员会秘书长,并主持西北军政委员会政治法律委员会、西北行政委员会政治法律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主管西北大区的劳动就业等工作。
1954年11月至1959年2月,任国务院副秘书长兼国务院秘书厅主任、中共国务院机关党组成员,并分管国家档案局的工作。
1959年2月调任政协陕西省副主席,同年4月任中共陕西省委常委。
1961年12月,奉调担任重建的中共中央西北局-部部长,后又兼任西北局民族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1977年12月恢复工作后,先后任政协陕西省第四届委员会副主席、中共陕西省委-部部长、中共陕西省委常委兼秘书长、陕西省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1981年4月至1986年10月,任中共陕西省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主任。常黎夫同志是党的十二大代表,党的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特邀代表,党的十六大代表,党的十二大、十三大选出的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四届、五届全国政协委员。
政治评价常黎夫同志在80年的革命生涯中,始终坚持坚定的理想信念,襟怀宽广,光明磊落,具有坚强的党性和崇高的品德,为党和人民的事业无私奉献,不懈奋斗。他一生谦虚谨慎,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为党和人民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他坚持把党的利益放在第一位,重事业之兴衰,轻个人之进退,顾全大局,淡泊名利,不计得失。他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坚持真理,敢于直言,表现了一名共产党员的高风亮节。他博闻强记,工书善文,工作严谨,作风务实,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能够及时提出自己的独到见解。他平易近人,善于做-工作,与党外干部和民族、宗教界人士广交朋友,坦诚相见。他艰苦朴素,为政清廉,对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求严格。从工作岗位上退下来之后,他仍然心系大局,关心党和人民的事业,关注陕西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常黎夫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为人民服务的一生。我们要认真学习常黎夫同志的革命精神、高尚品德和优良作风,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团结奋进,扎实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西部经济强省而奋斗。
逝世时间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原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共陕西省委原常委兼秘书长、陕西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政协陕西省第四届委员会副主席、正省级离休干部常黎夫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06年2月12日13时15分,在西安逝世,享年94岁。
“常黎夫”人物信息来自互联网,如果您发现人物介绍有误或有更新,请点我纠正/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