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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崇德

许崇德人物照片

青浦名人许崇德介绍

中国宪法学泰斗

许崇德(1929年1月15日-2014年3月3日),男,汉族,江苏省青浦县(今上海市青浦区)人。 著名法学家,政治学家,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中国宪法学泰斗。曾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

许崇德是新中国宪法学奠基人之一,参与了1954年宪法起草工作,全程参与了1982年宪法修改工作,并参加了1988、1993、1999、2003年4次宪法的修改及其他众多重要法律的制定修改工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和推动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突出贡献。1985、1988年先后参加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工作,为香港和澳门回归、“一国两制”伟大构想的落实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许崇德较早提出了“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的观点,曾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讲座、十六届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会等场合,向高层讲授宪法知识、阐述自己的观点。2003年,许崇德穷尽毕生所学,完成了70万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对于中国宪法和宪法学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014年3月3日23时59分,许崇德教授因病在中国北京逝世,享年85岁。 2018年12月18日,党中央、国务院授予许崇德同志改革先锋称号,颁授改革先锋奖章,并获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的积极推动者”。

许崇德社会职务

其先后被聘任为中国政法大学、河南大学、武汉大学、山西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清华大学兼职教授;历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名誉会长,北京市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香港法律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联合国协会理事,中国政治学会常务理事、副会长、顾问,中国社科院政治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二分校校长、党委会委员,北京联合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委、文法学院院长,澳门发展策略研究中心名誉学术顾问等社会职务。

许崇德人物经历

许崇德,男,汉族,1929年1月15日生于江苏省青浦县(今上海市青浦区)。1946年浙江嘉兴中学毕业,1951年复旦大学法律系毕业,1953年中国人民大学国家法研究生毕业后留校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至今。1971年因人民大学在“文革”中被撤销而在北京师范学院(现首都师大)工作7载,任政教系党史教研室主任,年级党支部书记。1978年人民大学复校,返回人大,任宪法学教研室主任,研究生导师组组长,是中国人民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学位点建立人和主持人。

2014年3月3日23时59分,许崇德教授因病于北京逝世,享年85岁。

许崇德突出贡献

截至2009年,培养了博士研究生52名,硕士10届。1982年在全国讨论宪法草案期间曾于北京、天津、上海、洛阳、郑州、沈阳、旅顺、石家庄、保定、长沙、杭州、合肥、昆明、西安、武汉等地作宪法报告或学术讲座。1990年以来,曾先后应邀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耶鲁大学,韩国汉城大学、中央大学,日本立命馆大学,香港树仁学院、浸会大学、城市大学,澳门大学等校讲学。1998年6月,曾为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作法制讲座,开讲第一课宪法。2002年12月26日,曾为中共中央政治局第1次学习会讲解宪法。

迄2009年为止,共发表文章319篇,出版著作包括参写的学术性书籍75种。还编有《香草诗词》三卷,出版《许崇德诗草》、《学而咏怀——许崇德诗词集》及杂文集《涓水苔痕》各一册。

2000年2月退休后,仍照常坚持工作,招收博士生,上讲台授课,编书写文章。2000年退休后已发表文章85篇。

许崇德代表著作

论文类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三权分立”制度有根本区别”,载《人民日报》2009年2月2日。

“反分裂国家法的立法依据和性质探析”,载《中州月刊》2005年第3期(《新华文摘》2005年15期转载)。

“邓小平理论永放光芒——重读邓小平同志关于‘一国两制’的重要论述”,载《人民日报》、《香港文汇报》、《大公报》2004年3月1日。

“党的领导是宪法生命力的源泉”,载《法学家》2003年第5期。

“我与中国宪法学”,载《法制日报》2003年9月18日。

“中国宪法:人民权利保障书”,载《人权杂志》2003年第1期。

“认真贯彻实施宪法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学习十六大报告 贯彻十六大精神)”(与周叶中、李林共同署名),载《人民日报》2003年2月27日。

“我国宪法的诞生与宪法的基本精神”,载顾昂然、乔晓阳主编:《领导干部宪法教育读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3年1月版。

“现行宪法产生过程的特点”,载《法学研究》2003年第1期。

“对现行宪法20年的几点回顾”,载《中国法学》(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实施二十周年特刊)2002年12月9日出版。

“现行宪法是祖国统一的保障”(笔谈),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2年第6期。

“中国共产党指引宪法与时俱进”(笔谈),载《中国法学》2002年第6期。

“论现行宪法的形成与发展”,载《法学家》2002年第6期。

“使宪法真正成为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有力武器”,载《中国人大》2002年第22期。

“为什么说现行宪法以1954年宪法为基础”,载《中国人大》2002年第15期。

“开天辟地明确方向——1954年宪法的特点”,载《法制日报》2002年12月5日。

“‘宪法司法化’是宪法学的理论误区”(与郑贤君合写),载《法学家》2001年第6期。

“彭真与1982年宪法的修改工作”(回忆录文章),载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中共党史资料》第80辑 中共党史出版社2001年12月版。

“中国共产党80年与中国宪法的发展”,载《法学家》2001年第4期。

“重视宪法监督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载《人民法院报》2001年9月17日。

“迎接澳门基本法的实施”,载《新视野》1999年第6期。

“为建立澳门特区而作好法律准备”,载《法学杂志》1999年第5期。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载《法学家》1999年第3期。

“邓小平“一国两制”理论的法律表现”,载《浙江社会科学》1999年第3期。

“迈向新世纪的根本大法――论九届全国人大对宪法的修改”,载《现代法学》1999年第2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1999年第4期全文转载)

“十一届三中全会与宪法的发展”(纪念三中全会20周年笔谈),载《中国社会科学》1998年第5期。

“我国宪法与宪法的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法制讲座的讲稿),载《人大工作通讯》1998年第16期、《云南人大》1998年第11期、《法学家》1998年第6 期,收入《在中南海和大会堂讲法制》商务印书馆1999年12月出版。

“香港无证儿童案件评析”,载《法律科学》1998年第2期。

“架设了解和研究香港法律的桥梁:<香港法律丛书>评介”,载《中国法学》1998年第3期。

“略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制度”,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7年第6期。

“为了香港未来的稳定和繁荣――基本法对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的规定”,载《光明日报》1997年7月1日。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法律地位”,载《法学杂志》1997年第4期。

“‘一国两制’下的特区政治体制”,香港《文汇报》、《大公报》1997年7月19日。

“简析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的法律”,载《中国法学》1997年第3期。

“香港立法会诞生简述”(署名“秋红”),载《政治学研究》1996年第4期。

“基本法是澳门居民权利的根本保障”,载《澳门日报》1996年7月28日。

“为澳门基本法的充分实施作好准备”,载澳门《华澳邮报》1995年5月11日。

“社会主义宪政的不平凡历程:新中国第一部宪法颁布40周年纪念”,载《中国法学》1994年第5期。

“健全法制 深化改革”,载《光明日报》1993年4月21日。

“在宪法指引下加速改革开放”,载《法学评论》1993年第3期。

“试论澳门基本法的若干问题”(与胡锦光合写),载《法学家》1993年第2期。

“地方权力机关监督之现状管窥”(与郑军合写),载《法律科学》1993年第2期。

“各国武装力量在其宪法中的地位”(与王振民合写),载《中国军法》1992年第1期。

“学习基本法,宣传基本法”,载香港《文汇报》1992年4月17日。

“宪法规范与社会实际”,载韩国《法学》(朝鲜文)1992年第1期。

“论‘一国两制’对实现国家统一的战略意义”,载《中国法学》1990年第2期。

“三权分立与议行合一的比较研究”(与何华辉合写),载《法学评论》1987年第5期。

“学习中央决定,加强宪法学的研究”,载《法学杂志》1985年第1期。

“经济体制改革与宪法实施”,载《法学评论》1985年第2期。

“实施新宪法,加强国家机构的建设――纪念新宪法颁布一周年”,载《中国法学》1984年第1期。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纪念新宪法颁布一周年”,载《法学杂志》1984年第1期。

“论国家主席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载上海《法学》1984年第2期。

“新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强大武器”,载《法学研究》1983年第1期。

“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载《人民日报》1983年1月6日。

“新宪法是新时期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与王叔文、肖蔚云合写),载《红旗》(现改名为《求是》)1983年第1期(该文被评为1979-1983年间红旗杂志优秀理论文章)。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新发展”(与何华辉合写),载《政治与法律》丛刊1982年6月版。

“论国家元首问题”,载《法学研究》1982年第3期。

“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的重大改革”,载《红旗》(现改名为《求是》)1982年第11期。

“代表候选人的宣传”,载《人民日报》1980年2月21日。

“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载《法学研究》1979年第3期。

“充分发挥地方政权机关的作用”,载《人民日报》1979年7月1日。

“美国总统的反人民本质”,载《政法研究》1964年第1期。

“列宁对资产阶级宪法的批判”,载《政法研究》1963年第4期。

“贯彻社会主义教育,修改国家法大纲”,载《法学》(上海)1957年第6期。

“介绍几本学习宪法的书籍”,载《学习》1954年第6期。

“人民民主制度保证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社会”,载《工人半月刊》1954年第6期。

著作类

《许崇德全集》(共12卷)(独著),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独著),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宪法学》(独著),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3年版

《学而言宪》(中国法学家自选集)(独著),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中国宪法》(朝鲜文,卞相弼译)(独著),韩国东玄出版社1995年版

《宪法学自学考试大纲》(独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中国宪法学》(独著),天津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新宪法讲话》(独著),浙江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国家元首》(独著),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CONSTITUTION,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KLUWER LAW INTERNATIONAL)(合著,英文出版),荷兰克罗佛公司2001年版

《中国宪法教程》(合著)(全国法院干部业余大学教材),人民法院出版社1998年版

《中国宪法讲义》(合著),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分权学说》(合著),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选举制度问答(修订本)》(合著),群众出版社1984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讲话》(合著),法律出版社1983年版

《宪法与民主制度》(合著),湖北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选举制度问答》(合著),群众出版社1980年版

《政治常识问答》(合著),北京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

《〈全国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考试大纲〉学习读本》(由中组部组织编写,全书共12册),法律部分(编著),党建读物出版社2003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库》(宪法卷)(编著),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

《中国宪法概论》(编著),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2年版

《宪法学》(中共中央党校函授教材)(编著),当代世界出版社2000年版

《宪法学(中国部分)》(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大百科全书》(全书11类,共13册)(编著),河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宪法》(中国人民大学“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法学基础理论 .宪法学》(全国律师资格考试指定用书)(编著),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最新香港民商法律》(中英文对照法律汇编,全书共9卷17册)(编著),人民法院出版社1998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实务全书》(编著),中国法制出版社1996年版

《宪法学(外国部分)》(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中国宪法(修订本)》(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宪法学》(编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宪法与民主政治》(编著),中国检察出版社1994年版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编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港澳基本法教程》(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香港法律与律师制度》(编著),经济管理出版社1994年版

《中华法学大辞典(宪法学卷)》(编著),中国检察出版社1994年版

《行政法审判案例》(编著),台湾月旦出版社1993年版

《各国地方制度》(编著),中国检察出版社1993年版

《人权思想与人权立法》(编著)(1992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用法律疑难条文释义》(编著),中国劳动出版社1992年版

《行政管理与行政法》(编著),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1年版

《新中国行政法学研究综述》(编著),法律出版社1991年

《中国宪法参考资料选编》(高校文科教学参考用书)(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

《中国宪法》(高等学校文科教材)(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

《宪法学》(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编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

《城市政治学》(编著),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年版

《人民代表必备》(编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什么是政治学》(编著),群众出版社1985年版

《大众法学》(编著),知识出版社1985年版

《中国宪法教学大纲》(编著),人民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

《中学政治课手册(法律常识部分)》(编著),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4年版

《法学基础》(编著),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4年版

《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编著),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4年版

《政治与政治科学》(两册)(编著),群众出版社1982年版、1984年版

《宪法学》(高校法学试用教材)(编著),群众出版社1983年版

《中外宪法选编》(编著),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讲义》(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64年版(校内发行)

许崇德全集

许崇德老师是新中国宪法学发展的奠基者和重要参与者之一,也是新中国宪政建设历史的重要见证人,参加过1954年宪法起草的辅助性工作,见证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制定的全过程。迄今为止,发表文章已达319篇,出版著作包括参写的学术性书籍75种。还编有《香草诗词》三卷,出版《许崇德诗草》、《学而咏怀一许崇德诗词集》及杂文集《涓水苔痕》各一册。许老师不仅专业素养深邃,学术著作等身,而且对文学艺术亦有一定的造诣。举凡诗词散文、书画篆刻,都有涉猎,显示了他多方面的才华。

《许崇德全集》汇编了许老师的主要学术成果以及文学作品,使他一生创造的精神财富不致散佚。

目录

许崇德简历

新中国宪法学发展的亲历者——记许崇德老师的治学历程与学术思想

第一卷 论文(1954年—1984年)

第二卷 论文(1985年—1994年)

第三卷 论文(1995年—2002年)

第四卷 论文(2003年—2008年)

第五卷 专著一

国家元首

分权学说

中国的宪政发展里程

第六卷 专著二

中国宪政史(上册)

第七卷 专著三

中国宪政史(下册)

第八卷 教材一

中国宪法教学大纲

宪法学自学考试大纲

宪法学

第九卷 教材二

中国宪法(第三版)

第十卷 序、跋信函、讲话稿辞条

序、跋

信函、讲话稿

辞条

第十一卷 文学作品

诗词

散文

杂文、短篇小说

附件 许崇德指导的博士生名单

第十二卷 书画及其他作品

许崇德荣誉奖励

CCTV2014年度法治人物(2014)

首都教育60年人物(2009)

北京市教委、北京市学位委员会联合颁发的突出贡献荣誉奖(2009)

第五届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特等奖(2007)

中国政治学会颁发的政治学发展特殊贡献奖(2006)

中国法学会颁发的新中国宪法学发展贡献奖(2005)

中国2004年度法治人物(2004)

北京市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特等奖(2004)

北京市第一届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奖(2000)

2018年11月,被中国法学会推荐为改革开放作出杰出贡献的个人。

2018年11月,入选100名改革开放杰出贡献对象。

2018年12月18日,党中央、国务院授予许崇德同志改革先锋称号,颁授改革先锋奖章,并获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的积极推动者”。

许崇德补充介绍

  许崇德,男,汉族,1929年1月15日生于江苏省青浦县(现为上海市青浦区)。1946年浙江嘉兴中学毕业,1951年复旦大学法律系毕业,1953年中国人民大学国家法研究生毕业后留校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至今。1971年因人民大学在“文革”中被撤销而在北京师范学院(现首都师大)工作7载,任政教系党史教研室主任,年级党支部书记。1978年人民大学复校,返回人大,任宪法学教研室主任,研究生导师组组长,是中国人民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学位点建立人和主持人。其先后被聘任为中国政法大学、河南大学、武汉大学、山西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清华大学兼职教授;历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名誉会长,北京市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香港法律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联合国协会理事,中国政治学会常务理事、副会长、顾问,中国社科院政治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二分校校长、党委会委员,北京联合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委、文法学院院长,澳门发展策略研究中心名誉学术顾问,等社会职务。

  许崇德历年来培养了博士研究生39名,硕士10届。1982年在全国讨论宪法草案期间曾于北京、天津、上海、洛阳、郑州、沈阳、旅顺、石家庄、保定、长沙、杭州、合肥、昆明、西安、武汉等地作宪法报告或学术讲座。1990年以来,曾先后应邀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耶鲁大学,韩国汉城大学、中央大学,日本立命馆大学,香港树仁学院、浸会大学、城市大学,澳门大学等校讲学。1998年6月,曾为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作法制讲座,开讲第一课宪法。2002年12月26日,曾为中共中央政治局第1次学习会讲解宪法。

  我国1954年宪法起草时,许崇德曾参加宪法起草委员会资料组工作,1979年曾参加《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与《选举法》的草拟及修改工作,1980年9月至1982年12月,曾作为宪法修改委员会秘书处成员参加现行宪法的草拟。1985年受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1988年再受任命,担任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参与完成了两部基本法的起草工作。1995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全国人大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1998年5月,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全国人大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社会职务还有:曾任第七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特约研究员、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委员会特邀顾问、最高人民-谘询委员会委员,2000年元月,曾获第一届“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奖”荣誉称号。

  许崇德自著、主编、参与写作的书58种。其中有:《中国宪法字》、《国家元首》、《宪法学自学考试大纲》、《中国宪法》、《城市政治学》、《宪法学(中国部分)》、《宪法学(外国部分)》、《-思想与-立法》、《港澳基本法教程》、《各国地方制度》、《宪法与民主制度》、《分权学说》、《中国宪法教程》等等。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法制日报》《红旗》《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字杂志》《法学家》《浙江社会科学》等报刊发表文章242篇。出版有《学而言宪》(学术论文自选集)1册,还编有《香草诗词》3卷,出版《许崇德诗草》、《学而咏怀》各1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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