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名人张绅介绍
张绅,字士行,一字仲绅,元代末期胶州人((宣统)《山东通志·艺文志》于其著《法书通释》下云绅为登州人)。元至正七年(1347年)与弟经、缉同领乡荐。张咏乖崖之孙。
张绅生平
《四库全书总目》于其著《法书通释》下云:“《书史会要》但称为山东人,洪武中官浙江布政使,不详为山东何地之人(应为济南人,《孔子庙堂碑》古拓本中有记载),亦不详其出身。考《明史·吴伯宗传》附载鲍恂事,称洪武十五年(1382年)吉安余诠、高邮张长年、登州绅并以明经老成为礼部主事所荐,召至京。恂、长年皆以老病辞归,惟绅授鄠县教谕,寻召为右佥都御史,终浙江布政使。则绅乃为登州人,以荐举起家也。”是以知(宣统)《山东通志》沿《明史》之误。今按(道光)《重修胶州志》于《人物志》中列张绅传,于《艺文志》中收入其《逸诗》一卷,且有“元至正七年与弟经、缉同领乡荐”之载,并加按语云:“《明史》绅登州人,《明山左诗抄》绅济南卫人,又称云门山樵,盖尝至益都,皆其生平流寓之地。” 《法书通释》分十篇:八法、结构、执使、篇段、从古、立式、辨体、名称、利器、总论。多汇集晋、唐以来名家之论,间及苏轼、黄庭坚、姜夔之说,所取古人碑帖至唐而止,然均为习见之文。立式篇“辨古无真书之名,钟、王楷书皆是隶法”一条,足正近代俗者之陋。
张绅作品
《四库全书总目》云:“案《静志居诗话》曰:‘张绅工大小篆,精于赏鉴,法书、名画多所品题,撰《法书通释》一卷。’今检此本,实为两卷,盖朱彝尊偶误记也。”
张绅补充介绍
张绅(生卒年不详),字仲绅,一字士行,自称云门山樵,亦曰云门遗老。明初济南人。自幼从军,勇略兼备,长于政论。洪武年间,礼部主事刘康称其为明经老儒,达于治体,可备顾问。洪武十五年(1382)被召至京,授县(今陕西户县)教谕。洪武十七年擢都察院右佥都御史,翌年迁浙江左布政使。张绅富有才气,工大小篆,精于赏鉴,法书名画,多所品题,撰有《法书通释》一卷。其诗风格清健,自为一家。作品多似漫不经心随意而成,绝少雕琢痕迹,有古人之遗风。清初朱彝尊所辑《明诗综》收录其诗,且评价甚高,谓“齐东自周公谨(周密)后复有此人”。(济南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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