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名人刘玉秀介绍
刘玉秀(1896—1979) 女。昌乐县泊庄人。她出生在佃户家庭。因家庭生活所迫,10岁即被卖给马宋镇寺后村一个贫苦农民做童养媳。
刘玉秀人物生平
1948年昌乐县解放后,她担任村妇女主任、 贫协主任、 调解委员。她积极参加减租减息和土地改革运动。
1949年响应政府号召,送二儿子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56年又送四儿子参军。
1958年春, 她年过六旬,带领13名妇女,早出晚归,6天深翻土地15亩,比男劳力多翻5亩。 夏收中,她积极带头参加农业生产劳动,获山东省农业劳动模范称号。
1959年5月,出席全国烈军属和残废、复员、退伍、转业军人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代表会议,受到了毛泽东主席的亲切接见,荣获全国烈军属模范称号。
1959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
1959年1月出席山东省烈军属、荣、复、退、转军人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代表大会,获山东省烈军属模范称号。
解放前,她没有进过学校门,1953年带头参加了扫盲夜校学习,除课堂外,坚持饭前饭后学, 田间地头学,经过努力,《农民识字课本》学完了4册,摘掉了文盲帽子, 为全村学文化树立了榜样。
1960年4月,出席昌潍地区文教群英会,被授予“学习模范”称号。
刘玉秀简介
刘玉秀曾被选为山东省政协第三届委员会委员、昌乐县第四、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省、地(市)、县机关干部、解放军指战员和大专院校、中小学师生中,作过多次报告。她是翻身不忘本的典型,在广大人民群众中起到了模范作用,被誉为“军属模范”、“学习模范”、“劳动模范”和“钢铁妈妈”。
刘玉秀补充介绍
刘玉秀(1896—1979)女。昌乐县泊庄人。她出生在佃户家庭。因家庭生活所迫,10岁即被卖给马宋镇寺后村一个贫苦农民做童养媳。1948年昌乐县解放后,她担任村妇女主任、 贫协主任、 调解委员。她积极参加减租减息和土地改革运动。1949年响应政府号召,送二儿子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56年又送四儿子参军。1958年春, 她年过六旬,带领13名妇女,早出晚归,6天深翻土地15亩,比男劳力多翻5亩。 夏收中,她积极带头参加农业生产劳动,获山东省农业劳动模范称号。 1959年5月,出席全国烈军属和残废、复员、退伍、转业军人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代表会议,受到了毛泽东主席的亲切接见,荣获全国烈军属模范称号。同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1月出席山东省烈军属、荣、复、退、转军人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代表大会,获山东省烈军属模范称号。解放前,她没有进过学校门,1953年带头参加了扫盲夜校学习,除课堂外,坚持饭前饭后学, 田间地头学,经过努力,《农民识字课本》学完了4册,摘掉了文盲帽子, 为全村学文化树立了榜样。1960年4月,出席昌潍地区文教群英会,被授予“学习模范”称号。她曾被选为山东省政协第三届委员会委员、昌乐县第四、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省、地(市)、县机关干部、解放军指战员和大专院校、中小学师生中,作过多次报告。她是翻身不忘本的典型,在广大人民群众中起到了模范作用,被誉为“军属模范”、“学习模范”、“劳动模范”和“钢铁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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