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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作鹏

李作鹏人物照片

吉安名人李作鹏介绍

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国中将
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

李作鹏(1914年4月24日-2009年1月3日),江西吉安人,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3年3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中将军衔,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政治委员。“文化大革命”中,参与林彪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阴谋活动。1973年被开除党籍,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1981年1月25日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特别法庭确认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判处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

2009年1月3日,李作鹏逝世,终年95岁。

李作鹏人物生平

1914年生于江西省吉安县(今为市)。1930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3年转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央军委机要科译电员、第二局参谋、第二科科长。参加了中央苏区第一至第五次反“围剿”作战和长征。1938年入中国人民抗日军事政治大学学习,后任参训队队长。1939年起任八路军第115师司令部侦察科科长、作战科科长,山东军区司令部参谋处处长。抗日战争胜利后赴东北,任东北民主联军总司令部参谋处长、第1纵队副司令员兼参谋长,第6纵队副司令员兼第16师师长。参加了东北1947年夏、秋、冬攻势作战和辽沈、平津等战役。1949年任第四野战军第43军军长。参加了进军中南作战。新中国成立后,任第15兵团参谋长,中南军政大学副校长,第四、第一高级步兵学校校长。1955年入军事学院学习。1957年起任训练总监部陆军训练部部长,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军训军部长,人民解放军海军副司令员、第一政治委员。1968年任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兼海军政治委员。是第三届国防委员会委员,中共第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文化大革命”中,参与林彪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阴谋活动。1973年被开除党籍,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1981年1月25日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特别法庭确认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判处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

2009年1月3日,李作鹏逝世,终年95岁。

李作鹏补充介绍

  李作鹏(1914— )江西省吉安县人。一九三○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一九三一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一九三二年转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曾任-二局参谋、二科科长。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时期,曾任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参训队长,八路军一一五师侦察科科长、作战科科长,山东纵队参谋处处长。解放战争时期,任东北民主联军参谋处处长,第一纵队副司令员兼参谋长,东北野战军第六纵队司令员,第四野战军四十三军军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十五兵团参谋长,中南军区军政大学副校长,第一、第四高级步兵学校校长,中国人民解放军训练总监部陆军训练部部长,总参谋部军训部部长,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副司令员,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兼海军政治委员。一九五五年被授予中将军衔。"文革"中积极参与林彪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阴谋活动。一九七三年被开除党籍、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一九八一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确认为林彪-集团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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