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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洪钧

聂洪钧人物照片

咸安名人聂洪钧介绍

原湖北省人民政府副主席

聂洪钧(1905—1966),曾用名聂鸿钧,湖北咸安区官埠桥镇泉水湖村聂樊人。1922年考入湖北甲等工业学校学习。1925年7月经张学武、李子芬介绍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随后被派往广州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学习。10月经彭湃、罗严介绍转为中共正式党员。1926年7月任省农协驻鄂南特派员。他回咸宁后,建立中共咸宁县特支和共青团咸宁县特支,任特支书记。1926年8月下旬,汀泗桥战役、贺胜桥战役打响,聂领导咸宁工农民众积极配合北伐军。 1927年到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回国后任上海中共中央宣传部秘书,中共京汉特委书记,红十军政委,陕北军区军委主席等职,抗日战争时期,任中共湖南省委统战部长。解放战争时期,任中共鄂东区委书记,东北粮食总局局长。建国后,历任湖北省人民政府副主席,中南财委副主任,粮食部副部长等职,政协第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委。 1966年8月12日因病在北京病逝,享年61岁。

聂洪钧人物生平

聂洪钧1905年11月26日生于咸宁县拦马圻村一个贫农家庭。1915年在本村读私塾,1919年入成宁县立高小读书,1921年考入湖北省立甲种工业学校就读。时值社会运动风起云涌,特别是“二七”大罢工的斗争,对他影响甚大,他从革命刊物《中国青年》上知道了恽代英,于是主动与他接触,希望能加入中国共产党。1925年7月,由李子芬、张学式介绍,加入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秋,共青团武昌地委决定派他到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第5届学习。在学期间,经彭湃、罗严介绍,由共青团员转为共产党员,并担任党小组长。12月从农讲所毕业后,回湖北省农民协会任秘书长兼组织部长,协助陈荫林主持全省农民运动工作。

1926年7月任省农协驻鄂南特派员。他回咸宁后,建立中共咸宁县特支和共青团咸宁县特支,任特支书记。同年,经党组织允许,他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帮助创建国民党咸宁县党部。1926年8月下旬,汀泗桥战役、贺胜桥战役打响,聂领导咸宁工农民众积极配合北伐军。年底,当选县农协委员长。次年春,他发动全县农民开展减租、抗押、抗债斗争。1927年5月,夏斗寅叛军进犯咸宁,聂率领农民自卫军挥师迎战,并与叶挺部会师,合力反击,一举收复咸宁。8月7日,中共中央在汉口召开“八七会议”,中共湖北省委计划组织鄂南秋收暴动,任聂为鄂南农民革命军总指挥。9月暴动前夕,他奉命赴苏联学习。1929年1月回国,先后任中央农委秘书长和江苏农委秘书长、上海吴淞区委宣传部长、中宣部审计科长。次年12月任中央特派员,赴鄂北恢复党组织,创建根据地。他成功地领导了“红五月暴动”,建立了以蔡阳铺为中心的襄东、襄南、宜城等地苏维埃政权。

1931年5月任闽赣省委组织部部长,后任红十军政委,闽浙赣军区政治部主任、政委。1935年5月任西北军事委员会主席,后任苏维埃西北办事处内务部副部长、中央组织部统计科科长等职。抗战时期,历任湖南省委军事部部长兼统战部部长、中央党务研究室研究员。1944年10月后,历任八路军三五九旅南下支队秘书长、中共湘鄂赣区委宣传部部长兼行署主任、区党委书记兼军区政委、北平军调部执行处副处长、东北财贸办事处副处长兼东北粮食总局局长。1949年5月任湖北省人民政府第一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中南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兼粮食局局长、党组副书记,第四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1966年8月于北京病逝。

聂洪钧主要事迹

组织农民运动

1926年3月10日,湖北省农协机关被破坏,聂洪钧被捕入狱,在狱中,他写了《狱中》、《曙光》两首诗,用雁衡的笔名发表于《武汉评论》上。7月,经董必武,钱介磐等同志的活动被保释出狱。不久,被分配回成宁搞农民运动。

在咸宁工作期间,聂洪钧积极联络革命青年和工农积极分子。从反捐税、反豪绅、反军阀的斗争中,建立了秘密农协小组和工会小组。发动并组织了10万以上工农和各阶层人民群众迎接北伐军,对北伐军攻打武昌城的战斗予以巨大的人力和物力支持。还同国民党右派的反革命团体孙文主义学会在咸宁的活动进行了坚决的斗争,赶跑了“咸宁县长”,收缴了全县民团与警察武装。粉碎了地方土匪的活动。12月,召开咸宁县农民代表大会,成立了咸宁县农民协会,聂洪均被选为县农民协会会长。此后,他以更高的革命热情带领人民群众进行反地主豪绅、反贪官污吏的革命斗争。打跑了勾结土豪劣绅、贪污受贿的司法委员,没收烧掉了大部分地主劣绅的田契,废除了苛捐杂税。为了减少商人的中间剥削,建立了咸宁农产品运销合作社等经济组织。1927年3月,聂洪钧出席了湖北全省农民代表大会,被选为省农民协会委员。5月,他带领咸宁农民自卫军,在叶挺的统一指挥下,参加了同夏斗寅叛军的战斗。

领导保卫闽浙赣苏区斗争

1934年,聂洪钧与方志敏一道进行了艰苦卓绝的保卫闽浙赣苏区斗争。这期间国民党由疯狂进攻的战术改变为步步为营的堡垒分割推进战术。当时中央在“左”倾路线的影响下,提出“赤色堡垒对白色堡垒”的作战指导方针,使苏区蒙受了很大的损失。聂洪钧与方志敏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几点意见:一、发动组织群众开展广泛的地雷战;二、发展苏区周围的白区和敌人后方的游击战;三、动员、组织赤卫军和少先队补充红军主力。由于他们坚持了正确的做法,在保卫苏区的斗争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得到了中央的赞同。

改善东北财政状况

1946年8月,聂洪钧到东北财经办事处负责建立财经处,11月任财政处副处长兼东北粮食总局局长。12月,王首道宣布东北局决定,任命聂洪钧为东北局驻绥芬河代表兼办事处处长,统一管理绥芬河地区党、政、军、群保卫和交通的全权指挥和领导。他广泛发展对苏贸易,用粮食、猪肉等交换回我军的急需物资和民用物资。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摸索和总结,拟出了“东北解放区各级粮食局组织与工作暂行条例”,使战时东北粮食工作基本上实行了统一管理,粮食业务做到了条理化、制度化,对改善东北财政情况起了很大的作用。

聂洪钧补充介绍

  聂洪钧(1905-1966),湖北咸宁张公乡聂樊村人。1922年考入湖北省立甲种工业学堂。

  192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不久被选送到第四届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学习。同年10月经彭湃、罗严介绍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毕业后返回湖北,被选为湖北省农民协会执行委员,任湖北省农民协会秘书长兼组织部长。1926年3月省农协遭军阀破坏,他被捕入狱,后经董必武、钱亦石营救获释。

  1926年7月被派往咸宁,以省农协驻鄂南特派员身份进行革命活动、策应北伐。后组建成立中共咸宁特别支部,任书记,发动工农群众,成立工会、农民协会等组织,领导农民开展减租、抗租、抗押、抗债斗争,建立农民自卫军2000余人,有力地支援与配合了北伐军攻打汀四桥、贺胜桥的战役,参加了反击叛军夏斗寅部的战斗。同年12月任咸宁县农民协会执行委员会主席。大革命失败后,任中共鄂南区委书记,1927年4月组织成立了鄂南农民革命军总指挥部,任总指挥,统一领导咸宁、嘉鱼、蒲圻、崇阳、通城等地的武装斗争。同年冬被派往苏联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

  1929年初回国到上海,先后任中共中央农民运动委员会秘书长兼江苏省委农委秘书长,7月任中共上海吴淞区委宣传部部长,9月任中共中央宣传部科长。1930年2月以中共中央特派员、中共湖北省委委员身份到鄂北地区从事根据地的恢复创建工作,任中共鄂北特委书记,建立襄枣游击队,后发展成为红九军二十六师,参与领导红五月暴-动,建立了以蔡阳铺为中心的襄东、襄南、宜城等地的苏维埃政权。10月调任中共京汉(信阳)特委书记。同年冬调回上海。

  1931年3月被派到赣东北革命根据地,5月遵照周恩来同志指示到闽浙赣省委,先后任中共闽浙赣省委组织部部长,红七军团政委。10月,到任中国工农红军第十军团(红十军)政委,率部进行了多次反“围剿”作战。1933年1月率红十-入中央革命根据地,后返回闽浙赣重新组成新红十军,任政委兼政治部主任,8月任闽浙赣军区政治部主任,同年12月任闽浙赣军区政委,率部坚持闽浙赣革命根据地斗争。1934年1月被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11月4日应中央军委指示,红七军团与新十军合编成立红十军团,任十九师政委兼政治部主任,同师长寻淮洲率部参加北上抗日先遣队,同年12月初率部转向皖南行动,10日与军团部率的20师会师,谭家桥战斗后,方志敏要求皖南地方党组织转入苏区为游击区,改组皖南特委,经军政委员会决定,调任中共皖南特委书记,领导皖南人民开展地方革命斗争。

  1935年1月,到上海中央局请示即留中央局工作,3月在中共上海临时中央执行局组织部任代理部长兼秘书长,还兼管北方地区的地下交通工作。同年6月到天津参加重建中共中央北方局。同年9月派到陕甘革命根据地,先后任沪局与北方局派驻陕北苏区代表,陕甘晋省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陕甘晋省委常委,参加了劳山战役、榆林桥战役。中共中央到达陕北后成立了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即中央军委),任军委委员、军委副参谋长、军委后方办事处副主任。

  抗战时期,1936年春任中共中央白区工作部干事,9月参加做东北军-工作,同年11月任红二方面军政治部-部部长。1937年因病卧床,11月病愈调任中共中央组织部科长,抗日军政大学、陕北公学教员。1938年5月任中共湖南省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部长和军事部书记、-部部长。1939年平江惨案发生后调回延安,任中共中央党务研究室研究员。1942年到延安中央党校学习,任中共党校第七支部书记,参加延安整风和审干工作。1944年10月任八路军南下抗日支队(南下支队)政治部副主任、秘书长。1945年4月任中共湘鄂赣边区行政公署主任,5月任中共湘鄂赣边区临时委员会副书记,9月任中共鄂东区委书记、鄂东军区代政委。

  解放战争时期,历任中共长江区委书记、中原军区鄂东军分区政委。1946年到北平军调处执行部,任执行处副处长。同年8月任东北局财经办事处处长兼东北粮食总局局长,为恢复和发展东北根据地的经济、保障东北部队的粮食供给做出了贡献。

  解放后,1949年5月任湖北省人民政府第一副主席、省委常委。1953年1月任中南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兼粮食局局长。1955年1月任国务院粮食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

  1966年8月12日因病在北京病逝,享年6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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