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赞名人>河南省名人>濮阳市名人>濮阳县名人

王鹤峰

暂无王鹤峰人物图片我要提供名人图片

濮阳名人王鹤峰介绍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原常委

王鹤峰(1911~1999),男,原名王全白,曾用名王子知、王德光,河南省濮阳县人。中国共产党党员,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原常务委员,中共黑龙江省委原副书记,中共中央东北局监察组原组长,铁道部政治部原主任,中央军委铁道兵团政治部原主任,离休干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中国共产党第八届十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监委候补委员。

王鹤峰人物生平

王鹤峰,1911年生,河南濮阳县人。原名王全白,曾用名王子知、王德光。

1927年考入曹州(今菏泽)山东省立第六中学补习班。

1928年考入濮阳县立中学。后被校方无理开除。

1929年,王鹤峰转学到开封私立嵩阳中学,经卢氏县三川镇符中真(符元亮)介绍加入中国反帝大同盟。

1930年夏,他考入河南省立第一高中。后来因为他参加由符中真组织的反对国民党中央派和改组派争夺学校领导权的斗争,被开除。

1931年1月继续求学于菏泽六中。不久,已经担任开封团市委书记符中真介绍他加入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后,中共组织决定派他和刘聚奎与一位从中央苏区出来的青年去“白军”(国民党部队)工作。去前由省军委为他们3人办了短训班。后因省军委书记廖化平被捕叛变,他和刘聚奎等被捕。后被送进北平军人反省分院。被捕的中共党员在狱中建立了秘密党支部,领导狱中的斗争。

1931年9月,在符中真培养下王鹤峰转为共产党员。

1934年王鹤峰参加了50多人绝食斗争,整整坚持了7天,直到斗争胜利。

1936年9月前后,根据中央批示办手续出狱。“文化大革命”期间,江青反革命集团竟然将这一批在监狱中和敌人进行长期坚决斗争的人诬为所谓“六十一人叛徒集团”,陷害了大批干部。王鹤峰也因此被批斗、下放农村多年,直至1978年才获得平反。

1936年冬,中共北方局分配王鹤峰到山西省工作,参加薄一波为书记的山西省公开工作委员会。

从1936年冬至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在山西民众干部训练团和军政训练班担任指导员做训练抗日干部的工作。

从1937年8月1日山西新军(即山西青年抗敌决死队)成立到1939年山西“十二月事变”,先后担任决死第一总队大队指导员,第一纵队第三总队政治主任。

“十二月事变”后,山西新军改编为八路军。王鹤峰被任命为八路军一二九师决死一纵队政治部主任。

1940年8-12月,参加了“百团大战”。

1940年冬,一纵队中共组织推选王鹤峰为中共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1941年到延安,因“七大”延期,入中央党校参加整风学习。

根据中共中央决定,1944年初,王鹤峰从延安返回前方,代理太岳军区政委兼区党委副书记。

1945年日本投降后,他任晋冀鲁豫军区野战军第四纵队政委。

1946年又奉调回太岳区党委任书记兼军区政委。

1948年秋,王鹤峰任中共中央华北局党校临时教务处主任。是年冬调北平市委委员、组织部副部长。

1949年2月在军委直属的铁道兵团任政治部主任。

1949年3、4月任铁道部政治部主任。

1951年任哈尔滨市委副书记。

1955年后历任黑龙江省委副书记、书记处书记。

1956年王鹤峰当选为中共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

在1962年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上,王鹤峰当选为中央监察委员会候补委员。

1963年后任东北局监察组副组长、组长、东北局委员。

1978年12月在中共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

1982年在中共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纪委委员。

1985年离休。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原常务委员王鹤峰同志,1999年11月5日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88岁。

胡锦涛、尉健行、薄一波、宋任穷、韩杼滨和韩光等同志,以不同方式,对王鹤峰同志的逝世表示哀悼,并对家属表示慰问。

王鹤峰社会评价

在中央纪委工作期间,王鹤峰同志在审理重大案件、维护党的纪律,主持正义,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反对腐败,端正党风,建立规章制度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

王鹤峰补充介绍

  王鹤峰(1911年~1999年) 原名王全白,曾用名王子知、王德光。濮阳县梁庄乡王枣林村人。1927年考入曹州(今菏泽)山东省立第六中学补习班。1928年考入濮阳县立中学。

  1929年,王鹤峰转学到开封私立嵩阳中学。1930年春,经共产党员符中真(傅元亮)介绍参加青年反帝同盟(共产党领导的青年群众组织),参加革命活动,散发传单,参加--等。1930年夏,考入河南省立第一高中,后来参加反对国民党中央派和改组派争夺学校领导权的斗争,被开除。王鹤峰于1931年1月继续求学于菏泽六中。两个多月后,他与在北平的同学刘聚奎取得联系,就去了北平,经刘聚奎介绍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共组织决定派他和刘聚奎与一位从中央苏区出来的青年去" "(国民党部队)工作。省军委为他们三人办了短训班。后因省军委书记廖化平被捕叛变,王鹤峰和刘聚奎等被送进北平军人反省分院。被捕的中共党员在狱中建立秘密党支部,领导狱中的斗争。1931年9月,王鹤峰在监狱转为共产党员。1934年,王鹤峰参加50多人的-斗争,整整坚持7天,直到斗争胜利。1936年9月前后,王鹤峰经上级党组织营救出狱。历任山西省公开工作委员会委员,救国会民训团指导员。

  1937年8月至1939年山西"十二月事变",王鹤峰先后担任山西新军(青年抗敌决死队)第一总队大队指导员,第一纵队第三总队政治部主任、党委书记。后任八路军一二九师决死一纵队政治部主任、党委书记。1940年冬,王鹤峰为中共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曾任晋冀鲁豫军区第四纵队政委,1944年任太岳军区政委兼区党委书记。1948年后,王鹤峰历任中共北平市委委员、组织部副部长,铁道兵团政治部主任兼-铁道兵团政治部主任,中共哈尔滨市委副书记等。1955年后任中共黑龙江省委副书记、-书记、东北局监察组副组长、组长等。

  1956年,王鹤峰当选为中共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1962年在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上,王鹤峰当选为中央监察委员会候补委员,1963年后任东北局监察组副组长、组长、东北局委员。"文革"期间,--集团竟然将这一批在监狱中和敌人进行长期坚决斗争的人诬为所谓"六十一人叛徒集团",并借此在全国"抓叛徒",陷害大批干部。王鹤峰也因此被批斗、下放农村多年,直至1978年才获得平反。1978年12月在中共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上,王鹤峰当选为中共中央-委员会常委,在1982年中共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纪委委员。在中共中央纪委工作期间,王鹤峰在审理重大案件、维护党的纪律,主持正义,拨乱反正,平反冤错案,反对腐败,建立规章制度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1985年,王鹤峰离休。1999年11月,王鹤峰因病在北京去世,享年98岁。

  “王鹤峰”人物信息来自互联网,如果您发现人物介绍有误或有更新,请点我纠正/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