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南名人陈俊生介绍
陈俊生(1927年5月11日-2002年8月8日),男,黑龙江省桦南县人。于1946年8月参加革命,194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原国务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2002年8月8日在北京逝世,享年75岁。
陈俊生人物生平
陈俊生同志1927年5月11日出生于黑龙江省桦南县一个贫苦农民的家庭。他早年受进步思想影响,追求革命真理,于1946年8月参加革命,194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树立了为实现共产主义理想奋斗终生的目标。他先后担任合江省依东县二区委组织委员,桦南县五道岗区委书记,桦南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合江省委组织部、宣传部干事。在此期间,他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组织发动群众,为土地改革和巩固政权作出了积极贡献。
从1949年5月起,陈俊生同志相继担任黑龙江省三位省委书记的秘书,尽职尽责地完成领导同志交办的各项任务,成为省委领导同志的得力助手和参谋。1950年至1957年,他历任绥化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富裕县委副书记、代理书记,克山县委书记。他深入研究和指导农村工作,重视粮食生产,总结典型丰产经验,推广农业科技,防治地方病,为推动当地经济发展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和汗水,取得显著成效。1964年后,他历任黑龙江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委常委、副秘书长,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省委办公厅副主任、主任。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他受到冲击和诬陷,仍坚持党性原则,尽心尽力做好所担负的工作。
从1978年8月起,陈俊生同志先后担任黑龙江省委常委、秘书长,省委书记(当时有省委第一书记),省委副书记。其间,兼任齐齐哈尔市委书记。他坚决拥护改革开放,支持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过程中,他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向省委提出了符合实际的建议,推动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省的顺利实行。他还在城市建设、草原建设、牧业发展、林区开发、兴边富民、搞活农村商品流通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做了扎扎实实、卓有成效的工作,为黑龙江省改革开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1984年8月,陈俊生同志调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副书记。他注重研究新形势下工会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强调企业民主管理,发挥经营者和劳动者的积极性,对推进工会工作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
1985年9月起,陈俊生同志历任中央书记处农村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国务院机关党组书记、国务院秘书长。1988年4月任国务委员。他还先后兼任中央国家机关党委书记、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书记、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总指挥、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后改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主任。
陈俊生同志在担任国务院秘书长期间,废寝忘食,全身心投入工作,不仅完成了国务院机关大量的日常工作,还参与了国家重大方针、政策以及法规的研究和制定。他重视国家机关的作风建设,率先垂范,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他提出了关于住房制度改革问题的建议和意见,并就海南建省问题给中央决策提出了可行的方案。他多次处理重大突发事件,深入重大交通事故、重大森林火灾现场,精心指挥,妥善解决问题。他积极支持行政管理科学研究和中国行政管理学会组建工作,推动了我国政府行政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现代化建设。
陈俊生同志在担任中央国家机关党委书记、工委书记期间,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指示精神,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改进和加强党的建设的意见及工作思路,推进了中央国家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领导干部队伍建设。
陈俊生同志在担任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期间,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做好新时期“双拥”工作的指示,提出“双拥”工作“要为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服务”、“要为稳定大局服务”、“要站在战略高度做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并身体力行积极推进“双拥”工作深入开展。
陈俊生同志担任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组长达12年之久,领导了我国建国以来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的扶贫开发工作。他深入大别山区、吕梁山区、沂蒙山区、武陵山区、井冈山区、太行山区、乌蒙山区、秦巴山区和“三西”(定西、河西、西海固)地区等集中连片的贫困地区,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我国扶贫开发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措施。他大力倡导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组织开展了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扶贫,启动了东部发达省市与西部省区的东西协作扶贫。他积极推动利用外资开展扶贫开发工作,注重发挥科技扶贫、智力支边、光彩事业、小额信贷以及对口扶贫、党员干部联系贫困户等多种扶贫形式的作用,强调扶贫到村、到户。他特别重视和关心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扶贫工作。他总结推广了一大批开发式扶贫的先进典型。他对我国的扶贫开发事业作出了历史性的重要贡献。
陈俊生同志出色地参与和领导了全国的农业和农村工作。他积极倡导全国农业综合开发,推动农业走高产优质高效的路子,推动农业特别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他积极参与和支持粮食流通体制、棉花流通体制、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制改革。他组织实施“菜篮子工程”,解决城市居民吃菜难问题。他总结推广秸秆养牛过腹还田的经验,拓展了我国农区发展畜牧业的路子。他大力支持乡镇企业发展,提出要在提高自身素质和效益上下功夫,提出要促东带西,开展东西部合作,推动中西部地区乡镇企业健康发展。他积极推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主持清理了涉农收费项目,提出农民负担要真抓实减。他关心农垦事业,特别是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黑龙江、海南垦区在改革开放新时期的发展倾注了大量心血。他重视水利建设,提出要以史为鉴,治水兴利,着眼长远发展,坚持不懈地抓好农田水利建设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动节水农业的发展。他深入长江流域调研,参与领导了长江流域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三峡工程论证和开工工作以及开发性移民工作。他积极参与和推动南水北调工程研究论证。他非常重视防汛抗旱工作,在担任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总指挥期间,多次深入防汛抢险第一线指挥抗洪救灾。
他强调防汛抗洪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并推进防汛抗旱工作规范化、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全国防汛抗旱工作水平。他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强调要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开展小流域治理、防治水土流失的积极性。他重视林业工作,深入林区、沙区调查研究,对防沙治沙、森工企业改革、植树造林、依法治林、保护森林资源、改善生态提出了具有指导性的意见。
陈俊生同志在兼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主任期间,正是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恢复成立的重要时期。他提出供销合作社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变化,拓展服务领域,完善经营机制,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基层社建设,切实抓好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和棉花收购、供应,为农业生产和纺织工业发展服务,要积极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有效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他强调供销合作社要坚持为农服务的方向不动摇,要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他的这些主张,对于推动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1998年3月,陈俊生同志当选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任中共全国政协党组副书记。他积极推动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强调政协工作要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坚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工作的大局。他重视并积极支持开展反映社情民意工作、专题调研工作、建言立论工作、提案工作和大会发言工作,强调要切实发扬民主,把政协的这些经常性工作做好做细。他积极支持加强政协宣传工作和政协机关建设,为政协委员履行职能创造良好的环境。他重视总结人民政协工作的经验,倡导各级政协用经验推动工作。
陈俊生同志是中共第十三届、十四届中央委员。
陈俊生人物履历
1946年至1948年任黑龙江省依兰县民运工作团团员,省政府第二工作团团员,中共依东县二区区委组织委员、工作组组长。
1948年至1949年任中共黑龙江省桦南县五道岗区委副书记、区委书记,桦南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合江省委组织部、宣传部干事。
1949年至1950年任中共黑龙江省委书记秘书。
1950年至1957年任中共黑龙江省绥化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富裕县委代理书记,克山县委书记,黑龙江省委党校学习。
1957年至1967年任中共黑龙江省委第一书记秘书兼克山县委书记,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委常委、省委副秘书长。
1967年至1970年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冲击,后任黑龙江省革委会常委、核心办负责人。
1970年至1973年因被诬陷受审查。
1973年至1981年任中共黑龙江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省委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省委常委、秘书长兼齐齐哈尔市委书记。
1981年至1984年任中共黑龙江省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省委副书记。
1984年至1985年任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副书记,中共中央书记处农村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1985年至1988年任国务院秘书长、国务院机关党组书记,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党委书记,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长。
1988年任国务委员。
1986年2月至1989年3月任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书记。
1986年4月至1993年3月任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
1988年10月至1998年5月任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会长。
1989年兼任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主任。
1992年任国务院三峡工程移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1993年3月至1998年任国务委员。
1993年至1995年任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总指挥。
1995年至1998年任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副总指挥。
1993至1998年任全国绿化委员会主任。
1993年兼任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副主委,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
1995年5月至1999年1月兼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总社理事会主任。
1998年3月当选为第九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1998年5月任行政管理学会名誉会长。
陈俊生组织评价
陈俊生同志始终坚信马列主义,坚信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他坚决拥护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认真实践“三个代表”,对党无限忠诚。他孜孜不倦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许多经典著作他通读多遍,并撰写了大量的读书笔记和文章,具有很高的政治理论水平。他刻苦读书,勤奋好学,博闻强记。他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敢讲真话。他坚持群众路线,艰苦奋斗,光明磊落,作风朴实,勤政为民。他重视并善于调查研究,撰写了上千篇、数百万字的调查报告。他任劳任怨,呕心沥血,忘我工作,积劳成疾。在患病期间,他以惊人的毅力同病魔进行顽强的斗争,始终关心国家大事和人民政协工作。他政治敏锐,工作严谨,为政清廉,淡泊名利,生活俭朴,严格要求子女、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表现了一个共产党人的高尚品质和道德风范,身体力行地实践了一个共产党员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誓言。
陈俊生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刻苦学习、勤奋工作的一生,艰苦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生,献身于共产主义事业的光辉的一生。他的逝世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大损失。我们要学习陈俊生同志崇高的革命精神和优良作风,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为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而努力奋斗!
陈俊生补充介绍
陈俊生(1927年5月11日-2002年8月8日),男,黑龙江省桦南县人。于1946年8月参加革命,194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陈俊生同志是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我国农业战线杰出的领导人,原国务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
陈俊生同志是中共第十三届、十四届中央委员。
陈俊生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02年8月8日1时27分在北京逝世,享年7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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