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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玖

莫玖人物照片

雷州名人莫玖介绍

明末华侨

莫玖,广东省雷州府海康县白沙乡东岭村人(今雷州市白沙镇东岭村), 明末清初柬埔寨和越南的著名华侨。原名莫绍源,俗称“玖公”。生前为河仙总兵,去世后追封为上柱国、大都督等。莫氏父子在河仙开疆拓土,建立起以华人为主体、颇有影响的政权“港口国”,后归属阮氏,受到越南阮氏朝廷的肯定以及民众特别是华侨的推崇。有小广州之称。

莫玖人物生平

1671年,“因不堪胡虏侵扰之乱”,举族“越海南投真腊国为客”。莫玖在真腊河仙地区大力发展势力,建立了市镇与村庄,把河仙经营成为人烟辐辏、“华夷杂处”、经济繁荣的国际性港埠,时称“港口国”;后向广南称臣。莫玖去世后,其子莫天赐在河仙建起规模宏伟的府城,以明朝制度与文化为榜样,建孔庙,立义学,习诗书,同时兼容本土各民族文化和欧洲宗教文化,建构起一个文质彬彬、具有浓郁中华色彩的海上“衣冠文物之邦”; 其子莫天赐一度自号“高棉王”,在军事与外交上与暹罗相颉颃,成为左右中南半岛因际政局的重要力量。莫氏重视发展经济,拓展对中国、马来半岛、印尼群岛的贸易,使河仙成为东南亚繁荣的港埠,有“小广州”之称,为南越开发与社会进步作出重要贡献。

嘉隆十七年(1818),建鄚玖庙(忠义祠)于河仙屏山(Binh-son)东湖(Ho Dong)旁,俗称陵山(Nui lang),祀武毅公(鄚玖)、国公(鄚天赐)、理正侯(鄚子泩),守墓士卒仍53人,春秋两祭。并赐蜂岸一所,许鄚氏子孙世收其税,以为香火之资。

明命三年(1822),阮圣祖念鄚氏“有功于国”,追封莫玖为树功顺义中等神,天赐为达义之神,子泩为忠义之神,准河仙美德社依旧奉事。嗣德元年,以鄚氏曾孙鄚文烽为队长,使监天赐祀事。绍治六年(1846)迁其庙于城西。每逢农历五月初八日鄚玖诞辰,五月二十七日鄚氏逝世,本地都有大规模的祭祀缅怀先贤活动。

莫玖所获成就

18世纪的河仙政权,清朝视为安南、暹罗的属国,名“港口国”,而称鄚天赐为国王。《清朝文献通考》谓:“港口国,在西南海中,安南、暹罗属国也。王郑(应为鄚)姓,今王名天锡。其沿革世次不可考。国中多崇山,所辖第才数百里,有城以木为之,宫室与中国无异,自王居以下皆用砖瓦,??”

清朝诏谕及内部公移则有称鄚天赐为“河仙镇目”,或“土官”。

有些西方旅行者到过河仙,称之为“邦国”或“公国”。曾经游历越南的法国人波微(Pierre Poivre)说:“从马来之陆地及岛屿可北抵一小邦,其名为Cancar(即港口),海图则称为Ponthiamas。”一些欧洲人的旅行记录说,鄚天赐曾经自称“高棉王”(“真腊王”)。

在鄚天赐时代,河仙名义上归属高棉,又向广南称臣,然而自置幕府,自建军队,自定经济政策(税收、铸币),拥有相当大的自治权力和主权,在中南半岛国际关系上地位非常特殊。而阮府对待河仙镇显然有别于境内其它营镇。17世纪40年代阮府所设诸营,包括原属柬埔寨的镇边、藩镇、龙湖三营,皆设镇守、该簿、记录等官统治,由阮主直接委任;而河仙镇则由都督治理,鄚氏世袭,河仙镇成为事实上的“国中之国”。

莫玖补充介绍

  莫玖(1655-1735年)

  又名绍原,广东最早旅居海外的华侨之一,17—18世纪越南著名的华侨领袖,越南河仙镇的开拓者。白沙镇东岭村人。出身贫寒,胸怀大志,明亡时,飘流海外,先到真腊(柬埔寨),后迁安南(越南)。带领一批侨胞,在荒凉的海边开荒种地,艰苦创业,历经20多个春秋,终于开发出一个民殷物阜的河仙镇,使之成为一个国际重要海港。由于莫玖创建河仙镇功勋卓著,被安南王诏为女婿,且封为河仙候;死后,又被追封为开镇上柱国大将军武毅公,当地华侨尊称为莫太公。他的事迹载入周一良主编的《世界通史》及越南史书《大南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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