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名人陈慧清介绍
陈慧清,(1909—1983)广东番禺人。14岁到广州织造厂当女工。参加过省港大罢工,被选为省港织造总工会常委。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在广州做党的秘密交通工作,1929年调到广西从事妇运工作,后调回广东省委当交通员,同年与邓发结婚。1930年到中央苏区工作,任闽赣省妇委书记,后调至国家政治保卫局,任党总支书记、邮政检查员。参加过长征。到陕北后,调任中央粮食部仓库主任等职。后学习无线电,毕业后,调新疆八路军办事处工作。解放后,曾任广东省人民委员会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广东政法党委书记、广东省总工会副主席。1983年逝世。终年74岁。
(概述图来源)
陈慧清人物生平
1909年12月8日,陈慧清出生于香港一个普通工人家庭。因家境贫寒,陈慧清八九岁时便开始接一些手工活,如做绣花鞋、缝衣服、纺纱等以补贴家用。
1924年,陈慧清进入织造厂当童工,每天劳动十二小时,仅得白银二毫,聊以糊口。
1926年6月。为抗议英国在上海制造的“五卅惨案”暴行,陈慧清的父母参加了省港大罢工,随后带着陈慧清和罢工工人一起返回广州。同年9月,陈慧清加入织造工会,并由林丽芳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
1927年,陈慧清被派回香港从事工运,旋又调回广州任省委秘密交通员,同年12月11日参加广州起义。起义失败后,因机关已被敌人发觉,陈偕父母秘密回香港,在南华织造厂继续进行革命工作。
1929年春,陈慧清被派往广西搞妇运工作。同年秋,受南宁特委之托返港向省委汇报工作情况,旋又留港任省委秘密交通员,并与邓发结婚。
1930年,任闽赣省妇委书记。
1931年至1934年,随邓发到江西中央苏区国家政治保安局,任党总支书记及邮政检查员。在这几年间,国民党反动派对中央苏区进行了五次大“围剿”,在反“围剿”中,陈慧清和部队一起,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
1934年10月,陈随工农红军长征。1935年入云南,组织派她随陈云经香港前往苏联,因怀孕数月,且在途中患病,陈慧清不得不折回部队,继续随红军长征。陈在长征途中,前后为时两年,途经11省,历尽艰难险阻,克服重重困难,一直跟随主力红军于1936年10月胜利到达陕北。
1936年,陈在延安先后任中央粮食部仓库主任和中央粮食部调剂局主任,后曾学习无线电,并被派往新疆八路军办事处工作。在新疆期间,陈曾赴苏联半年。1941年10月回延安。
1946年4月8日,邓发因飞机失事遇难,年仅40岁。陈慧清强忍悲痛,奔赴土改第一线,为土改的胜利和巩固地方政权而积极工作。
1948年,调回中央任直属机关干校文化学校党总支书记。
新中国成立后,陈慧清于1951年回广东,任省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
1954年,调任广东省政法党委书记。1956年,任省民政厅副厅长,1960年,任省总工会副秘书长,翌年任省工会副主席、党组成员,广东省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第四届政协常委会委员。
1965年退休(后改离休)。
1983年4月7日,因心肌梗塞病逝,享年74岁。
陈慧清人物事迹
长征初期,红军中央纵队行军至贵州,陈慧清突然腹痛不已,预感临盆。此时,红军头顶有敌机、身后有追兵,得知这一情况,中央纵队工作团团长董必武决定让陈慧清留在老乡家分娩并休养。
“我要跟着走,我要继续革命!”得知这一消息后,陈慧清不顾疼痛,说什么也要起身出发。为确保安全,董必武改变主意,派人将陈慧清抬到路旁草屋,并命令红军第五军团军团长董振堂:“现在有一名女红军即将分娩,你们务必阻击敌人追击,为她多争取些时间。”董振堂回复:“需要多长时间,我们坚持多长时间!”
战斗中,第五军团官兵寸土不让,将敌人死死阻挡在不足一公里的地方。战斗持续了两个多小时,喜讯终于传来:婴儿出生、母女平安。
事后,陈慧清询问董振堂:“你们冒死阻击敌人,只为掩护我,值吗?”董振堂斩钉截铁地回答:“我们革命打仗,不就是为了造福子孙后代吗?我们流血牺牲,不就是为了他们美好的明天吗?为了一个革命后代,这样的代价值得!”
陈慧清补充介绍
陈慧清(1909~1983)
陈慧清,女,原名陈金玉,原籍广东番禺,出生于香港普通工人家庭。八九岁时开始学绣鞋、纺纱、缝衣,做手工帮补家用。民国13年(1924)进入大兴织袜厂当童工。
民国14年(1925),转入华南织造厂做打纱工。同年6月,省港大-爆发,她与家人来到广州,曾先后在电器总工会和织造工会工作。民国15年夏,加入中国共产党。其时,省港织造总工会在广州成立,陈被选为常委,同时在国民党广东省党部妇女部兼任宣传员。民国16年6月,被织造工会派回香港发展工会会员。同年10月奉调广州,担任中共广东省委秘密交通员。在同年12月发生的广州起义中,负责传送情报工作。起义的第二天,她去送信给起义总指挥张太雷,此时反动派已开始进城,对起义军进行反扑,当她来到高第街的秘密机关时,才知张已牺牲。在万分危急之中,她镇定地把信烧掉,避过敌人的搜查。起义失败后,她奉命撤回香港。不久再度进入华南织造厂,一面做工一面发动女工参加工会。民国18年秋调任中共广东省委交通员。民国19年,与省委常委邓发结婚。民国20年(1931)随邓调往福建苏区,任中共闽粤赣边省委妇委书记。不久,调入江西中央苏区,任中共国家保卫局总支书记。
民国23年(1934)10月,随中国工农红军一方面军从瑞金出发进行二万五千里长征。在长征路上,她刚产下的孩子来不及找人托养,只好忍痛留在路边的破屋里。她拖着产后虚弱的身体,参加了强渡大渡河,翻越雪山,跨过草地。民国24年10月,随主力红军到达陕北。民国25年,调到中央粮食部仓库当主任。后调任中央粮食调剂局主任。民国28年,邓发任八路军新疆办事处主任,陈遂调新疆负责管理八路军办事处招待所。她还积极参加组织妇女儿童学文化,组织妇女会,宣传抗日等活动。民国35年4月8日,邓因飞机失事不幸遇难。她经受住沉重的打击,于是年秋天参加山西省兴县的土地改革工作。一年后回到延安,任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干部文化学校总支书记。
新中国成立后,她担任过中共广东省人民委员会直属机关委员会副书记、直属机关妇女委员会主任、广东省妇女联合会常委、广东省育才学校校长、广东省民政厅副厅长、广东省总工会党组成员、总工会副主席、广东省政协常务委员等职务。1983年4月7日因心肌梗塞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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