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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诚

蔡诚人物照片

普宁名人蔡诚介绍

司法部原部长、党组书记

蔡诚(1927.11-2009.9),男,1927年11月生,广东普宁人。194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0年12月参加革命工作,相当于大专文化,教授,中共第十三届中央委员,司法部原部长、党组书记。曾任北京潮人海外联谊会会长、名誉会长。他的父亲伍治之、母亲蔡楚吟是1924年和1925年先后入团转党的老共产党员。 2009年9月2日7时50分 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82岁。

蔡诚人物生平

蔡诚,原名伍毅鸿,广东省普宁市人。1927年南昌起义后,周恩来率领部队到了汕头,认识了风华正茂的伍治之夫妇。后来,周恩来去了香港,而邓颖超则住进蔡楚吟在澄海的娘家。他们朝夕相处,结下了很深的友谊。

伍毅鸿出生的那个年月,正是蒋介石叛变革命,大肆屠杀共产党人,国内革命形势十分险恶的年代。伍治之、蔡楚吟带着唯一的儿子转道去了外国,继续从事革命工作。因身处险境,他们把两岁多的伍毅鸿送回澄海外祖母处抚养。时隔不久,伍、蔡双双在侨居国被捕。伍治之被告知:如承认是共产党判5年徒刑,倘不承认则判15年。伍坚持不暴露身份,结果被判了15年徒刑。蔡佯装家庭妇女,被驱逐出境、蔡楚吟回国后,到了上海,找到当时中共上海地下党的负责人之一杜国库。接上了党的关系,成为上海左翼作家联盟内的秘密党组成员。1937年,蹲了8年零l天监狱的伍治之被大赦释放回国到了上海。1938年在澄海小学毕业的伍毅鸿,也由亲戚带到父母亲身边,一家得以团聚。这时,蔡楚吟是中共中央军委驻上海的秘密交通员,掩护职业是拉菲德路(现复兴路)职业女子中学的国文教员。

1940年,周恩来认为蔡楚吟在上海的时间太长,有可能暴露,为保存党的力量遂通知她去延安。于是,伍治之一家和另外两家地下党的同志经香港、韶关、衡阳、桂林、贵阳到达重庆,一路上用的名义都是归国华侨。在重庆,周恩来亲自主持审查和恢复了伍治之的党籍。

不久,因形势发展的需要,伍治之、蔡楚吟夫妇受周恩来委派赴香港协助廖承志工作。临行前,夫妇俩同他们唯一的儿子伍毅鸿进行了一次认真的交谈,中心内容是征求孩子的意见:是跟随父母去香港呢?还是自己去延安?13岁的伍毅鸿作出了他一生中最为重要的决定:去延安:从此以后,直到全国解放,因为战争环境以及各自所从事的特殊工作,伍毅鸿和父母完全失去了联系,奋斗在革命的征途上。

伍治之和蔡楚吟把儿子托付给周恩来后去了香港。而伍毅鸿则在周恩来的安排下,与八路军人员及其家属等100多人,分乘5辆大卡车撤往延安。与伍毅鸿同车的有老大哥-样的蒋南翔;有身着军装、带着八路军臂章、神气地身背驳壳枪的叶选平;还有烈士子弟李鹏。到延安后,他们都进入延安自然科学院学习。同校的学生还有后来成长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长赵东宛、冶金部长戚元靖、轻工业部长曾宪林、能源部长黄毅诚、建设部长林汉雄、六机部副部长彭士禄、国家体改委副主任贺光辉等。

1944年,为了充实陕甘宁边区的保卫工作,中央组织部从自然科学院和其他学校合并而成的延安大学学生中抽调了10个。人去陕甘宁边区政府保安处工作。伍毅鸿被选中了。

伍毅鸿被分配到侦察科侦察队当队员。这一年,他才17岁。当时,保安处的处长是周兴,副处长赵苍壁、李启明。因为是从事秘密侦察工作,组织上要求新来的同志都改名换姓。伍毅鸿用了母亲的姓,并遵循母亲忠诚求实的一向教导而给自己改名为诚。

新的工作使蔡诚感到兴奋。因为他也可以背起驳壳枪了。但由于工作性质的关系他们穿的是便衣。由于同样的理由,他被通知要与过去的同学和其他社会关系断绝联系,以防不慎泄密。当时在延安,国民党特务和土匪活动不少。所以侦察队的任务很繁重,既要进行武装剿匪,又要进行秘密侦察。

1947年4月,胡宗南进攻延安。蔡诚他们每人配备一杆长枪,作为边区政府的侦察队,在最靠近蒋军的地方活动,并用电台不时向边区政府和林伯渠主席汇报。他们随着边区政府转战陕北,都很有信心,因为他们知道,毛主席也在陕北转战。在撤离延安时,当时已是保安处秘书的蔡诚和副处长赵苍壁走得最晚,他们把一些不太重要的文书档案埋在窑洞里,然后炸塌窑洞,并埋上地雷。直到拂晓,国民党军队的炮声不断,已距延安50多华里了,蔡诚他们才在熊熊燃烧的马草火光的照耀下,和牵牛赶羊的老百姓一起撤离。

1949年,人民解放军解放西安,蔡诚担任了西北军政委员会公安部办公室研究科副科长。从此,蔡诚的生活掀开了新的一页。

科里有个从原晋绥边区公安总局来的姑娘,名叫苏青英,山西文水人,她的父亲因参加抗日活动1942年被日军杀害,1945年她投身革命。同在一室办公,有机会相互接触了解,因此,彼此对对方产生了好感,终于有一天,在周末和星期天从来都是加班加点的蔡诚,主动提出邀请苏青英在星期天去莲湖公园散步。他俩的关系开始明朗起来。

好事成双!就在这时,蔡诚意外地收到一封来信,打开一看,惊喜万分,原来是父母写来的,他们整整10年没有联系了。伍治之、蔡楚吟夫妇在香港从事地下工作,一直到全国解放,他们才和一批民主人士一起回到了北京,两人均被安排在中央统战部工作。为了寻找失散多年的儿子,他们找过周恩来总理,并在报纸上登了寻人启事。此时正好有一位西北公安部的同志调到北京工作,又恰好与蔡诚相识,这位同志看到寻人启事,急忙向蔡诚父母告诉了蔡诚的下落。伍、蔡两人喜出望外,马上给在西安的儿子写了这封信。

1950年初,叶剑英出任中共华南分局书记、广东省主席和广州市市长,一身三任。他带了一批干部南下,伍治之、蔡楚吟夫妇也在其中。到广东后,伍治之担任了省华侨事务委员会主任,蔡任副主任。伍、蔡找了到北京开会的西北局书记马明方和蔡诚的上级领导李启明,希望让儿子蔡诚调到广州工作。蔡诚的领导考虑到经过严酷的战争,一家人能平安团圆,总是一件不容易的事,也就应允了。但是,李启明提出一个"额外"要求:自己是看着蔡诚长大的,希望他能在西安结了婚再走。

1950年5月6日,是个周末,蔡诚和苏青英在这一天结成了终生的伴侣。西北公安部的大礼堂里,专门为这对新婚夫妇搞了一个热闹非常的舞会,西北军政委员会的最高领导习仲勋也兴致很高地赶来,邀请新娘第一个跟他跳舞。婚后没几天,蔡诚夫妇即收拾行装南下广州。他们全家终于团圆了!蔡诚到广州市公安局经济保卫处侦察科工作。以后,他当过广东省公安厅研究科科长、办公室主任。1965年1月,37岁的蔡诚就任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并主持日常工作。

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伍治之、蔡楚吟两人惨遭迫害。当时伍治之在福建泉州任华侨大学党委书记,蔡楚吟任党委副书记。因为蔡楚吟在上海工作时被捕坐过牢,"造反派"逼迫她承认自己是叛徒。蔡坚决否认。但她实在无法忍受种种侮辱,以死抗辩。她给周恩来和邓颖超写了一封信作为遗书(这封信直到1979年才由蔡诚交给邓颖超)。信的大意是:我以死证明我的清白。希望我死后周总理、邓大姐能为我伸冤……。

蔡楚吟离开人世这个悲惨的日子是1969年6月13日。她这一年58岁。消息传到广东,已被打成广东省公安厅第二号"走资派"、正在"牛栏"里的蔡诚不禁悲愤交加。他想起小时候母亲在白色恐怖中一遍又一遍地教他唱《国际歌》;他想起母亲对于党交给的任务从来就是不折不扣地去完成……。

很多年以后,当了司法部长的蔡诚,在上海听监狱的工作人员说,当年的旧档案完整无缺,档案证明解放前被关押在上海公共租界监狱的两年里,蔡楚吟没有暴露过身份,根本就没有背叛自己的信仰。1979年,党组织为蔡楚吟平反昭雪。

1973年蔡诚被恢复了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的职务,并兼深圳口岸党委书记。1978年5月,他调到北京,任公安部办公厅第一副主任。以后,他担任过公安部研究室主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校长、公安部党组成员。

1985年,蔡诚调任司法部副部长。1987年10月,在中共"十三大"上,他当选为中央委员。1988年4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部长。

从1985年到1993年的8年,正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事业取得长足进步的重要时期。蔡诚和全体司法行政战线的干警一道,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职能作用,为加强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做了大量的工作:组织向全体公民普及法律常识的伟大社会工程,不失时机地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方针;不断推进我国监狱工作改革,强化了思想改造和生产管理;律师事业的改革也取得了重要进展,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成为我国律师事业的重要组织形式,1986年开始举行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并逐渐形成制度,允许外国律师事务所在华设立办事处的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政府、军队、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也有不同程度的发展;法学教育为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事业培养了大批合格人才;人民调解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创造了许多生动有效,符合实际的工作经验;司法部确立了作为我国开展国际间司法协助工作的中央机关地位,和世界许多国家签订了双边司法协助协定,开始了司法协助的各项具体工作。这一时期的司法行政法制工作和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也都进一步加强,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1993年3月,在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年届65岁的蔡诚被选为全国人大常务委员,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参与立法工作。他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了新的工作。

蔡诚和苏青英共养育了2女1子,均已长大走上工作岗位。

注:其子蔡小洪,曾任中联办秘书长,在港期间被西方某国情报机关策反收买从事间谍活动,后被判刑。

蔡诚补充介绍

  蔡诚(1927.11-2009.9),男,1927年11月生,广东普宁人。194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0年12月参加革命工作,相当于大专文化,教授,中共第十三届中央委员,司法部原部长、党组书记。曾任北京潮人海外联谊会会长、名誉会长。他的父亲伍治之、母亲蔡楚吟是1924年和1925年先后入团转党的老共产党员。2009年9月2日7时50分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82岁。

  大事年表1940年至1944年在延安自然科学院初中部、高中部学习。

  1944年至1949年任延安保卫处侦察队队员、秘书、科员。

  1949年至1952年任西北军政委员会公安部办公室副科长,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二处调研科副科长,中共中央华南分局社会部秘书。

  1952年至1966年任广东省公安厅办公室副科长、科长,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副厅长。

  1966年至1973年“文革”中受冲击。

  1973年至1978年任广东省公安局副局长兼深圳口岸党委书记、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

  1978年至1984年任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研究室主任。

  1984年至1985年任公安部党组成员、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校长。

  1985年5月至1988年4月任司法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1985年9月起兼任司法部党组纪检组组长。

  1988年4月至1993年3月任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

  1990年3月至1993年6月任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

  1993年3月1998年3月任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0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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