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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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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名人卓集成介绍

建瓯县人民委员会原副县长

卓集成,汉族,1909年出生于福建建瓯县。

卓集成简介

卓集成,建瓯县人,1909年生。少年时随父学得一些经营杉木知识,以后在房。村口木商蔡家习理杉木业务,得实际经验。继而自营,并参加福州木商“建瓯懋丰木行”为股东,经营杉木出口业务。建瓯杉木产量丰富,他从组织砍伐、装运以至出口,一手经营,营业额大,利润高,自此发家。

卓集成经历

30年代初期,集成参加建瓯新铭印刷厂为新号东,添置铝合金活字版印刷机和石印机,开展铅印和石印业务。在此时期,他还参加正大布店为主要股东,该店以花色布招徕顾客,城镇布店门市营业遂以正大为首户,集成也成为建瓯知名工商业者。

1941年政府设公沽局,统制粮食收购,供给城区居民和部队。但购进困难,市场粮食绝迹,发生人民打公沽局事件。有船夫周某在场,公沽局负责人陈某即指周为祸首,陈更伪造被周殴打伤痕报案。当时政府对粮食闹事极为重视,周因被判死刑,实为冤屈。周为江西人,江西同乡会曾具文申诉。集成查明实情,面请县长复查,集成出席作证,并当场揭开陈某伪伤膏药,实无伤害,周得释放。

抗日战争期间,建瓯屡遭日机轰炸,消防队为救火防护主力,队员获准免服兵役。某夜队员突被县政府抓去百余人充役,其时集成为消防总队长,即率被抓队员家属到县政府请愿,并取得县参议会和商会声援,被抓队员得以全部放回。

1943年冬,建瓯商会改组,他被选为常务理事并为理事长。当时已是抗战后期,物资缺乏,物价日涨。商会供应过境军队及驻县伤兵副食品,甚难应付。他与商会同人善为筹措,并与军政当局协商,减低供应数量,同时募款贴价,军队以公价购得,商民按市价收入,市场得以安定。

1944年建筑水西大桥,商会负担桥面木板及桥墩两岸护坡石基工料费用,并负担建造水南临时木船浮桥费用,任务艰巨。集成发动商会集资并组织监造,为建瓯人民完成一项交通建设事业。

1947年城镇发生贫民抢米风潮,政府拨赋谷二万斤设平粜会供应,集成为平粜会主任,决定由商会所属26户粮商照规定办法平粜,维护民食四个月,渡过难关。

集成对中共地下工作者也敢于支持。1943年5月,中共党员张新民经组织调遣秘密过建瓯,被国民党特务跟踪追捕,卓设法掩护,并给旅费,使张脱险赴泉州转台湾。1949年5月建瓯解放,张新民自台湾回建瓯,其时福州还未解放,张家属吴丹华,携带子女3人滞留福州,卓又掩护其母子4人在福州住了2个月,福州解放,才安全来瓯。

1949年5月,新政权建成,集成在中共统战政策感召下,积极拥护,曾率带商户无息借出大米16万斤支援农民春耕。下半年设建瓯县征粮委员会,集成任征粮委员。1950年亲自送长子参加军干校。抗美援朝期间,发动工商界捐献人民币1亿1千万元(旧版币)购买飞机大炮。

1951年集成任建瓯贸易公司木材经理处及木材公司副经理,曾参加县、地、省商品交流会,历时一个月,成交了大批杉木板,为建瓯木材打开销路。同年建瓯开始土地改革,他主动交出全部土地,并帮助宣传土地法,他因此担任建瓯县土改委员会委员。1954年建瓯县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他被选为人民代表,并先后被选为省第一届、第二届人民代表。1956年12月建瓯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他当选为建瓯县人民委员会副县长。同年,县政协成立,他连任第一、二、三、四、五届政协委员、副主席。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时,工商联成立对私改造委员会,他任副主任委员,负责清产核资工作,曾带头将所买的胜利折实公债12000元,作为个人增资,推动了清产核资工作顺利完成。

“文革”十年浩劫,他遭受不公正待遇,拨乱反正后,他得到平反,并能协助政府妥善处理“文革”中有关人士冤假错案的平反工作,退回一些工商业者被抄财产。1984年宿病日重,工商联成立经济咨询处,仍经常提出有益见解供参考。1987年病卒,终年79岁。

卓集成补充介绍

  卓集成

  建瓯人,生于清宣统元年(1909年)。小时随父经营杉木,后在县房村口木商蔡家获得实践经验,继而自营并加入福州木商“建瓯懋丰木行”,经营杉木出口,生意兴旺。20世纪30年代初期,卓集成加入建瓯新铭印刷厂为新股东,添置铝合金活字版印刷机和石印机,开展铅印和石印业务。同时,他还加入正大鸿布店为主要股东,成为建瓯知名工商业者。

  民国30年(1941年),建瓯县政府设公沽局,执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公沽局购进困难,市场粮食绝迹,发生民众攻击公沽局事件。公沽局伪造证据,指当时在场的船夫江西人周某为祸首,周某被判死刑。江西同乡会具文申诉,卓集成查明实情,面请县长复查并出席作证,辨明是非,周得以释放。民国31年冬,建瓯商会改组,卓集成被选为常务理事、理事长。当时已是抗日战争后期,物资匮乏,物价日涨,商会供应过境军队及驻县伤兵副食品,已难应付。他与商会积极筹措,并与军政当局协商,减轻供应数量,同时募款贴价,军队以公价购得,商民按市价收入,市场得以安定。民国33年,建瓯建造水西大桥,商会负担桥面木板及桥墩两岸护坡石基工料费用,并负担建造水南临时木船浮桥费用,任务十分艰巨。卓集成发动商会集资并组织监造,为建瓯人民完成一项交通建设事业做出贡献。民国36年,城镇发生贫民抢米风潮,政府拨赋谷2万斤设平粜会供应。集成为平粜会主任,决定由商会所属26户粮商门市部照规定办法平粜,维持4个月民食,度过难关。

  民国32年5月,中共人员张新民经组织调遣秘密过建瓯,被国民党特务跟踪追捕,集成设法掩护并给旅费,使其脱险赴泉州转台湾。民国38年5月建瓯解放,张新民自台湾回建瓯,其时福州还未解放,张的家属携带子女3人滞留福州,卓集成又掩护其4人在福州住两个月,福州解放后才安全到瓯。

  民国38年5月,卓集成在中共-政策感召下,积极拥护,率商户无息借出大米16万斤支援农民春耕。下半年建瓯县设立征粮委员会,卓集成任征粮委员。1950年,卓集成亲送长子参加军干校。抗美援朝期间,卓集成发动工商界捐献1.1万元,购买飞机大炮。

  1951年,卓集成任建瓯贸易公司木材经理处及木材公司副经理,曾参加县、地、省商品交流会,成交大批杉木板,为建瓯木材打开销路。同年,建瓯开始土地改革,卓集成主动交出全部土地,并帮助宣传土地法,他因此担任建瓯县土改委员会委员。1954年,建瓯县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他被选为人民代表,并先后被选为省第一、第二届人民代表。1956年12月,在建瓯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卓集成当选为建瓯县人民委员会副县长。同年,县政协成立,卓集成连任第一、二、三、四、五届政协委员、副主席。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时,工商联成立对私改造委员会,卓集成任副主任委员,负责清产核资工作。他带头将所买的胜利折实公债1.2万元作为个人赠资,推动清产核资工作顺利完成。

  “文革”期间,卓集成遭到不公正待遇。得到平反后,协助政府妥善处理在“文革”中被破孩人士的平反和退回工商业者被抄财产。1984年,他宿病日重,但仍经常为工商联成立的经济咨询处提出有益见解供参考。1987年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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