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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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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名人张永明介绍

昆明5·10连环失踪案罪犯

张永明(1955年8月 -2013年1月10日),男,云南省晋宁县晋城镇南门村人。1979年曾因故意杀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曾多次减刑,于1997年出狱返回晋宁老家。经警方侦查,自2008年以来,单身独居的张永明在其居住地附近行人稀少的路段,趁人不备,对单独行走的受害人实施暴力袭击,致受害者死亡后,通过碎尸、焚烧、掩埋等多种方式销毁罪证。

2012年7月28日,张永明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11名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

  张永明,原名维烈,字焕光,号永明。清宣统三年(1911年)出生于中赤乡上中赤村。6岁入小学读书,毕业后升学广东蕉岭中学及长汀福建省立第七中学。民国19年(1930年)考入北京中国大学国学系,民国21年毕业。毕业后游历长安、洛阳、开封、杭州、北京、南京等故都,辗转13省,行程万里,饱览风光名胜,充其学养。

  民国24年倦游返里,任武平中学教师。民国25年任福建省保安处政治部秘书,数月后转任省立永安师范教师。此后10年间先后在福州高中、沙县中学、上杭中学、福建省立音乐专科学校及福建师专等校任教。民国36年东渡台湾,先后在台北师范、建国中学、台北师专、华侨中学、台南女中、国立艺专以及东吴大学等校任讲师、教授等职,曾一度出任台湾教育部专员。

  张永明天赋高迈,古文功力深厚,尤长旧体诗词和楹联。一生著述甚勤。先后自己结集出版《风尘漫草》、《风尘诗话》、《文艺杂纂》、《四十自传》、《永明文选》等。其名字被日本桥川时雄收入《中国文化界人物总鉴》。

  张永明治学严谨,教学认真负责,深受学生爱戴,但因秉性耿介,终生不得志,虽满腹经纶,却未能于政界久留。去台后未再家室,晚景凄凉,曾自作“孤孤单单人一个,冷冷清清屋两间”一联自嘲。1983年8月30日,张永明病逝于台大附属医院,终年74年。因当时亲属不能赴台奔丧,其丧事全由旅台武平同乡会料理。1990年,遗骨迁回家乡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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