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名人余甸介绍
余甸,字田生,初名祖训,字仲敏。福建福清人。顺治十二年(1655年)出生,南平籍人,移居福州南台钓龙台畔。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进士。巡抚张伯行开创鳌峰书院,延聘余甸前往主持。历官四川江津县,雍正二年闰四月任山东按察使,十一月被召回,敢于触怒年羹尧,“直声满天下”。官至顺天府丞。余甸的书法、文章皆冠绝一时,又喜欢收集砚台。雍正壬子十年,山东蒲台县知县朱成元送礼簿事发,被指称收银二千余两,与黄炳、博尔多同判绞监候,遂夺官。晚年字修吾,号芳初,曾因写对联出事下狱,不久病逝。著有《千卷楼集》。
余甸人物生平
(1)介绍余甸
余甸,初名祖训,字仲敏,改名甸,字田生,晚更号芳初,又字修吾,福建福清人,清朝官吏。康熙四十五年进士。居乡励名节,巡抚张伯行重之,延主鼇峰书院。授四川江津知县,民投牒者,片言立决遣,讼为之简。日与诸生诵说文艺,疏解性理。所徵赋即储库,不入私室。时青海用兵,巡抚年羹尧督饷,多额外急徵,檄再三至,甸不应。乃使仆持檄告谕,自朝至晡,甸不出,使者哗。甸坐堂皇,命反接,将杖之,丞簿力为请,久之乃释其缚。越日,使者索檄,甸曰:“汝还报,我闭门待劾,檄已达京师矣。”羹尧亦置之。行取吏部主事,时尚书张鹏翮、侍郎汤右曾皆以干济名,甸遇当争辩者,侃侃无所挠。主选三年,权要富人请讬多格不行。将告归,条文书已驳议未奏者十馀事,曰:“此皆作奸巧法易为所蒙,必上闻,吾乃去。”父忧免丧,犹庐墓。以河道总督陈鹏年疏荐,擢山东兖宁道。釐工剔弊,一袪积习,甚得士民心。鹏年卒,齐苏勒为河督,以工事劾甸,行河至济宁,士民群聚乞还甸。齐苏勒疏陈,召入见。
(2)余甸出生
清顺治十二年(1655年)生于福清县,后移居福州南台钓龙台畔。清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进士,福建巡抚张伯行聘他主持鳌峰书院,每事多向他求教。福州知府周某因案被人控告,后因丁忧免究,周疑被余甸排斥,心怀怨愤。
(3)余甸经历
余甸后知四川江津县,适周丧服期满为知府,江津县在他管辖内。余甸带一仆上任,每早起必坐堂,有民告状者,余甸即据案情轻重,秉公问案处理。他常与诸学生诵说文艺。江津县所收赋税,立即全部交库,分文不入私囊。知府周某得知,为之改容致敬。大将军年羹尧总督四川时,用兵西陲,财政大量支出,加正税、贩私茶,军费犹不足,因而多额外加税。年羹尧曾3次下公文至江津县,余甸皆不照办。年又令使者持印文至江津令其速办。公文自早到县,迄晚犹无回音。使者大怒哗噪。余甸因此开门坐正堂,令擒使者将其反缚,众衙役不敢动手。余甸亲自推使者伏地,欲加痛打,县丞主簿等为使者告哀,余甸乃令释缚,押侯处理。次日,使者索讨原文,余甸斥说:“还报总督年大人,我无子,闲门待劾。原文已从别路付二三好友矣。”使者返总督衙门回报,年羹尧说:“余甸乃人民所拥戴的人,劾之必失人望。”不十日,余甸名闻京城。因召入京,升为吏部主事,每事必亲自办理,出入封闭其室,自佩钥匙。他掌管选拔人事两年中,许多权贵、富人要求速仕者,多为余甸所阻,因此,余甸为人所忌,不能自安其位,自请辞职。
后在丁父忧孝服期满,河督陈鹏年推荐他赴任山东衮济道,百姓闻余甸到任,都争往讼狱。及陈鹏年死,齐苏勒继任,以河工事参劾余甸,士民相随听审者千余人。齐苏勒巡工到余甸处,父老结采持香在齐船前叩首,请齐上岸受民众瞻拜,众人拥齐苏勒坐轿至广场,广场聚集万余人,四面环拜,投香于地大呼:“还我余公,吾民万代感激。”齐苏勒大惊,下轿劝谕,并写奏疏示众,以安民心,百姓乃散。
雍正二年四月,授山东按察使。携二仆,买驴之官,务崇礼教,轻刑罚,政化大行。十一月,召诣京师。三年,擢顺天府丞。甸历官尽革陋规,为按察使,愍囚不能自衣食,取盐商岁馈三之一以资给之。兼完囹圄,修学宫、书院,委有司出入注籍。既去官,上命内阁学士缪沅清察山东盐政诸弊,举是劾甸,夺官,归。甸用唐人诗语为人书楹帖,其人有怨家,讦於有司,以为怨望。有司以甸所书也,并下甸於狱。事白,遽卒。
雍正帝闻讯,立即召见余甸,并对朝臣说:“我又得一直臣矣。”余甸遂升任山东按察使,他带二仆,买驴上任。他怜囚徒衣食不足,即酌取商人岁送款三分之一为救济款,修固牢狱,兴建学宫、书院,集诸生讲学。逾年,入京为顺天府丞,尽力革除以前不合理规章。后因所属一知县贪污案发,余甸以失察罪免职,后于1730年,由时任福建巡抚的赵国麟予以甄定后并得以平反。
余甸回到福州后,建筑“葭湄草堂”,著书其中。余甸为官屡起屡跌,但直声震天下。他的文章书法亦冠绝一时。清雍正四年(1726年),余甸病逝,享年71岁。所任地方人民皆相聚哭奠。
爱民不惜命的鲠臣余甸
清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八月,四川江津县县衙门前集有数千县民向知县大人请愿,请求县官余甸释放被扣押的年羹尧派来催征钱粮的特使。余甸为了减轻百姓的额外负担,不惜官运前途和身家性命,扣押了横行不法的权臣年羹尧派来的爪牙,而县民们反而向父母官请求释放崔征钱粮的恶吏,这是为何?事情的来龙去脉得从余甸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说起。
余甸,原名余祖训,子仲敏,号田生,福清县化北里玉石村人。清康熙四十五年(1706)中进士。在等待吏部送派任职期间,应了福建巡抚张伯行的聘请,主持福州鳌峰书院。张伯行敬重余甸的人品才学,以宾师之礼相待,遇有不决的难事,都向余甸请教。余甸为报知遇之恩,都竭诚地为他谋划献策。因此,他们之间不仅是上司和下属关系,更是以诚相待的挚友。他们的友情在福州,一时传为佳话。
康熙五十三年(1714)朝廷选调余甸为四川乡试主考官,他在主持考试中,拒绝请托,不受贿赂,发榜时,榜上有名的都是真才实学的名士。他因此深受四川各界士民的称颂,也因此很快被朝廷实授为四川江津县知县。接到任命时,许多好友却劝余甸不可受职,理由是,当年他主持鳌峰书院时,福州知府周某本有升迁机会,刚好逢遇父丧,按礼制应辞职回家守孝三年。但周某贪恋功名利禄,不愿离职,想请求巡抚张伯行出面向朝廷建议让周某“夺情”(由皇帝下旨特准留任守孝,不用辞职回乡守制)。张伯行不准所请,周某怀疑是余甸在张伯行面前说坏话,因此怀恨在心。此时,周某守制三年期满,出任四川重庆知府,而江津县乃重庆府辖县,周某刚好是余甸的顶头上司。对此,余甸坦然面对,何不畏惧,只带一个仆人,走马上任。他在职忠于职守,每天按时上堂理案,亲自接待和审理百姓投诉的各类案件。案情简单明了的,就当堂立决,从不拖拉。政务闲暇时,就召集当地读书人,和他们一起诵文说经,讲解性理,以孔孟之道教化当地士民。所征收的赋税,一一造册登记,直接纳入地方国库,丝毫不入私囊。他的勤政及廉明无私的作风,传颂四方,深受万民称颂,也感动了知府周某,从此他消除了因误解而积怨的心里,对余甸特别敬重,两人之间的关系也自此融洽起来。
就在这时,担任四川巡抚之职的权臣年羹尧受命平定青海的叛乱。他乘机以“平叛”之名对四川各州县加派正额以外的赋税,中饱私囊。四川各级官吏明知年羹尧以权谋私,但畏惧他的权势。他的父亲年遐龄、长兄年希尧都是康熙皇帝倚重的宠臣。因此,各州县对年的加派征收钱粮,都惟命是从,只是苦了四川的百姓。就在这风口浪尖上,余甸挺身而出,顶住年的非法征赋行为,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此前,年羹尧已三次行文到江津县,要求按他的指令加征,都被余甸置之不理。这次年羹尧特派亲信吏员,持年的亲笔手令,以为这样可以加大力度以震慑余甸,哪知余甸依然不为所动。年的特差到县衙,余甸闭门不见,从早晨等到中午,年的使者不耐烦了,大吵大闹。余甸一怒之下,传鼓升堂,下令衙役把年的公差押上堂来,可是衙役们面面相觑,不敢动手。余甸不得已亲自动手,把使者按到在地。这时县丞和主薄等吏员出面劝阻,说大人为民不惜一官,自是我等楷模。只是年大人乃以平叛之名加征,拒不从命,已是违抗上司,若再惩办公差,事情闹大了,非但无济于事,连大人的前程和身家性命,也会有不测之祸。余甸正在气头上,根本听不进这些劝告。连发六签,下令衙役对年的差役动刑。围观的县民见势不妙,大呼“大人不可”。其中有年老的县民数十人上到公堂,蔽护使者,并哀告说:“大人,你不惜丢了一官,这不难,但我等百姓自今以后就失去一个好的父母官的庇护,赤子无依呀,大人。”余甸被众县民的求告所感动,最后放了年羹尧的使者。但年的使者不肯离去,气势汹汹地向余甸要回年羹尧的亲笔手令。余甸毫不客气地对使者说:你可还报大人,我余甸在此闭门等待年大人向朝廷报请对我的处罚,但大人的文书,我已托人送交我的好友收存。言下之意,年羹尧违法额外加征的证据在我手里,看你敢把我怎么样?年的使者无可奈何,悻悻地离去。
江津事件,在当时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消息传到京城,震动朝廷。年羹尧听了使者的禀报后,无可奈何地说:“此民所戴也,斥之伤众心。不去,百城玩令。”意思是说,处分他,犯了众怒,不处分他,其他各州县都向他学习,那么加征的命令就无法执行。最后只好想法把余甸调离四川。刚好此时吏部要选调京官,年羹尧就把余甸推荐上去。经吏部考核后,余甸被任命为负责考核官吏的吏部考功司主事。主要是负责考核各级官吏政绩的主官。
在考功司任职两年中,余甸忠于职守,事事亲自办理。不使奸吏押手以售其奸。考核官吏的文书档案锁头,他亲自收藏。在考核官员政绩时,有权贵和富豪行贿请托,他一律拒绝。当时的吏部尚书张鹏翮和侍郎汤右曾,为官还箕清廉刚正。但在行事有不当时,余甸依然与之争执,决不退让,时间一长,他们也开始讨厌余甸的执拗。余甸感觉到事事难办,就力求辞职。平日贪赃枉法的胥吏,听到余甸请求辞职的消息后,高兴地告诉行贿者说,请你们稍待数时,等余甸辞职离去后,你们的目的就可实现。余甸听到议论后,就把考核有劣迹的官员的档案材料开列出名单,捧到吏部尚书面前,说这十几个不能重用的官员,必须上奏皇上,不然的话,会被蒙蔽重用,贻误国家大政。吏部尚书张鹏翮答应他的要求后,余甸才把辞职报告给张鹏翮,离任回乡。
余甸回乡后,适逢父丧,在家守孝三年。三年服满,他依然守在父亲墓旁的草庐。这一行孝至笃的行为,传颂四方。特别在士子中传为佳话,他们说,余甸“为臣尽忠,为官爱民,为子行孝”,是一个至诚的正人君子。河道总督陈鹏年感叹说:当今世道,很难有豪杰之士和趋死不顾利害的人。侍郎方苞说,余甸就是这样为民不惜命的人。于是,陈鹏年向朝廷举荐,余甸被起用为山东济宁道道员。道员是布政使之下、知府之上的高级地方官。百姓一听到余甸来任职,平日有怨无处投诉的人,纷纷向他告状。此前巡抚和按察使审理不公而曲判的案件,被告不服又无处申诉者,这时听说余甸是明断是非的清官,就向他申诉。经审理后,余甸认为是巡抚和按察司判得不公,就向上司反复申列,必得纠正乃止。这样,就难免得罪许多上司和同僚。
雍正元年(1723),陈鹏年卒,齐苏勒接任河道总督,河济间百姓称道:“河官而兼民治,德在人者,惟闽中余甸与三炯耳。”。平时被余甸所得罪的官吏,因有陈鹏年在,他们不敢动。陈鹏年一死,他们纷纷向齐苏勒诬告余甸“治河不力”。齐苏勒不明真相,就向朝廷弹劾余甸。济宁百姓闻知后议论纷纷,恰好此时齐苏勒坐船巡视河务至济宁,数万百姓手举供香,齐列河沿,要求齐苏勒上岸。当齐上岸后,百姓四方围拜,齐声高呼“还我余公”。齐苏勒见状大惊,就对众人说,我一定会还余公一个公道说法。可是民众们边哭泣边说:“我等草民愚昧,不见余公,我们决不回去。”齐苏勒无奈,只好当着万众的面,写了为余甸辩诬的奏本,并对天发誓说,定会上奏皇上。至此,万余民众才散去。当他们离开时,手中扔下的香火,堆积成一座小山。
雍正皇帝接到齐苏勒的奏折后,下旨召见余甸,详细地查询事情的来龙去脉。当余甸退出后,雍正对执政大臣们说:“朕又得一直臣矣!”接着提升余甸任山东按察使。在任一年多,他因山东是孔子的家乡。因此在施政方面,坚持“崇礼教,轻刑罚”,对无衣无食的穷苦百姓,在商人交的商税中抽出三分之一接济他们。一年后调入京城,任顺天府丞(相当于北京市长)。后因手下属吏犯了错误,余甸被敌政攻讦,除名回乡。年七十二岁,卒于家。
《清史列传》列余甸为“循吏”,对他的评价是:“甸刚方清简,以儒术饰吏治,直声震天下。文章书法,亦冠一时。殁后,所历官地,父老闻之,皆群聚哭祭奠焉。”他还慧眼识人才,康熙五十三年任四川乡试主考官和康熙五十七年任礼部同考官,所取邹宾和汪应铃,后来这两人都中了状元。
余甸补充介绍
余甸(1655~1726年)
余甸,初名祖训,字田生,又字仲敏,清顺治十二年(1655年)生于福清县,后移居福州南台钓龙台畔。清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进士,福建巡抚张伯行聘他主持鳌峰书院,每事多向他求教。福州知府周某因案被人控告,后因丁忧免究,周疑被余甸排斥,心怀怨愤。
余甸后知四川江津县,适周丧服期满为知府,江津县在他管辖内。余甸带一仆上任,每早起必坐堂,有民告状者,余甸即据案情轻重,秉公问案处理。他常与诸学生诵说文艺。江津县所收赋税,立即全部交库,分文不入私囊。知府周某得知,为之改容致敬。大将军年羹尧总督四川时,用兵西陲,财政大量支出,加正税、贩私茶,军费犹不足,因而多额外加税。年羹尧曾3次下公文至江津县,余甸皆不照办。年又令使者持印文至江津令其速办。公文自早到县,迄晚犹无回音。使者大怒哗噪。余甸因此开门坐正堂,令擒使者将其反缚,众衙役不敢动手。余甸亲自推使者伏地,欲加痛打,县丞主簿等为使者告哀,余甸乃令释缚,押侯处理。次日,使者索讨原文,余甸斥说:“还报总督年大人,我无子,闲门待劾。原文已从别路付二三好友矣。”使者返总督衙门回报,年羹尧说:“余甸乃人民所拥戴的人,劾之必失人望。”不十日,余甸名闻京城。因召入京,升为吏部主事,每事必亲自办理,出入封闭其室,自佩钥匙。他掌管选拔人事两年中,许多权贵、富人要求速仕者,多为余甸所阻,因此,余甸为人所忌,不能自安其位,自请辞职。
后在丁父忧孝服期满,河督陈鹏年推荐他赴任山东衮济道,百姓闻余甸到任,都争往讼狱。及陈鹏年死,齐苏勒继任,以河工事参劾余甸,士民相随听审者千余人。齐苏勒巡工到余甸处,父老结采持香在齐船前叩首,请齐上岸受民众瞻拜,众人拥齐苏勒坐轿至广场,广场聚集万余人,四面环拜,投香于地大呼:“还我余公,吾民万代感激。”齐苏勒大惊,下轿劝谕,并写奏疏示众,以安民心,百姓乃散。
雍正帝闻讯,立即召见余甸,并对朝臣说:“我又得一直臣矣。”余甸遂升任山东按察使,他带二仆,买驴上任。他怜囚徒衣食不足,即酌取商人岁送款三分之一为救济款,修固牢狱,兴建学宫、书院,集诸生讲学。逾年,入京为顺天府丞,尽力革除以前不合理规章。后因所属一知县-案发,余甸以失察罪免职。
余甸回到福州后,建筑“葭湄草堂”,著书其中。余甸为官屡起屡跌,但直声震天下。他的文章书法亦冠绝一时。清雍正四年(1726年),余甸病逝,享年71岁。所任地方人民皆相聚哭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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