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名人施佩璋介绍
施佩璋,字玉春,号珍甫,晚年更号亭甫,松溪城关人,清光绪七年(1881)出生。
施佩璋人物生平
光绪廿七年,考取庠生,廿九年补廪生。科举废除后,光绪卅二年公费选送入福建全闽师范学习。毕业后回县任郑墩小学堂教员。
宣统三年(1911)县议事会成立,他当选为县议事会议员,兼任县戒毒(禁鸦片)社社长,任内积极查禁烟毒,劝人戒烟。民国2年(1913)任县政府第一科科长,适遇荒年,他向殷商富户集资到外地购粮赈济饥民,后改任县立第一高等小学堂校长。由于他办学认真,成绩卓著。民国10年,省教育厅授予一等奖状和五等奖章,为松溪县第一个获省教育厅奖状的教育工作者。后升任县教育局课长、县督学、指导员、代理教育局局长,兼教育经费管理处处长。他对工作认真负责,经常下乡视察乡村学校,动员富户捐田办学,全面清查学校田产,以解决教育经费之不足。
民国17年,施佩璋参加筹办县立初级中学工作,后任松溪县初中教员、教导主任、代理校长等职务。民国25年,参加福建省中等学校校长教员学习班学习,经检定为合格中学教师,他从教40年,为地方培养了不少人才。40年代初,他还参与许多重要的社会活动。
民国33年、34年先后当选为县临时参议会、县参议会议员,第三行政专员公署咨议,参议地方兴革大事。民国34年成立县志编纂委员会,他被推举为副主任委员,主持修志工作。后因人事更迭,修志中断,次年他得病不起,病中还以修志未成为憾事。民国35年12月20日病逝,享年66岁。
施佩璋人物简介
施佩璋,字玉春,号珍甫,晚年更号亭甫,松溪城关人,清光绪七年(1881)出生。一生为地方教育事业作出很大贡献。他少年求教于名师,古文基础坚实。施佩璋精通诗文,著有《亭圃拾遗》诗稿一卷,可惜于“文化大革命”时被毁。他曾参加“松溪艺术学社”与青年人共同研究新文学。在松溪初中任教时,为松中校歌作词,意境旷达,开篇有“石壁山光好,湛卢剑气雄,雉堞森屏卫,碧潭涵远空”等佳句。
施佩璋代表作品
施佩璋精通诗文,著有《亭圃拾遗》诗稿一卷,可惜于“文化大革命”时被毁。他曾参加“松溪艺术学社”与青年人共同研究新文学。在松溪初中任教时,为松中校歌作词,意境旷达,开篇有“石壁山光好,湛卢剑气雄,雉堞森屏卫,碧潭涵远空”等佳句。
施佩璋补充介绍
施佩璋,字玉春,号珍甫,晚年更号亭甫,松溪城关人,清光绪七年(1881)出生。一生为地方教育事业作出很大贡献。他少年求教于名师,古文基础坚实。光绪廿七年,考取庠生,廿九年补廪生。科举废除后,光绪卅二年公费选送入福建全闽师范学习。毕业后回县任郑墩小学堂教员。宣统三年(1911)县议事会成立,他当选为县议事会议员,兼任县戒毒(禁鸦片)社社长,任内积极查禁烟毒,劝人戒烟。民国2年(1913)任县政府第一科科长,适遇荒年,他向殷商富户集资到外地购粮赈济饥民,后改任县立第一高等小学堂校长。由于他办学认真,成绩卓著。民国10年,省教育厅授予一等奖状和五等奖章,为松溪县第一个获省教育厅奖状的教育工作者。后升任县教育局课长、县督学、指导员、代理教育局局长,兼教育经费管理处处长。他对工作认真负责,经常下乡视察乡村学校,动员富户捐田办学,全面清查学校田产,以解决教育经费之不足。
民国17年,施佩璋参加筹办县立初级中学工作,后任松溪县初中教员、教导主任、代理校长等职务。民国25年,参加福建省中等学校校长教员学习班学习,经检定为合格中学教师,他从教40年,为地方培养了不少人才。40年代初,他还参与许多重要的社会活动。民国33年、34年先后当选为县临时参议会、县参议会议员,第三行政专员公署咨议,参议地方兴革大事。民国34年成立县志编纂委员会,他被推举为副主任委员,主持修志工作。后因人事更迭,修志中断,次年他得病不起,病中还以修志未成为憾事。民国35年12月20日病逝,享年66岁。
施佩璋精通诗文,著有《亭圃拾遗》诗稿一卷,可惜于“文革”时被毁。他曾参加“松溪艺术学社”与青年人共同研究新文学。在松溪初中任教时,为松中校歌作词,意境旷达,开篇有“石壁山光好,湛卢剑气雄,雉堞森屏卫,碧潭涵远空”等佳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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